上饒市信州區城市管理局

上饒市信州區城市管理局

《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3號)、《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9〕4號)和《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辦公室、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饒信辦字〔2019〕1號),制定本規定。

上饒市信州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信州區城市管理局
  • 隸屬: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計畫,組織草擬本區城市管理方面規範性檔案,並負責指導轄區各街道、鎮付諸實施。
(二)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至垃圾中轉站以及公共廁所、垃圾容器等環衛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以及垃圾處理費徵收。
(三)負責中心城區三江片區除戶外廣告、建築渣土外依法賦予的城市管理事權。
(四)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所有里弄小巷、小區除戶外廣告、建築渣土外的城市管理事權,包括里弄小巷道路及其設施、小型橋樑、住宅區綠化和庭院綠化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門前三包”管理、城市“牛皮癬”治理、占道經營管理等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六)負責信州區液化石油氣門市部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由市城管局依法委託的違法建築的管控、拆除等工作的行政處罰以及城市規劃管理(竣工驗收後)。
(八)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承擔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原區農林水利局承擔的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管理。
(十)負責中心城區信州區範圍內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管理。
(十一)負責區級數位化城管監督指揮,以及對轄區城市部件、事件中存在問題進行處置、整改和反饋;
(十二)負責轄區重大城市管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負責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城市運行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加強監督管理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督促有關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五)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督察股、指揮中心)。負責組織局機關行政工作和事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綜合調研、機要、保密、印章管理、年鑑、大事記、對外聯絡、後勤接待、人民武裝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行政例會及其它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重要信訪件的協調、督辦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重大節假日排班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培訓、考核、評優工作;負責局老幹部工作;配合機關黨委做好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工會、青年、婦女等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經費的申報、調撥、監督和固定資產賬務核算,負責政府採購工作,配合相關科室做好移接交的市政公用設施資產財務核算。
負責宣傳上級和本部門有關城市管理的法規、規定工作;負責輿情應對工作,負責與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與聯絡;負責上報全局城市管理工作信息;負責城管簡報編輯及城管網站、微信公眾號的管理;做好城市管理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報導工作;組織策劃城市管理特色、亮點工作的宣傳報導,協調部門文化娛樂活動。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市容市貌管理辦公室(廣告股、法規股、公用事業股)。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沿街依附於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公共設施、公共場地外部利用各種形式設定的商業性或公益性廣告的容貌管理;負責三江片區的城市道路臨時占用或挖掘審批、城市排水許可證核發、拆除或移動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審核等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三江片區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和砍伐、移植城市樹木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燃氣的行業管理。
擬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劃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規範、標準;組織協調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承辦與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承擔城市創建(整治)有關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工作,參與行政訴訟;負責全局重要法律文書的審查和把關;承擔“放管服”、政務服務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上饒市信州區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張 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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