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體育局是松江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1998年撤縣建區,成立松江區體育運動委員會。2001年11月上海市松江區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上海市松江區體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松江區體育局
- 特點:松江區人民政府主管
- 位置:松江區
- 時間:2001年11月
部門領導
行政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制定本區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編制本區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指導和檢查鎮、街道、園區體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實施國家體育鍛練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測定工作;組織指導社會體育和健身氣功的開展。
4、統籌規劃本區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工作,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制定青少年業餘訓練規劃,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和加強體教結合工作。
6、制定體育競賽制度,指導和協調體育競賽工作,負責區級以上體育競賽的申報工作。
7、編制體育科研、體育教育規劃;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8、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場地設施的建設布局;指導協調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的開放,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9、協調、指導和管理本區體育對外交往工作;開展國際和與港、澳、台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10、承擔有關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1、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內設財務室)
督查、落實局領導班子決定的重要事項,加強與各科室的工作協調;協助局領導對重點工作開展調研,起草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檔案、信訪、信息、計畫生育、會務接待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財務管理以及統計、審計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紀檢、老幹部、法制、宣傳、統戰、安保、外事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民眾體育科(增掛社會體育管理辦公室牌子)
制訂本區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制度,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指導、協調本區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上海市全民健身發展綱要》;指導和推動社區體育、職工體育、農村體育等社會體育的發展;依法對本區各健身氣功站點和體育健身場所的開放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區社會體育團體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各項健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全區民眾體育先進的評比表彰工作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和等級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舉辦全區性各項體育活動和競賽,組織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職工、農民、少數民族、殘疾人等體育活動和競賽。
3、競賽訓練科
研究、擬訂本區培養體育後備人才的發展規劃,協調業餘訓練的項目布局;研究制訂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的有關政策;依靠和推進體教結合,指導、督察訓練、科研和管理工作;負責運動員參加市註冊和上級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體育招生審核、推薦工作;研究和擬訂本區體育競賽工作計畫,承接大型體育賽事、綜合型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及方案擬定;會同教育部門指導、組織、協調中小學生全區性體育競賽和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負責體育競賽登記、申報工作;負責二、三級裁判員、運動員的等級審批和一級以上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每年審核、公布本區運動項目成績最高紀錄及市級以上紀錄的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