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農林局

上虞市農林局,位於浙江省紹興上虞市市民大道987號行政中心4號樓。是上虞市政府職能部門的一個常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農林局
  • 位於:浙江省紹興上虞市市民大道
  • 主要職責1: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 主要職責2: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和法制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林漁牧業(以下簡稱農業)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組織實施我市農業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
(二)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組織實施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以及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指導全市農業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制訂全市農產品基地建設規劃,培育特色農業主導產業;負責農業名牌戰略的實施;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和效益農業的發展;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農業重點產業化項目的遴選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教育培訓及管理;指導全市農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各種農業技術、經濟信息;指導和管理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協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四)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和法制工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負責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和推廣;貫徹執行與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行使種子、農藥、化肥監督管理,植物檢疫,農機監理,獸醫衛生監督,獸藥管理,畜禽防檢及飼料及添加劑管理,漁政、漁港、漁船監督管理,林政、林地、野生動物保護、森林資源的安全及森林防火等行政執法職能;負責農業、林業、畜禽、水產種子(種苗)和菌種的管理;負責蔬菜基地建設與保護,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和管理。
(五)負責制訂並實施全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全市農業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負責全市農業科技成果的評定、交流及其日常管理;負責新品種、新技術、新農機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負責農產品技術和質量標準的制訂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國家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業用地、農村能源和開發利用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
(六)監督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的管理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業用地及外盪水域使用權的流轉;監督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
(七)管理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用於農業的各項資金、物資。
(八)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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