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長《本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有效期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10年9月市政府批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門制訂的《本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0〕32號)需繼續實施,其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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