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以及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衛生健康工作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以及各類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四)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預防控制和干預。組織並落實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對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組織實施監測和干預。依法監測傳染病,強化預警機制,收集上報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逐步增加和完善對部分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監測,並組織相應的健康服務與管理。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收集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在本區舉行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健全落實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疾病防治、衛生監督、中醫藥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七)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基本藥物制度和政策。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藥品的臨床藥事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合理用藥監測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完善臨床藥學服務體系,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
(八)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婦幼保健、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衛生健康相關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
(九)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對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工作進行監管、指導,承擔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的日常工作。組織公民無償獻血。負責康復、護理、院前急救、科研、醫學學科建設等工作。
(十)負責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等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出生人口監測,建立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
(十一)負責基層衛生保健、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工作,規劃並推進實施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衛生保健機構規範建設、運行和服務。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負責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與港澳台地區交流合作、衛生援外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本區衛生健康宣傳工作。
(十二)指導和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與臨床用藥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協調、管理中醫藥科研項目,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負責制定和實施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
(十三)指導上海市嘉定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安全、保密、信訪、外事、政務公開、收發文處理、文書檔案、信息化建設、衛生健康統計、機關行政事務。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置。統籌指導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節能降耗、基建、總務和內部安保等工作。
(二)組織科。承擔衛生健康工作黨委日常事務。負責本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統戰和老幹部等工作。做好本系統內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本區公立醫院黨的建設指導工作。
(三)宣傳科。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系統意識形態、宣傳、精神文明建設、醫務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四)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系統內人員調配、崗位聘任、考核獎懲、人事檔案、人事信息和退管等工作。
(五)財務科。負責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等工作。
(六)醫政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協調推進健康服務業的發展。負責醫師、護士執業資格的監督管理。承擔深化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區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建立醫療質量控制、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指導、管理和督查行風建設工作。負責醫療糾紛的協調處理。推進院前急救體系和無償獻血體系建設,做好無償獻血工作。做好科研、學科建設管理。
(七)預防保健與健康促進科。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完善本區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組織落實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預警以及預防、干預和服務管理措施。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報。組織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本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推進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等工作。
(八)基層衛生與老齡健康科。擬訂基層衛生、老齡健康服務政策和規範並指導實施;擬訂並協調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社區衛生服務綜合評價、基層服務能力提升、全科醫生培養培訓等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應急管理科。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擔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應急培訓、演練,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工作。
(十)綜合監督科(法制科)。負責本區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監督工作,查處相關違法行為。依法對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健康相關產品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衛生健康相關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開展本區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開展本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及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落實衛生健康標準化建設有關工作。組織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十一)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出生人口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計畫生育行政事務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開展促進健康家庭建設的宣傳指導服務。管理免費計畫生育藥具供應和發放。
(十二)中醫藥管理科。擬訂本區中醫藥發展相關政策檔案。組織實施中醫藥創新發展、文化傳承等工作。實施中醫藥相關的技術標準、管理和服務規範。指導協調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對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承擔醫療機構相關藥品的使用管理臨床藥事工作。承擔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方雲芬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11日,上海市嘉定區衛生健康委監督所被國家衛生健康委擬推薦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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