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海市青浦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位於上海市青浦區夏陽街道沙埭浜路32號,2019年3月由原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更名而成,掛上海市青浦區中醫藥發展辦公室牌子。下設11個內設科室,即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計畫財務科、醫政管理科(應急管理辦公室)、中醫科教管理科、疾病預防科、綜合監督科(食品安全管理科)、基層衛生科、家庭發展科(老齡發展科)、信息化管理科、健康促進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區沙埭浜路32號
  • 隸屬: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
  • 主任:饒斐文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以及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衛生健康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以及各類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並組織落實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對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組織實施監測和干預。依法監測傳染病,強化預警機制,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逐步增加和完善對部分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監測,並組織相應的健康服務與管理。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健全落實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按照分工,管理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疾病防治、衛生監督、中醫藥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組織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七)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與政策。負責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藥品的臨床藥事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合理用藥監測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完善臨床藥學服務體系,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
(八)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婦幼保健、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九)負責落實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準入,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大型醫用設備實施資質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落實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辦法,對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承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的日常工作並提出初步績效評價。組織公民無償獻血。負責康復、護理、院前急救、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等工作。
(十)負責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出生人口監測預警,落實計畫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工作。
(十一)負責基層衛生保健、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工作,規劃並推進實施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衛生保健機構規範建設、運行和服務。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地區間交流與合作、衛生援外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與臨床用藥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協調、管理中醫藥科研項目,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負責各級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定和實施。
(十三)指導上海市青浦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要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落實健康上海戰略,建設健康青浦,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偏遠地區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行業監管,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堅持中西醫並重,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上海市青浦區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上海市青浦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範性檔案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會同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2)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按有關規定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3)食品安全企業標準需要備案的,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按有關規定組織備案。(4)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上海市青浦區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上海市青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青浦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內外聯繫、綜合協調,承擔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會務、接待、督查、信訪、提案辦理、史志、檔案、宣傳、政務公開、對口支援組織協調、外事、資產、生產及消防安全、後勤管理等工作。協助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基層黨建、意識形態等黨務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綜合規劃。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基層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外知識分子和離休幹部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統戰及知聯會工作。指導本系統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指導衛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出國(境)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行業人事管理相關政策。
(三)計畫財務科。負責編制年度衛生健康事業經費預決算,監督管理日常預算執行,審核各類資金撥付計畫。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財務分析,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組織管理財會人員業務培訓、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下屬單位收費標準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監督醫療收費執行和票據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指導和匯總資產年報、年檢和清產核資等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申報審核、預算編制管理,指導、監督下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執行和管理工作。負責醫療設備、其他貨物和服務等政府採購監管工作。
(四)醫政管理科(應急管理辦公室)。擬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定、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以及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管理等準入許可和監督執法。負責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和醫療質控管理。組織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分類指導和管理。組織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處理。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與政策,負責醫療機構臨床藥事管理。指導各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急救。依法動員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負責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預案演練及具體實施。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指導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協調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五)中醫科教管理科。指導和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協調、管理中醫藥學科工作,開展中醫藥技術推廣套用。負責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定和實施,加強中醫醫院與社區中醫藥服務網路建設。制定衛生健康科研教育發展規劃,組織衛生系統科研項目的實施、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各類人才培養計畫及重點學科建設。組織實施本系統繼續醫學教育,加強住院醫師規範化培養和全科醫生培養及有關專業崗位培訓。
(六)疾病預防科。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婦幼衛生保健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婦幼保健體系。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指導各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預警以及預防、干預和服務管理措施。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和市的免疫規劃和政策。負責精神衛生工作。指導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七)綜合監督科(食品安全管理科)。負責衛生健康相關行政許可和監督執法管理工作。依法對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進行監督管理。對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等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查事項。對母嬰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內容和從業人員,以及采供血機構和其從業人員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做好計畫生育違法違紀案件的督查督辦。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秩序,組織落實衛生健康標準化建設有關工作。組織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組織開展監督員稽查工作,實施對衛生監督員的考核管理。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三同時”審查、竣工驗收。指導用人單位依法建立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管理制度,受理職業危害項目申報。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工作。
(八)基層衛生科。擬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指導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改革,研究擬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管理考核方法,發展、完善服務功能和運行模式。制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村一體化規範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九)家庭發展科(老齡發展科)。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促進家庭發展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出生人口監測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化管理科。研究擬訂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計畫,制定衛生健康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負責區衛生健康系統網路和信息安全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各業務條線信息化套用系統的銜接工作。負責衛生資源與醫療服務調查數據的統計分析。
(十一)健康促進科。組織編制建設健康城區、衛生創建、血吸蟲病防治、民眾性的病媒生物防制、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等愛國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健全區、街鎮、基層單位三級愛衛組織網路,負責健康城區、衛生創建、健康教育和促進管理等工作的調研、指導、過程管理和考核評估等。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愛國衛生、健康城區、健康教育和促進相關工作。負責區域內控煙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指導監督各部門、各行業的控煙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狀”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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