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關於提高本市建築渣土運輸車輛技術要求通知》是2010年1月19日印發的一個通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關於提高本市建築渣土運輸車輛技術要求通知
城鄉建設
滬綠容21號
上海市其他機構
2010-1-19
法規內容
各區(縣)綠化市容管理部門、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建築渣土運輸企業:
為進一步消除建築渣土運輸車輛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渣土運輸車輛安全性能,確保行車安全,對本市區域內建築渣土運輸車輛提出以下技術要求和管理措施:
一、技術要求
本市區域內建築渣土運輸車輛除滿足《建築垃圾車技術及運輸管理要求》(db31/t398-2007)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根據《機動車輛後視鏡的性能和安裝要求》(gb15084)的相關規定,必須安裝廣角後視鏡、補盲後視鏡,並安裝下視鏡,以擴大駕駛員視野、消除盲點。
2.根據《汽車和掛車側面防護要求》(gb11567)的相關規定,必須安裝側面防護裝置,並確保處於完好狀態。
3.車廂兩側各增加安裝2個轉彎信號燈和1個白天與轉彎信號燈聯動、晚上自動關閉的語音提示器,以增加車輛轉彎時對側旁車輛或行人的轉彎提示。
二、管理措施
1.從2010年3月1日起,不再核准新增四橋載重自卸車從事建築渣土運輸。
2.上述技術要求作為申請《建築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許可證》及建築渣土運輸車輛車況檢測的基本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發《建築垃圾、工程渣土運輸許可證》和車況檢測合格證。
本市區域內建築渣土運輸企業應根據技術要求在2010年2月10日前完成整修和改裝,市綠化市容局、市交通港口局將組織開展車輛檢測,對不合格的車輛,實施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運輸作業,對兩次整改不達標的,按照相關規定責令該車輛退出建築渣土運輸作業市場。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