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分割與傳承

上市公司股權分割與傳承

《上市公司股權分割與傳承》是2016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賈明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市公司股權分割與傳承
  • 作者:賈明軍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5月
  • 頁數:659 頁
  • 定價:16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1189500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倫律師事務所賈明軍律師團隊近幾年工作經驗的總結。全書圍繞婚姻、繼承對公司企業、特別是擬/上市公司股權的影響展開,從實戰業務的角度,全面、細緻地闡述了擬/上市公司股權在面臨婚姻家庭影響時的處理,很多經驗、心得是首次公開發表,非常具有實用性。
從體例上看,從股權價值到股權分割,再到股權傳承涉及的私人財富工具的套用,由淺入深、由低到高的撰寫思維,可供讀者、尤其是資本市場的專業人士參閱借鑑。從內容上看,本書不僅有鮮活的案例,更是有資本市場領域與婚姻、繼承等家事領域交叉實例的問題剖析及應對方案,本書用深入淺出的行文方式,將目前私人財富規劃領域zui前沿的內容呈現在廣大讀者面前。

作者簡介

賈明軍
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在加入中倫前,他是上海滬家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兼管理合伙人。賈律師是華東政法大學特聘教授以及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的客座教授。賈律師還曾被評選為第三屆上海市優秀青年律師。
賈律師有超過16年私人財富法律管理的實務經驗。因為具有紮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訴訟實務經驗,賈律師能夠更好地結合訴訟實務和財富管理需求為客戶提供全面的維權策略和防範建議,已為眾多知名企業家及家族企業提供了大量財富安全保護與規劃的法律服務。賈律師已連續四年被Chambers & Partners評價為亞太地區“私人客戶/財富管理”一等律師。
賈律師擅長於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特別是涉及境內外上市公司股權分割與繼承案件,至今代理了國內50餘件PRE/IPO企業股東因婚姻、繼承而導致的股權分割案,並擔任多個全國著名企業的家族顧問。曾經為多名中國排名前100的高淨值人士提供私人法律服務。客戶主要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大型國企的高級管理人員、大型私企的所有人以及各界名人等。
賈律師的著作包括《人在律途》《法院審理股權轉讓案件觀點集成》《富人離婚的36個計策》《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等。
吳衛義
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律師曾經服務於大型的國有企業並且擔任該企業的法律顧問,擁有豐富的企業法律服務經驗。2006年至今則長期專注於為私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紮實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訴訟事務經驗。吳律師能夠很好地結合訴訟經驗和公司法的經驗為私人客戶提供全面的維權策略和財富規劃建議。吳律師的客戶多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大型國企的高級管理人員、大型私企的所有人以及各界名人等。
吳律師的服務範圍主要包括婚姻和繼承等家事案件的訴訟和非訴訟服務。同時也為私人客戶提供家族公司股權架構設計、調整、財富保護和傳承的規劃方案等。吳律師擅長於重大、疑難的案件,曾多次為境內外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解決婚姻、繼承等問題。吳律師的著作包括《戰爭與和平——教你如何撰寫離婚協定書》、《法院審理婚姻家庭案件司法觀點集成》、《法院審理股權轉讓案件司法觀點集成》、《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等,其中《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一書於2014年再版,成為律師辦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工具類書籍。
吳律師是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民事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並且是全國律協《律師辦理婚姻家庭法律業務操作指引》課題組成員、全國律協《律師辦理繼承法律業務操作指引》課題組成員以及全國律協《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修改)律師專家組成員。並榮獲2011-2012年度靜安區十佳律師榮譽稱號。

