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廣播電視局

上海市廣播電視局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掛上海市文物局牌子。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 總部地點:上海市
  • 經營範圍:文化廣播影視管理
  • 公司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管理方面的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事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實施全市文化藝術和廣播影視事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文化廣播影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廣播影視事業和產業發展。
(三)推動全市重點藝術創作和藝術思想的研究,擬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對全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媒體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四)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依法實施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資源以及有線網路規劃和建設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全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以及民眾藝術館、文化館、公共圖書館事業和社會文化社團等;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活動。
(六)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七)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全市文化娛樂、演出、美術、廣播影視、有線網路、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等,加強對從事電影電視節目製作和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
(八)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交流工作;管理駐滬外交機構和國際組織舉辦的文化影視活動。
(十)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文化影視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二)政策法規處
(三)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
(四)財務處
(五)科技處
(六)藝術處
(七)重大活動辦公室
(八)文化影視市場處
(九)文化影視產業處
(十)公共文化處(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十一)電影處
(十二)廣播電視與網路視聽處
(十三)文物保護管理處
(十四)國際交流處(港澳台辦公室)

機構領導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書記:沈佐平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市文物局局長:於秀芬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委員、藝術總監:滕俊傑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沈衛星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瑋王小明貝兆健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文物局副局長:褚曉波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委員、巡視員:張哲
市文廣影視局副巡視員:施大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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