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學工業志

上海化學工業志

《上海化學工業志》是1997年1月由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出版的上海市地方工業志,由上海化學工業志編纂委員會編寫完成。

基本介紹

  • 書名:《上海化學工業志》
  • 作者:上海化學工業志編纂委員會
  • 出版社: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7年1月
目錄,體制與管理,

目錄

序 凡例
總述 大事記
第一篇體制與管理
第二篇行業企業
第三篇產品
第四篇科教
第五篇黨派民眾組織
第六篇人物
專記 附錄
編後語
《上海化學工業志》編纂、審定人員名錄
著作權頁

體制與管理

概述
1955年4月上海市成立第二重工業局(簡稱重二局),下設辦公室、人事、計畫、財務、勞動工資、合營、建築材料、化工原料、電訊電器、五金器材、金屬冶煉等11個處室,對全市化工企業實施行政管理,初期的主要任務:先對規模較大、產品重要的企業搞公私合營試點,引導私營企業走社會主義道路。1956年1月全市私營企業實行公私合營後,重二局又按產品歸類建立化學原料、造漆顏料、染料、螺絲、建築五金、儀器度量衡、鋼鐵加工、有色金屬、電訊電器、電鍍、電焊、縫紉機、消防和木材13家工業公司,從此形成局、公司二級管理模式。此後有計畫地把產品相同、地區接近。生產條件差,經濟效益低的小廠,改組為大廠的車間、倉庫,並向四川、貴州、陝西、河南、江蘇等省遷建一批工廠,支援內地建設。
1957年4月重二局撤銷,化學工業局(簡稱化工局)成立。原屬重二局管轄的螺絲、建築五金、儀器度量衡、鋼鐵加工、有色金屬、電訊電器、電焊7家工業公司劃給機電工業局;縫紉機消防、電鍍2家工業公司劃給輕工業局。其餘化學原料、染料、造漆顏料、木材4家工業公司歸屬化工局領導,又從輕工業局劃入醫藥工業公司、輪胎膠鞋工業公司、橡膠雜品工業公司和華東農林部所屬的病蟲藥械製造實驗工廠,構成化工局管轄範圍,共有企業994家、職工64522人。化工局成立後,繼續進行規模較大的經濟改組:通過產品歸類、調整行業分工;把產品質量差、原材料消耗大、成本高、勞動生產率低、生產條件差的企業實行關停並轉。企業數從成立時的994家減為1966年的105家,提高了企業的總體管理水平。從1957年開始,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以解決基本化工原料為出發點,在規劃指導下,開闢了吳淞、吳涇、桃浦和高橋4個化工區。新建、擴建和遷建一批骨幹企業,發展了、氯基本化工原料,石油化工和合成材料。並在安徽省東至縣闢建了化工火炸藥生產基地。“大躍進”後,發動民眾整頓生產秩序,完善規章制度,改變勞動組織中的混亂現象。通過整改,使經常生產的1500種產品有了產品標準並有工藝可循,產品質量穩步提高;加強了物資管理、財務管理和生產組織管理。“文化大革命”結束後於1979年4月恢復處室建制,在全系統開展普及大慶式企業活動,加強隊伍建設。通過揭批“四人幫”罪行,建立和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內容的班組建設;投入上千萬資金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確保化工生產安全有序運行。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發動企業從開展班組經濟核算著手,逐步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推行全行業全額利潤留成為內容的經濟責任制,調整企業領導班子。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的決定》,重點抓了產品質量、品種和經濟效益,結合開展化工部提出的創無泄漏工廠、清潔文明工廠、六好企業(統稱“三創”)活動以強化企業管理。1984年起從生產、經營、計畫、產品銷售、產品價格、物資收購、利潤留成、資金的使用等方面向企業放權。1986年撤銷行政性工業公司,減少管理層次,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1985~1990年,針對化工市場呆滯情況,採取最佳化組合的辦法,對產品不適銷,環境矛盾尖銳,長期經營性虧損的企業實行聯合兼併。受並企業依靠技術進步,增產市場熱銷產品。同時組建了一批企業性聯合公司和集團公司,消滅虧損企業10家。加強橫向經濟聯合,建立市外化工原料基地32個,每年返回原材料28種13萬噸。在系統內組織一條龍協作配套,獎勵增產短線產品,緩解原材料供需矛盾。1990年商請銀行提供專項貸款2850萬元,支持企業調整產品結構。1987~1990年利用外資3225萬元建立合資企業13家,實現工業總產值6298.3萬元、出口撥交值4398萬元。在環保方面重點抓了汞、鎘、鉻、砷、鉛、酚、氰的治理,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三廢”排放量;1990年廢水處理率為52.1%,廢氣處理率81.8%,廢渣處理率99.2%,環保措施的固定資產達到1.2億元。1979~1990年完成基建投資15.78億元,通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在氯鹼總廠、上海焦化總廠和橡膠行業有一批重大項目竣工投產,為上海化學工業增添持續發展後勁。
改革開放給企業帶來活力,同時又推動上層建築的改革。化工局從依靠行政手段、下達指令的管理方法,逐步改為運用經濟的、法律的手段向間接管理轉變。根據“規劃、協調、監督、服務”的職能範圍,加強審計、監察工作,指導和督促企業搞好生產和經營。在深化改革的同時,機關進一步壓縮編制,支持創辦了化工實業總公司和下屬8家子公司。1995年12月,局機關的體制改制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公司,管理範圍和管理方法也隨之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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