圖書目錄

第一章配偶一方作為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股權與夫妻、家庭與家族財產
一、婚姻關係中的股東權利與義務
(一)婚內單方受贈股權的財產屬性認定
1.受贈股權的法律性質
2.關於“指定贈與”的邏輯可否適用到工商登記的觀點交鋒及意義
(二)婚前股權婚後增資的性質認定
(三)離婚訴訟中審計、評估的可能性
1.離婚訴訟中提出審計評估申請的“肯定”說
2.離婚訴訟中提出審計評估申請的“否定”說
3.具體司法實踐操作的問題及糾紛預防
(四)公司章程與夫妻財產
(五)設立中公司的責任與股東及配偶的連帶責任
(六)公司財產區別於家庭財產的獨立性
(七)“一人公司”債務與家庭財產的關係
(八)借款出資及第三方墊資與夫妻共同債務承擔
(九)境外持股架構的特殊性
(十)離岸信託持股的表現形式
二、繼承關係中的股東權利與義務
(一)未成年人作為公司發起人的資格問題
(二)不同類型公司的股權傳承
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繼承
2.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繼承
(三)未成年人繼承企業股權的路徑及糾紛預防
1.傳統的方式繼承
2.信託的方式繼承
3.協定安排的方式繼承
(四)未成年人繼承股權的其他相關問題
1.稅費的承擔
2.公證手續的辦理
3.股權表決權安排
4.信息披露義務的履行
5.一致行動協定安排
第二節股權結構與夫妻、家族財產
一、直接持股與間接持股
(一)配偶一方直接持股的表現形式
(二)配偶一方間接持股的表現形式
1.通過國內法人間接持股的情況
2.配偶通過離岸公司持股的情況
二、夫妻雙方持股的表現形式
(一)境外上市公司中夫妻共同持股的情況
1.開世中國(HK.01281)直接持股與間接持股結合模式
2.恆大地產(HK.03333)夫妻均通過離岸公司間接持股模式
3.龍湖地產(HK.0960)夫妻均通過離岸信託間接持股模式
4.藍色互動和鼎豐集團單方控股但披露配偶權益的公司架構
5.500彩票網(NYSE:WBAI)夫妻分別通過自己的信託控制公司模式
6.陌陌(NASDAQ:MOMO)配偶放棄主張共同財產權益的典型案例
7.藍汛(NASDAQ:CCIH)家族信託和各自BVI公司的組合持股模式
(二)境內上市公司中夫妻共同持股的情況
三、信託持股
(一)利用信託傳承家族企業財富的現狀分析
(二)利用信託傳承家族企業財富的案例分析
1.龍湖地產利用信託傳承家族企業的方案設計
2.玖龍紙業利用信託傳承家族企業的方案設計
3.中國多金屬利用信託傳承家族企業的方案設計
4.龍光地產利用信託傳承家族企業的方案設計
四、基金會持股
(一)中國首善曹德旺的河仁慈善基金會
1.河仁慈善基金會的由來
2.河仁基金會持股的模式
(二)邵逸夫的家族慈善基金
1.邵氏家族資產構成
2.邵氏家族資產控制體系
第三節特殊股東與夫妻共同財產
一、隱名股東和掛名股東
1.以投資行為作為確認要素
2.以股東名冊的記載作為確認要素
3.以登記機關登記內容作為確認要素
4.配偶一方是否為隱名股東的認定
5.配偶一方作為“掛名股東”的定性問題
二、股權代持中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一)股權代持的概念和相關法律規定
1.股權代持、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
2.股權代持的法律性質
3.關於股權代持的法律規定
(二)夫妻財產在股權代持中的認定
1.股權代持中實際出資人的權益認定
2.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3.股權代持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三)股權代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影響及糾紛預防
1.夫妻財產的查明風險
2.夫妻財產的舉證困難
3.實際出資人惡意轉移財產
三、冒名股東
(一)冒名股東的概念及法律規定
(二)婚姻案件中冒名股東的處理及糾紛預防
四、虛擬股東
(一)虛擬股東的概念及法律規定
1.虛擬股東的概念
2.虛擬股東的股東資格
3.確認虛擬股東資格案如何確認訴訟主體
4.公司提交虛假材料的法律責任
(二)婚姻案件中虛擬股東的處理
五、一致行動人
(一)一致行動人的法律規定
(二)成為一致行動人的法律效果
(三)配偶雙方互為一致行動人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六、A類股票、B類股票
(一)京東(NASDAQ:JD)上市股票同股不同權的情況分析
(二)去哪兒網(NASDAQ:QUNR)上市股票同股不同權情況的分析
七、對學校的出資
(一)民辦學校出資的分割
(二)教育法“一攬子”的修訂對民辦學校出資分割的影響
(三)民辦學校出資分割的案例及糾紛預防
