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響國家“簡政放權”的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2001年1月9日發布了第96號令。公布15件規章自然失效。這些規章包括上海市重點項目設備質量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市促進機電產品更新發展管理的試行辦法等等。
(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6號發布)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海市重點項目設備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15件規章宣布自然失效:
1、上海市重點項目設備質量管理暫行辦法 (1991年5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
2、上海市促進機電產品更新發展管理的試行辦法 (1980年8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3、上海市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1986年10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4、上海市閔行、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優惠規定 (1987年3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5、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管理辦法 (1990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6、上海市解決居住困難戶住房暫行辦法 (1991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7、上海市外資內銷平價住宅出售管理辦法 (1995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8、上海市外資內銷平價住宅開發收購管理辦法 (1995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9、上海市公用給水站暫行辦法 (1964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委員會批准)
10、上海市防汛牆加固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1989年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11、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舉辦職工專修科試行辦法 (1983年6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2、上海市高校科技產業暫行規定 (1992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3、上海市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保持廉潔的若干規定 (1990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14、上海市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規定的處理辦法(試行) (1990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5、上海市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禮品上交處理辦法 (1990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上海市重點項目設備質量管理暫行辦法 (1991年5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
2、上海市促進機電產品更新發展管理的試行辦法 (1980年8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3、上海市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若干規定 (1986年10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4、上海市閔行、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優惠規定 (1987年3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5、上海市外高橋保稅區管理辦法 (1990年9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6、上海市解決居住困難戶住房暫行辦法 (1991年4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7、上海市外資內銷平價住宅出售管理辦法 (1995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8、上海市外資內銷平價住宅開發收購管理辦法 (1995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9、上海市公用給水站暫行辦法 (1964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委員會批准)
10、上海市防汛牆加固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1989年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11、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舉辦職工專修科試行辦法 (1983年6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2、上海市高校科技產業暫行規定 (1992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3、上海市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保持廉潔的若干規定 (1990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
14、上海市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規定的處理辦法(試行) (1990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15、上海市企業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禮品上交處理辦法 (1990年3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