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上海市2015年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是2015年一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2015年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 所屬地區:上海市
為促進上海現代農業發展,進一步推動本市生豬標準化規模化、生態化、品牌化建設,形成具有較強市場競爭能力的安全高效農業產業,保障本市消費市場需求和地產生豬保有量指標要求,經研究,現對2015年上海市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建設目標
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以“聚焦資金、財政引導、整合資源、強化監管”為原則,集中財力支持解決生豬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促進生產方式轉變和科技、機制、體制創新,進一步提高本市生豬產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加農民收入。同時,加強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確保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髮揮應有效益。
2015年將繼續貫徹“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創新機制”要求,加大支農資金整合力度,重點支持生豬產業生產發展關鍵環節,解決和突破制約生豬生產發展主要問題,提升生豬生產示範引導作用,促進產業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二、支持環節和主要建設內容
根據上海生豬產業生產現狀和發展要求,以高效、安全、生態的生豬養殖為核心,以種源建設為基礎,以循環農業為抓手,著力解決阻礙養豬生產發展的主要問題。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主要支持環節和建設內容為:
(一)優良種豬繁育體系建設。按照“十二五”期間本市生豬生產發展規劃,對具備繁育優良種豬能力和條件的本市重點良種生產基地,加強生豬繁育體系建設,加快推廣生豬優良品種飼養,對符合規模條件要求的生豬良種基地建設給予支持,促進種源農業發展。
(二)生豬養殖安全防範體系建設。結合重大動物防疫要求,重點支持規模豬場安全生產設施建設、隔離消毒設施建設,構築動物疫病防範屏障,提高豬舍生物安全級別,阻斷疫病傳染途徑,保障生豬產業穩定健康發展。
(三)生豬養殖資源化利用能力建設。按照城市生態畜牧業發展要求,加強糞污收集、分離、處理系統建設,推廣種養結合等循環利用模式,提高規模豬場廢棄物的自動化收集、無害化處理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四)現代畜牧先進技術、先進設施的示範套用。支持自動化餵料、飲水系統、溫控系統、糞污處理系統等先進技術、裝備在生豬生產上的套用,提升現代生豬生產能力,降低生產成本,切實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
(五)生豬生產基礎設施及必要的配套設施建設。
三、申報條件
2015年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擇優支持生產管理水平較高、經營信譽較好、項目建設積極性較高、自籌資金投入能力較強的本市新建或擴建的生豬養殖企業。同時積極鼓勵具備一定建設、運行能力的社會機構參與生豬養殖業的投入建設。建設規模為:種豬生產場年存欄能繁母豬數量不低於600頭(含600頭);商品豬場年出欄規模不低於10000頭(含10000頭)。上述基地建設布局應充分考慮周邊農田的合理匹配問題。
四、扶持標準
以中央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為引領,積極整合相關支農資金,統籌安排、集中用於2015年生豬優勢生產項目的建設投入。市、區財政補貼資金標準參照《關於本市畜牧標準化生態養殖基地建設的實施意見》(滬農委〔2014〕60號)執行。
五、報批程式
(一)根據本市生豬產業發展規劃和要求逐級編制申報項目實施計畫。各區縣、市屬單位應認真梳理、篩選本行政區域內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並組織編制《上海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書》及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主要內容為:項目實施單位現狀和具備條件、項目建設目標和具體內容、資金投入概算及安排方案、組織保障措施和項目預期效益分析等。審核確定後由區縣財政部門會同農業主管,或市屬主管部門審核後統一上報。
(二)市財政局會同市農委委託相關評審專業機構,對申報的實施方案組織評審論證。
(三)在擇優篩選的基礎上,市財政局與市農委聯合批覆下達項目實施計畫。
六、時間要求
各區縣、市屬主管部門應於2014年10月31日前將2015年單個建設項目申報方案(含《上海市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書》)分別報送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農業委員會各1份,初審後另行通知正式上報要求,正式上報應增報項目建設申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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