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奉賢區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的規定,上海市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區物價局、區金融服務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區:上海市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和區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結構調整、發展速度和總量平衡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政策。
(二)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加強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三)研究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和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本區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提出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組織規劃重大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並上報由國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備案的投資項目;審批區級財力等政府性資金項目;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固定資產;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重大項目稽查工作。
(五)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組織研究提出本區產業發展戰略,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和綜合性產業政策;加強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服務業、先進制造業發展戰略和相關政策;研究提出產業布局及各類開發園區設立、調整和產業導向的意見。
(六)綜合分析本區全社會資金形勢,研究提出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投融資方案;對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政府性資金和國有資產的平衡協調提出意見;統籌本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組織指導企業開展上市、發行債券等直接融資活動;為駐區金融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吸引各類金融機構來奉發展;監測本區金融業運行動態,研究本區社會經濟建設的資金平衡,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奉賢建設的支持,參與本區重大項目的融資、重大資產的處置和公共基金的監督;參與研究本區財稅政策,參與對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
(七)監測預測本區價格總水平的變動,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價格政策措施和價格政策建議;進行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研究制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按分工負責本區行政事業性、公益性、經營性、基金類收費管理;負責中介服務的收費管理;負責核發和年審收費許可證事務;監督檢查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受理和處理價格及收費的舉報、投訴;指導農村價格監督網路工作;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開展入案價格鑑定和有關認證業務;提供價格信息服務。
(八)研究分析各鎮、開發區經濟發展情況,並指導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各鎮、開發區發展和改革政策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城鎮體系和城鎮布局的意見,協調推進郊區城鎮化建設。
(九)分析預測國內外市場狀況;組織編制本區要素市場和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實施。協調貿易發展和市場體系建設中的重大政策措施;負責研究提出重要物資、商品的總量平衡的意見。
(十)負責規劃和協調社會應急處置體系中的物資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區重要物資和商品、能源等方面的戰略儲備;負責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下達的經濟動員工作任務。
(十一)協調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社會管理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發展;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本區能源發展戰略,組織實施本區能源發展規劃,負責本區能源的綜合平衡和調控。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本區發展循環經濟、生態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規劃;負責本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三)研究本區與國內區域經濟聯動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本區服務全國、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完成重大項目和政策協調等有關任務;研究和論證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中的體制、機制和政策;協調推進區域經濟發展及有關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汪 鳴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陳紀忠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夏 丹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徐欣幫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奉賢區物價局副局長。
盛建平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馬勤根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調研員。
張立新 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調研員。

機構設定

發改委共設10個科(室),即: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綜合改革科、固定資產投資科、產業規劃科(社會發展科)、能源管理科、金融服務科(經濟調節科)、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價格監測監督科。各科(室)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做好機關日常政務和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收發、文印、檔案整理、歸檔查閱、簡報編輯、政務網信息發布、信息收集、保密、保全、信訪、計生及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行政公務督辦,組織協調人大、政協的書面意見和提案的處理承辦工作。聯合相關單位,協調推進“教育督導”所承擔工作。負責全委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幹部職工人事人才信息;黨員信息、幹部職工業務培訓學習、出國境考察;離退休老幹部的日常活動組織、聯絡、服務和管理;財務、行政預決算、負責全委財務的收支、報表及財務的管理;幹部職工療休養、體檢、機關福利;幹部測評、考核、任用組織考察;幹部職工個人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編制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畫,做好經濟運行的動態監測、分析和預測工作,研究區域經濟中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並及時提出對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研究並參與制定本地區國土綜合開發、整治、保護規劃,做好中長期規劃細化和年度分解工作,會同經委、農委、土地部門編制下達年度工業經濟發展計畫、農副業生產計畫、用地與墾復計畫,並做好實施協調工作。參與農業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立項、審查上報工作及爭取國債資金的落實。參與三峽移民後期項目立項上報及資金申報的有關工作。負責控制全區人口的總量規模和協調相關的政策,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勞動工資、社會保障事業的有關政策與措施,定期分析就業人員收入水平、勞動力流動的情況。
