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總工會

上虞市總工會,成立於1953年,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職工自願結合的民眾組織,是黨和政府的重要支柱,是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上虞市總工會是本市各產業工會、各工會工作委員會和基層工會的領導機關,在市委和紹興市總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截止到2010年末,全市有基層工會1624家,覆蓋法人單位3332個,會員總數28.5萬名。 市總工會機關內設三部一室:辦公室、組織宣教部、經濟權益保障部、財務部。 市總工會下屬3家事業單位:總工會職工學校、市工人文化宮、市企業退休職工管理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總工會
  • 成立時間:1953年
  • 類型:民眾組織
  • 領導者:中國共產黨
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辦公室,財務部,組織宣教部,經濟權益保障部,

簡介

五十二年來,在上級工會和市委的領導下,上虞市總工會始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積極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貫徹的落實,全面履行工會職能,充分發揮了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紐帶和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作用,在維護、調動和發揮好廣大職工民眾的積極性、在服務全市工作大局、協助和促進上虞社會穩定、推動上虞經濟跨越式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市總工會下轄基層工會組織96l家,覆蓋企業2508家,擁有工會會員117655人。進入新世紀後, 上虞市總工會將繼續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貫徹黨的十六大會議重要精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根據經濟關係和勞動關係深刻變化的實際,積極拓展工作思路,進一步突出履行維護職能,團結動員全市職工為上虞經濟作貢獻。

主要職責

上虞市總工會是全市各級工會的領導機關。市總工會是全市各產業工會,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精細化工園區工會工作委員會、市級機關工會聯合會和各基層工會的領導機關。市總工會受市委和紹興市總工會的領導,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
其機關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市委和紹興市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市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任務,指導全市工會工作。
2、貫徹執行市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依照法律和章程,組織和指導全市各級工會進—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3、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民眾的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4、指導各級工會自身建設和改革;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
5、同市級有關部門黨委(黨工委、黨組)、鄉鎮黨委和市直屬企事業黨組織協商推薦各產業(系統)工會、鄉鎮工會及基層企事業工會的主要領導人選,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領導市總工會直屬單位。
6、協助市政府做好本市的全國、省級、紹興市級和本市級勞動模範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和全市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工作。
8、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紹興市總工會交辦的其它有關事項。

機構設定

市總工會機關內設4個部室(規格均為正股級)。

辦公室

負責綜合、反映全市工會工作和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與動態,協助領導對機關各部門及各產業(系統)、鄉鎮、街道工會工作進行協調和督查;負責市總工會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全市工會工作統計和機關文秘、機要及資料檔案的管理;負責機關計算機套用及機關辦公自動化的管理;負責起草市總工會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講話稿;負責工會信息的收集處理,負責安排會務、外事接待;做好機關行政生活後勤等服務工作。

財務部

負責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研究和制定工會及工會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批市級產業工會、鄉鎮工會和市總工會機關的經費預決算;負責對各級工會及企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工會系統企事業發展的指導、服務和工會資產管理等。

組織宣教部

負責工會的組織發展和建設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建設“職工之家”;負責市級產業(系統)工會、鄉鎮工會和市直屬基層工會領導班子的協管工作:負責市工會代表大會有關人事問題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職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和指導基層實行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負責工會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職工學校、工人文化宮開展職工培訓和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負責工會療休養事業的指導和服務。

經濟權益保障部

負責參與勞動保護有關政策、規定、制度的制定,監督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參與重大職工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承擔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推薦、評選的具體工作,負責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會民眾生產、職工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參與企業改制,指導職工持股會工作。 參與制定涉及職工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女職工權益等方面的政策、規定和制度;研究改革中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提出建議和要求;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協同政府及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職工幫困救助、促進再就業和職工物價計量監督工作;指導和推進建立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參與勞動爭議案件仲裁、調處工作;負責工會法律工作,為工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職工提供法律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職工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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