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於1993年6月3日正式掛牌成立。經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先後榮獲了“全國十佳基層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先進檢察院”、“模範檢察院”、“人民滿意的檢察院”等稱號。幹警榮獲了全國優秀公訴人、全國優秀反貪局長、全國優秀反瀆局長、全國優秀反瀆局長、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等榮譽,先後有30多名幹警榮獲上海市級優秀公訴人、優秀偵查監督員等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
  • 地點:上海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時間:1993年6月3日
主要職責:
1、依法對本區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依法對本區需要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2、對本區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和偵查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3、對本區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起訴,對本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4、依法對本區刑罰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5、依法對本區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
6、對本區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建議提請或提請抗訴。
7、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辦理刑事賠償事項;受理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舉報。
8、分析、研究本市貪污賄賂、瀆職和侵權犯罪的動態、特點、規律及社會治安狀況,提出防治對策。
9、負責其他應由區人民檢察院履行職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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