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猶縣人民政府主管衛生健康工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上猶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市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任是張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猶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上猶縣猶江大道1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和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組織起草縣衛生健康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協調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黨的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全縣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民營醫療機構等黨的建設工作。建立公立醫院黨建目標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質量評價考核制度。
(三)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四)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縣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八)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指導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九)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縣計畫生育政策。
(十一)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統籌推進全縣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制定和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服務保障政策。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二)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十四)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上猶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艱苦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l.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縣生態環境局對全縣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加強對中藥飲片、醫療機構中藥製劑質量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和聯合處置。
5.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人事秘書股。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信訪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公開、安全保密、公共機構節能、績效考核、提案建議回復辦理等工作。負責開展衛生健康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全縣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民營醫療機構、涉醫社團組織、健康新業態的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幹部教育培訓、統一戰線、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疆、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和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表彰。指導所屬單位人才和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二)規劃信息與財務股。負責健康上猶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負責贛南蘇區衛生健康事業振興發展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督促推進全縣衛生健康規劃、項目的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訂職責範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的建議。負責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起草衛生健康有關規範性檔案,開展衛生健康政策研究,負責衛生健康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落實醫療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督職責,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醫療服務、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和組織查處計畫生育“兩非”案件。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導“平安醫院”創建,抓好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組織推進全縣衛生城鎮創建和健康城市建設工作。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縣域內衛生健康專項整治。承擔許可權內行政許可事項的具體審批和服務工作。
(四)預防保健股(衛生應急辦公室)。負責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擬訂全縣重大疾病、血吸蟲病、地方病、愛滋病防治工作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根據授權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五)醫政醫管與基層衛生股(中醫藥管理股)。負責擬訂全縣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縣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縣內藥品生產、使用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負責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牽頭行業健康扶貧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基本衛生保健管理與評估。擬訂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考核。負責擬訂和實施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科研管理工作。指導、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負責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縣直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負責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再生育審批、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規範,督促指導、促進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推進縣域內醫療(健康)養老中心、健康旅遊等產業發展。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受理計畫生育信訪、政策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