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是為了維護上海市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結合上海市的實際狀況,制定的條例。於1996年1月26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公路運輸管理辦法
- 發布日期:1984.12.06
- 生效日期:1985.01.01
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是為了維護上海市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結合上海市的實際狀況,制定的條例。於1996年1月26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
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是為了維護上海市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結合上海市的實際狀況,制定的條例。於1996年1...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交通局)是本市道路運輸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交通局所屬的上海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運輸管理處)和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交通執法總隊)為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市運輸管理處負責具體實施本市道路運輸的日常管理工作,並直接對黃浦、盧灣、...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20年9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9月25日 條例全文 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 1999年11月26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是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制定,1997年7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7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一屆...
本辦法所稱水路運輸服務業務是指代辦水路客貨運輸手續、代辦水路客貨中轉、代辦組織貨源等經營活動。第三條上海市交通運輸局是本市道路、水路運輸服務業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陸上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陸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服務業的管理工作;其所屬的航務管理處(以下簡稱市航務處)具體負責全市水路運輸...
為了加強本市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管理,保障運輸安全,根據《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危險貨物,是指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等性質,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第三條 (...
《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辦法》旨在加強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2013年9月9日上海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9月10日上海市政府令第5號公布;2016年6月21日修訂並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號公布;共六章四十五條,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
《上海市貨運出租汽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是上海市於1999年8月1日發布的地方法律法規。根據2016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並重新公布。規定全文 (1999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公布 根據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號公布的《上海...
《上海市外地駐滬機動車輛貨物運輸管理辦法》是199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來源 上海市外地駐滬機動車輛貨物運輸管理辦法 (1996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6號令發布)為了加強外地駐滬機動車輛貨物運輸的管理,規範本市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維護道路貨物運輸市場秩序,根據《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上海市機動車維修和檢測管理辦法(1997年11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1號發布,根據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發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辦法〉等10件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進行修正) 三、上海市營業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辦...
《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上海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條例》《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上海港口條例》《上海市旅遊條例》《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上海口岸服務條例》《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規定》《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上海市居民委員會工作條例...
凡在本市範圍內使用非機動車從事營業性貨物運輸活動的,均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主管和協管部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是本市非機動車營業性貨物運輸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陸上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陸管處)具體負責非機動車營業性貨物運輸的管理工作。區、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負責轄區內非機動車營業...
為切實加強本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排除安全隱患,把各項安全監管要求落到實處,維護城市運行安全有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
1.客車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2.客車類型等級要求:從事一類、二類客運班線和包車客運的客車,其類型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3.客車數量要求:(1)經營一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0輛以上,其中高級客車30輛以上;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40輛以上;(2)經營二類客運班...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二、第十五條後增加一條為:從事貨運代理(代辦)等貨運相關服務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並持有關登記證件到設立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三、第四十條後增加一條為:貨運經營者(含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國際道路貨運...
第五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相關管理信息系統,推行車輛超限管理信息系統、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聯網,實現數據交換與共享。第二章 大件運輸許可管理 第六條 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以下稱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
二、將第十條“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修改為“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將第(四)項中“車輛技術等級證明或者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技術合格證明”修改為“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三、...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 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第六條 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道路運輸市場。第七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2016年交通部發布的檔案。為進一步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預防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保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環境安全和財產安全,我部組織起草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
第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第六條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道路運輸市場。第七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結合實際,制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該條例於2021年2月26日經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4年5月10日,經...
第二條 對使用道路運輸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及相關活動的安全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便利運輸的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工...
第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第五條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第六條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道路運輸市場。第七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