(三)綜合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負責擬定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研究、論證和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並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論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分級管理體制和社區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指導行業協會的改革和發展。研究提出推進市場化改革以及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措施;研究提出推動非公經濟發展和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研究推進以股份化改造和發展混合經濟為重點的企業改革。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匯總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審批許可權以內的所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審查上報限額以上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區重大項目的計畫編制和建設資金來源預安排,組織對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和稽查;負責本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和日常維護工作;組織做好區域重大備選項目的匯總儲備等工作。協助合作領導小組開展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組織、參與規劃先行和有關信用評審;協調構建各種融資平台,參與制定政策性貸款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組織、參與具體的債項評審,建立民主路演、審議制度、項目借款契約的簽訂;協助項目的信貸管理,協調處理貸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協助推動、開展區域經濟項目的審計監督,組織引入社會力量,實施社會化的監督、監管;報送、溝通重要的工作信息。
(五)產業規劃科(社會發展科)
根據國家和市里產業政策,提出本區產業發展的導向意見。研究本區一、二、三產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區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推進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規劃的實施;負責區重點三次產業項目、特殊項目的審批和報批工作;負責區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和“雙擁”工作。研究本區社會發展戰略及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等重大問題,組織編制本區社會發展(含人口、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政法、民政、社區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科教興區”、區域科技、社會發展戰略和科技、社會事業與經濟協調發展問題的研究。參與編制科技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科技與經濟結合的各項工作;參與重大科技與社會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審查工作,參與編制區域科技成果產業化計畫。
(六)能源管理科
貫徹落實政府有關能源政策,根據本區經濟發展、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適應的原則,負責編制本區能源、資源的發展規劃和綜合利用計畫;對區域內的電力資源、水資源的利用、保護進行實時調研,確保區域內能源、資源配置的基本平衡;聯合相關單位,協調推進循環經濟、節能降耗工作;協調區域內有關單位,按照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落實節約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相關工作;按照市場經濟規則,依法協助市有關部門開展對有關能源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對資源保護和利用的日常監管工作;及時落實市有關部門對口處室的有關工作要求。
(七)金融服務科(經濟調節科)
貫徹落實上級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制定實施奉賢金融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加強區政府與金融機構、金融監管機構的聯繫,為駐區金融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吸引各類金融機構來奉賢發展,配合監管機構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區政府解決的矛盾和問題,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監測奉賢金融業運行動態,研究奉賢社會經濟建設的資金平衡,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奉賢建設的支持,參與奉賢重大項目的融資、重大資產的處置和公共基金的監督,維護地方信用。推進金融改革,對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進行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組織指導奉賢企業開展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券等直接融資活動,配合監管機構做好區域內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
(八)價格管理科
根據本區實際,提出貫徹上級部門價格行政措施和價格調整方案實施意見。按照《上海市定價目錄》分級管理許可權,依法對學生專用商品和服務價格、供排水價格、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服務收費標準、房屋成本價、物業管理等公共性服務收費標準的價格定價和擬定管理意見。負責區內重要菜籃子基地場發放優惠電價補貼工作。負責明碼標價的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行業價格行為。開展農產品價格成本監測和調查工作。完成工業品成本、服務收費成本調查工作。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
(九)收費管理科
承擔管費、清費、治亂、減負工作。按照收費管理許可權,依法對政府機關收費(規費)、公益性收費(教育衛生、社會保障、民政系統)、中介服務性收費(律師、會計、審計、稅務等各類中介機構);基金類收費(統籌類基金、養老、合作醫療等)補償類基金(水資源費、堤防維護費等);經營服務性收費(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旅遊收費、殯葬管理收費等)進行管理。組織對全區部、委、辦、局、行、社、集團公司、鄉鎮、開發區和市屬在奉賢的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技監等單位《收費許可證》申領、審核、頒發、變更工作和收費年度審驗工作,以及對單位收費管理員的業務指導和知識輔導工作。組織對部份公益性服務收費標準制定前的決策聽證工作。
(十)價格監測監督科
開展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建立和管理價格信息監測網路,依法對農副產品價格、房地產價格、藥品價格等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規定的重要大宗產品和熱點問題進行價格監督監測;分析掌握價格動態,監測市場價格水平,做好價格信息監測發布、上報等工作。開展涉案物品的價格鑑證工作。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工作。開展有關價格認證工作。開展其他綜合性價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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