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上猶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職責改進和完善招投標監管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猶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 職責:改進和完善招投標監管體制
  • 等級:副科級
  • 所屬地區:上猶縣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招投標監管工作,改進和完善招投標監管體制,上猶縣成立了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產權交易法律法規及政策,受理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及對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並加強對鄉(鎮)公共資源交易建設工作的指導、管理。

內設機構

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隸屬於縣發改委,為全額撥款副科級事業單位,機構內設局長1名,下設監管股、綜合股,每個股室定崗位2人。撤銷原隸屬於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的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原有關單位技術力量可按有關幹部人事規定選調充實到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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