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監察局

上虞市監察局,中共上虞市紀委機關與上虞市監察局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職能。市監察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監察局
  • 職能: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
  • 主要職能: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 市委常委:王永明
主要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紀委和省委省紀委、紹興市委、紹興市紀委、市委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決議的執行情況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省監察廳、紹興市政府、紹興市監察局、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行政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等情況,負責統一部署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承擔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
3、組織協調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反腐敗鬥爭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職責。
4、組織協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5、負責調查並處理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的紀律的案件,決定對這些案件中的黨組織和黨員的處分或提出給予處分建議;負責調查處理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作出監察建議和決定。
6、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的申訴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保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及檢舉控告人的政治權利和合法權益。
7、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參與制定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地方性政策制度及規定;調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制訂的有關政策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內容,提出修改或撤銷的建議。
8、負責制訂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教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負責開展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以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中帶有傾向性、普遍性問題的調查研究。
9、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人員的管理工作,審核鄉鎮、街道和市級機關、市直企事業單位的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人選;組織紀檢監察系統人員的培訓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 王永明
職務: 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分工: 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
姓名: 王林生
職務: 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分工: 分管信訪、案件檢查、執法監察、後勤、財務工作
姓名: 李堅鋒
職務: 紀委副書記
分工: 分管案件審理、黨風廉政、教育調研、效能監察、信息材料等工作
姓名: 何靜
職務: 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分工: 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教育調研工作
姓名: 陶勁松
職務: 紀委常委
分工: 分管案件檢查、信訪舉報工作
姓名: 孫海明
職務: 紀委常委、案件審理室主任
分工: 分管辦公室、案件審理工作
姓名: 陳建義
職務: 監察局副局長
分工: 分管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工作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幹部管理室)
職責:負責綜合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及有關檔案;承擔機關文秘、檔案、保衛、保密工作;處理、督辦上級和本委、局領導交辦的事項,協調機關各室有關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負責對外接待工作;編寫市紀委(監察局)大事記;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編髮信息及簡報;做好乾部的考察、考核、選拔、選調、派駐、培訓等工作。
機構名稱:教育調研室
職責: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工作部署,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廉政文化建設,負責黨風廉政電化教育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政策及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機構名稱:黨風廉政建設室
職責: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意見;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述廉評廉活動;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專項治理工作;負責做好市管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的管理工作;落實談話誡勉制度和領導幹部提拔任用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承擔市委、市政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機構名稱:執法監察室
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市直各部門(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主要工作任務、各項改革舉措在基層的執行、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執法監察、專項監督檢查和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監督工作;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
機構名稱:糾風效能室(上虞市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職責:負責綜合分析行風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負責指導、協調各鄉鎮(街道)和市直部門(單位)開展機關效能監察工作;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行為、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開展監督檢查。受理、調查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定的投訴,嚴格責任追究;負責指導國有企業的效能監察;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專項治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市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組織開展對全市的行風評議活動;負責聯繫和組織行風監督員活動。
機構名稱:信訪室((申訴複查室,上虞市人民政府行政監察舉報中心))
職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承擔“96178”投訴電話受理,負責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反腐倡廉網路輿情的收集、分析,核查重要信訪問題,提供案件線索,疏導上訪民眾;綜合分析、反映具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舉報信息;督辦、審核下級紀檢監察組織承辦的信訪,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信訪舉報業務工作;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和複議覆核工作。
機構名稱:案件檢查一室
職責:牽頭承辦鄉科級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負責聯繫、指導市直部門(單位)和市直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案件檢查工作;承辦所聯繫部門(單位)和市直企事業單位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機構名稱:案件檢查二室(案件監督管理室)
職責:參與承辦鄉科級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負責聯繫、指導鄉鎮(街道)紀檢監察案件檢查工作;承辦所聯繫鄉鎮(街道)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重要、複雜案件的核實、檢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統計分析查辦案件和與辦案有關的重要專項工作情況;監督檢查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情況,督促檢查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領導批辦、交辦案件及事項的落實情況;承擔市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構名稱:案件審理室
職責:負責審理由市紀委、監察局調查處理的案件和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做好鄉鎮(街道)、部門自辦案件的報批、備案及二審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案件聯審;負責有關紀檢監察法規及疑難案件的諮詢;負責違紀案件資料的整理和歸檔,檢查黨紀政紀處分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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