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林業局

上杭縣林業局是上杭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是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杭縣林業局
  • 內設機構:3個
  • 職責:主管林業行政
  • 地理位置:臨江鎮振興路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上杭縣位於福建省西南部,是南方重點集體林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夏長冬短、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具有發展林業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
我縣是典型“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林區縣。全縣土地總面積417.2307萬畝,其中林業用地面積335.1896萬畝,占土地總面積77.0%,森林覆蓋率達73.9%,林業用地中有林地面積308.628萬畝。全縣區劃界定生態公益林面積78.6347萬畝,占林地總面積23.46%。全縣現有林木總蓄積量達1035.157萬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積量達980.9487萬立方米)。天然林面積209.13萬畝,蓄積量約為814.02萬立方米;人工林面積67.52萬畝,蓄積量約為221.19萬立方米;竹林面積36萬畝,其中毛竹林面積31.8762萬畝,中小徑竹林約4萬畝。
林業局內設有人秘股、黨委辦、林政股、營林股、科技產業股、財建股、行政審批股、森林防火辦、山林糾紛調處辦、綠化辦、森防檢疫站、規劃隊、林業綜合執法大隊、林權登記中心、監察室、工會、上杭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上杭縣國有林場。基層有21個林業工作站,7個森林派出所,個國有林場(古田國有林場、溪口國有林場、汀江國有林場),現有林業幹部職工302人。

主要職責

縣林業局是縣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範圍、許可權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發展林業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計畫,代表縣政府組織實施並依法檢查督促貫徹執行情況。
(二)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順森林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加強森林資源的產權管理,建立以森林資源持續利用為核心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資源市場和流通體系,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森林資源配置和生態環境保護體系。
(三)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各類林業基地工程項目的建設,對林木種苗,國有森工場站,集體林場,鄉(鎮)林業站實行管理和指導。
(四)統籌規劃安排全縣林業工業,多種經營和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林業各項生產建設,並提供服務。
(五)貫徹執行林業財務,會計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負責全縣林業財務、林業專項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指導,監督全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林業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資發展林業產業、彙編、管理全縣林業統計資料,指導林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進行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預審和編報,指導和監督林業基本建設。
(六)組織指導全縣林業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和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森林資源採伐限額的編報、管理、監督;負責木材、竹材憑證採伐運輸的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徵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資源評估有償使用,林地開發利用的監督。
(七)依法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打擊亂砍濫伐森林、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征濫用林地等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全縣林業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木檢疫管理和技術指導。
(八)對包括竹木生產及加工、林產化工在內的林業產業實行管理指導。
(九)制定本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新產品技術開發和全縣科技興林活動,組織協調並實施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負責對科技人員的巨觀管理。
(十)負責林業行業安全生產和勞動工資及對科技人員的管理,指導全縣林業系統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林業宣傳工作和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農村能源開發、山地綜合開發等組織、指導、協調工作。
(十二)承辦縣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接待、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後勤服務、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各項林業資金及市級林業基金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監管局屬單位林業國有資產,組織開展全市林木資產評估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依法實施林業行政許可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科技培訓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及林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專業技術人才及林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林業對外交流、合作和智力引進工作。
(三)造林與產業發展科
擬定全市造林綠化、生態苗圃和林木種子建設規劃、計畫,擬訂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市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組織實施“綠色寶雞”建設中各項綠化治理工程;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指導全市生態苗圃、林木種子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林業重點工程營造林生產計畫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市森林生態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和森林公園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臨江鎮振興路
上杭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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