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情況
局始終把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中,注意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為確保工作的順利推進,我局專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相關人員為成員的上杭文化體育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確定局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政府作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為了兼顧不同社會群體的受益面,我局積極創新公開形式,實現從單一公開到多元公開、從單向公開到互動公開、從傳統公開到網路公開的轉變。一是通過固定公開欄公開,按照統一規範更新了對內和對外辦事公開欄;二是通過服務大廳公開,充分發揮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前沿陣地優勢,通過發放信息手冊等形式,簡便靈活地向民眾公開信息;三是通過網路和其它媒體公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簡報等便於民眾知曉的媒體進行對外公開。
(三)《指南》和《目錄》更新、完善情況
完善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認真制定開展此項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按照上級的要求,統一規範《指南》和《目錄》編制。2012年繼續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單位的編制工作,根據規定的統一要求,對《目錄》和《指南》的編制工作進行更新,做好網站公開欄和網頁公布工作。
(四)規範保密審查工作的情況
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前的保密審查,我局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領導小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為進一步規範保密審查工作,我局重新制定了公文送審簽發單,明確了不予公開的範圍,並指定專門機構和專人對擬公開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明確審查責任,規範審查程式,加強審查管理。
(五)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情況
2012年,我局收到依申請公開1條。根據依申請人要求,我單位迅速把申請內容分解給職能部門,要求職能部門對申請人的要求逐條做出答覆並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進行發布,辦公室還以檔案的形式及時向申請人做出書面答覆。做到依申請有答覆,答覆能及時,答覆內容讓人滿意。
(六)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
認真進行《條例》宣傳教育,提高對《條例》的貫徹執行能力。組織人員參加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班,加大對分管領導與經辦人員業務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全局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整體業務水平。
(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情況
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局辦公室已制定信息主動公開操作流程、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信息公開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時,參照縣政府辦公室制訂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各項工作制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及主要類別情況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為止,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26條,信息類別共有5類,其中:工作動態類8條,文體市場類8條,文體活動類1條,其它應主動公開類8條,年度工作報告1條。同時對依申請公開在網上及時進行了回復,並在網站上公開了相應內容。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
我縣政府入口網站是全縣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我局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設立公開網頁,並建立和暢通連結。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2年,我局收到依申請公開信息1條,內容要求我局在網站上公開“上杭縣58處文物保護建築的規劃圖”、“上杭縣縣城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規劃”、“上杭縣第三次、四次文物普查數據”、“上杭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收到申請後,我局及時通知文管部門對依申請人進行了答覆,隨後在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對58處文物保護建築規劃圖進行了公開,告知申請人到我局網站上“其它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欄查閱上杭縣第三次文物普查情況。其它要求公開內容建議申請人到縣城鄉規劃建設局和國土資源局諮詢。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主動公開政府
信息,對依申請公開信息及時認真進行辦理和答覆,未發生收費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2年,我局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是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開形式較單一,網頁功能還比較簡單,更新較慢;三是受人員編制所限,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的為兼職人員,不利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針對存在問題和不足,我局將採取措施加以改進:
一是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做到及時、有效,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網上辦事相結合。
二是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加強宣傳,提高公眾對我縣文化部門信息公開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三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準確、及時、規範,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