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財政局

上海市閔行區財政局

上海市閔行區財政局,是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閔行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滬閔路635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財政、金融服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落實市對區的財政管理體制。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區、鎮財政管理體制、財政收入分配政策及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和規程。研究、擬訂本區金融服務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和執行本區財政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推進公共財政體系建設,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其他預算的綜合預算體系。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財權事權相匹配的現代財政體制。嚴控法定限額內的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著力防控隱形債務。參與分析預測本區財政收支形勢,參與制定本區各項產業經濟和社會事業等政策。
(三)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本區財政預決算草案。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代會報告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本區預決算公開。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轉移支付,辦理上下級財政結算,增強地方統籌能力。指導基層財政工作。
(四)負責財政收入相關管理工作,管理區級各項預算資金及財政專戶,管理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政府性基金。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按分工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的監督管理。
(五)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資金的撥付與管理、總預算會計核算、國庫現金管理。負責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票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銀行賬戶等管理。
(六)制定本區部門預算管理制度,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區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管理區級各類公共財政支出。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七)負責審核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制度和辦法。負責收取本區國有資本收益、政府投資的國有企業注資管理、有關政策性補貼兌現等工作。
(八)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本區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規範會計核算,辦理會計事務。負責本區代理記賬機構的設立審批和日常管理。負責本區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教育等工作,查處會計人員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九)擬訂本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編制年度政府採購預算並組織實施。
(十)擬訂和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牽頭負責國有資產報告制度。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負責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辦法,建立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開展財政績效評價。
(十二)牽頭制定本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金融服務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加強與各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和監管部門的聯繫溝通。承擔本區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行等機構監管,做好相應的風險處置。防範化解本區非法金融活動。擬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制度,負責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設立、運行、考核等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局長、金融辦主任 李駿
副局長:廖楷(掛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行,負責會議、公文運轉、督查督辦、檔案、保密、機要通訊、提案辦理、政務公開、信訪投訴、諮詢服務、法制審核等工作。
2.負責機關財務、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建立並完善內控制度。
黨群科
1.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宣傳統戰、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工作。
2.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意識形態、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內監督。
3.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預算科
1.編制年度區本級預算草案和調整預算草案。
2.匯總各鎮年度預算。
3.負責與市、鎮的財政結算。批覆區級部門(單位)預算和調整預算。
4.匯總政府性債務並擬訂相關管理制度。
5.負責非稅收入征管。
6.負責政策法規彙編。
7.負責預算信息公開。
8.擬訂財政發展規劃。
國庫科
1.負責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以及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2.負責本區財政收支匯總統計上報。
3.負責財政總決算的編制和部門決算工作。
4.負責本區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財政專戶等管理。
5.負責組織、指導本區政府財務報告相關工作,編制本區及區本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6.負責本區公務卡制度管理、預算單位現金使用等管理。
行政事業科
1.按照對口聯繫分工,對口聯繫相關部門以及各街道,審核其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
2.負責牽頭區級部門預算“三公”經費管理、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以及落實機關行政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政策,參與擬訂會議費、培訓費等經費管理辦法。
3.開展對街道日常財政業務工作輔導。
社會保障科
1.負責本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以及社會保險制度等政策的落實牽頭工作。
2.按照對口聯繫分工,審核相關單位年度預決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3.擬訂對口聯繫單位的財政政策制度和財政資金管理辦法。
4.審核彩票公益金的收支預算。
經濟建設科
1.負責牽頭擬訂本區政府投資項目有關資金管理制度、辦法和組織實施。
2.按照對口聯繫分工,審核相關單位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3.了解分析土地收入情況。
4.負責土地儲備項目預算審核和執行監督。
5.負責牽頭政府投資項目和土地儲備項目等財務監理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農業科
1.按照對口聯繫分工,審核相關單位年度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2.配合開展涉農財政補貼政策培訓工作。
監督績效科
1.組織實施區級對口範圍內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等的監督。
2.對接財政改革事項和日常管理需要,同步開展對財政管理事項的監督管理,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
3.負責擬訂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制度。
4.組織推進全過程預算績效評價。
5.指導和推進本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並開展考核。
會計科
1.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本區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規範會計核算、辦理會計事務。
2.組織會計專業資格考試。
3.組織開展會計專業人員繼續教育。
4.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5.負責審改工作。
6.負責農村財務會計人員涉農財政補貼政策培訓工作。
國資管理科
1.牽頭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2.牽頭建立和完善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數據套用體系並組織實施。
3.負責研究建立本區國有資產報告制度以及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工作。
政府採購科
1.擬訂本區政府採購目錄及相關制度。
2.審批政府採購形式、方式變更。
3.負責對本區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管。
4.處理區級政府採購項目投訴。
5.負責採購數據信息統計上報。
6.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輛審批工作。
企業科
1.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
2.對口聯繫本區各財政扶持政策主管單位,審核其年度政策扶持預決算及預算調整,分析預算支出執行情況。
3.負責有關扶持政策的兌現審核。
4.協助制定本區產業、科技、人才等扶持財政政策。
5.配合做好本區企業服務工作。
金融服務科
1.負責制定本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政策。
2.推進區域金融產業發展和集聚。
3.搭建政銀、園企金融服務交流平台。
4.負責對地方金融機構實施市場準入、日常監管和風險防範處置。
5.協調落實區域金融維穩,防範化解非法金融活動。
6.擬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制度。
7.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基金的資金進行管理和撥付。
8.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基金受託管理機構或基金管理團隊等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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