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據長寧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指導和推進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深化本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協調推進本區健康服務業發展。
(二)統籌規劃本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本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以及各類衛生健康改革方案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區域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監測傳染病,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定並組織落實本區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四)負責本區衛生應急工作,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開展本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以及重大災害和突發事故的應急醫療救護工作。負責本地區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健全落實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制定本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本區醫療衛生健康機構、專業技術人員、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大型醫用設備實施資質管理和許可準入。組織實施本區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範、服務規範。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組織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並對其監督、指導。負責本區康復、護理、院前急救等工作。組織公民無償獻血。
(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和臨床合理用藥的監測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以及本區醫療機構特殊藥品使用和臨床藥事管理。負責醫患糾紛行政處理。
(七)負責本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區婦幼保健、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社區家庭計畫指導工作。協調做好嬰幼兒早期發展、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工作。
(八)負責本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街道(鎮)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公共衛生等工作,統籌推進“健康城區”創建、“衛生城區”創建、愛國衛生運動和控煙工作。
(九)負責制定本區中醫藥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的監督和管理,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和社區衛生,負責本區中醫藥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工作。
(十)負責本區基層衛生保健、社區衛生工作,規劃並推進實施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衛生保健機構合理設定、運行標準、服務規範、績效評估等體系建設,深化以家庭醫生制服務為核心的社區衛生服務模式和運行機制改革。
(十一)全面推進衛生健康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設。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婦幼保健、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以及職責範圍內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安全等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等行政審批職責。負責本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和統計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組織推進重點學科建設、優秀人才培養和科研項目攻關。組織實施科技成果管理和繼續醫學教育管理。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衛生援外、對口支援工作。
(十三)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的監督檢查、備案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負責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擬定老齡健康服務政策措施。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工委辦公室。協助黨工委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查,負責黨內檔案及重要會議組織工作。承擔組織調研、保密和雙擁工作。負責長寧區衛生健康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實施,指導開展文明單位創建和文明城區創建活動。負責指導開展醫院文化建設。負責新聞宣傳發布工作和指導基層單位開展新聞宣傳、普法宣傳和輿情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黨員和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職業道德教育,指導基層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負責統戰、工會和團組織工作。
(二)組織科。協助黨工委做好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工作任務。負責長寧區公立醫院黨建指導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領域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和制度,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監督和發展工作。負責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做好乾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教育、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巡察工作。負責本系統離休幹部的管理教育服務工作和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建、黨代表任期制工作。
(三)行政辦公室。負責衛生健康發展綜合性規劃有關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對口支援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和衛生健康信息統計等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地方志和年鑑編撰。承擔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四)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招錄、崗位設定、勞動工資、職稱晉升、教育培訓、人員信息等人事工作。負責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管理、本系統外事管理工作和退管會工作。
(五)資產管理科。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基本建設規劃、協調和資產管理。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後勤保障管理工作,協助開展大型醫用設備的資質管理及監督管理工作。
(六)醫政管理科。負責制定和實施區域衛生規劃,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和醫療聯合體相關工作。負責本區醫療機構及其相關醫護人員的管理。負責本區醫療機構的大型醫用設備、藥品採購及藥事管理。負責醫學科研管理和醫學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行風督查建設、改善醫療服務工作。負責本區幹部保健、徵兵和招生體檢。配合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配合做好本區健康產業推進相關工作。承擔長寧區血液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公民無償獻血工作。
(七)公共衛生管理科。負責本區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政策措施,開展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負責本區精神衛生、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制定本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協同開展監測和評估工作,協同開展食品安全事件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負責統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推進家庭醫生制度建設。負責統籌落實本區公共衛生、愛滋病防治、精神衛生等工作的議事協調機制。
(八)老齡健康與家庭發展科。負責制定實施本區醫養結合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實施本區計畫生育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嬰幼兒早期發育、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發展等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本區婦女兒童保健和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相關獎勵扶助政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街道(鎮)開展相關行政事務的辦理工作。承擔長寧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健康促進科。組織開展本區健康教育、健康支持性環境建設和民眾性健康促進活動等工作。負責擬定國家衛生區、國家衛生鎮、市一級衛生街鎮創建和複審計畫並組織協調相關工作的落實。負責本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街道(鎮)開展病媒控制和應急除害工作,組織開展病媒控制檢查和執法。負責本區無煙醫療機構管理和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督導執法。負責長寧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長寧區健康促進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綜合監督與應急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完善本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行為、公共衛生等監督執法工作。負責本區衛生行業相關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本區衛生應急工作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本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法制宣傳及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十一)中醫藥管理科。組織實施國家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制定本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負責中醫預防保健工作。組織實施本區治未病工作,擬定中醫“治未病”政策措施。負責本區中醫醫術確有專長考核組織申報和初審工作及取得醫師資格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執業日常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醫診所備案和日常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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