八、配偶一方在基金中的份額
(一)基金份額的概念
(二)基金份額處分的特殊規定對夫妻財產權益的影響
九、配偶一方在合夥企業中的份額
(一)《合夥企業法》與《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競合
1.《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
2.《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
(二)配偶一方作為不同類型合伙人的權利與義務的異同
第二章股權價值
第一節股權價值在夫妻、家庭與家族財產中的體現
一、股權價值的組成
(一)靜態股權所對應的公司資產價值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盈餘公積
4.未分配利潤
(二)股權轉讓時的股權價值
1.收益現值法
2.重置成本法
3.現行市價法
4.清算價格法
(三)股東所獲得的分紅
二、婚姻案件中股權價值確定的一般方法
(一)以註冊資本金為基礎計算相應股權的價值
(二)以公司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為基礎計算股權的價值
(三)以審計評估後的價值為基礎計算股權價值
第二節不同類型公司的股權價值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離婚時股權價值的認定
(一)離婚案件中涉及公司股權司法審計的原因
1.夫妻雙方對公司股權的價值能協商一致
2.夫妻雙方對公司股權的價值不能協商一致
(二)離婚案件中公司股權司法審計的申請流程
1.提出委託司法審計和評估申請
2.確定司法審計的鑑定機構
(三)離婚案件中公司股權司法審計的操作程式及爭議防範
1.司法審計的範圍
2.司法審計的會計期間
3.要求股東提供相關會計憑證
4.審計的費用和時間
二、上市公司股東離婚時股權價值的認定
(一)股價不應作為離婚股權分割的唯一計算標準
1.鎖定期(禁售期)直接影響上市公司股票實質價值
2.股價市場浮動直接影響上市公司股票價值
3.其他股東、投資人對持股主體的認可度間接影響股票價值
(二)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分析與離婚案件處理
1.財務報表分析的原則
2.財務報表分析的內容
3.財務報表分析對離婚案件的影響及糾紛預防
(三)境外上市公司股權價值的認定
1.離婚時對應不同公司存續階段的股份價值確認方法
2.VIE結構的特殊規則對股權價值認定的影響
第三節公司不同發展階段的股權價值變化軌跡
一、公司上市過程中股權價值的認定
(一)引入投資人的股份購買價值參考
(二)公司內部公允價值評估的參考
二、公司上市後股權價值的認定
(一)通過殼公司持股的認定
(二)通過經營性實體持股的認定
三、公司退市後股權價值的認定
(一)離婚案件中涉及的“粉單”市場的股票價值認定
1.美國粉單市場介紹
2.粉單市場上市公司案例
(二)離婚案件中涉及公司私有化的處理
1.中國概念股私有化現狀與原因分析
2.涉及私有化公司離婚案件實例分析
四、紅籌回歸後股權價值的認定
(一)紅籌回歸概述
(二)拆除紅籌架構過程中的家事因素影響
1.“股權控制”架構分拆過程中的家事因素影響
2.“協定控制”架構分拆過程中的家事因素影響
第三章配偶身份救濟及其他影響股價的因素
第一節其他影響配偶股東權利的因素
一、股東國籍的變化
(一)公司設立後股東國籍變更對公司及股權的影響
(二)公司增資時股東國籍變更對公司及股東股權的影響
(三)股東國籍變更後受讓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對公司及股東股權的影響
(四)國內上市公司股東身份變更後對公司及股權的影響
(五)海外上市公司股東身份變更後對公司及股權的影響
(六)VIE模式下股東身份變更後對公司及股權的影響
二、股權質押
(一)股權質押相關法律規定
1.現行法律法規對股權質押的一般性規定
2.現行法律法規對股權質押的特殊性規定
3.現行法律法規對於股權質押生效條件的規定
(二)股權質押對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
1.股權質押的概念及可操作性
2.配偶一方利用股權出質常見的形式
3.股權質押契約的效力如何認定
(三)股權質押後非持股配偶的法律救濟及糾紛預防
1.直接分割瑕疵股權
2.提起股權質押契約無效的訴訟
三、股東個人擔保
(一)投資過程中的被動擔保
(二)交易過程中的主動擔保
四、存托憑證
(一)中國概念股與存托憑證
(二)存托憑證的特殊結構與夫妻財產權屬認定
五、股票期權
(一)關於股票期權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實踐做法
(二)關於國內對境外獲得股票期權的規定
1.股權激勵計畫範圍變得更加寬泛
2.對“境內公司”和“境內個人”進行重新定義
3.操作程式相對簡化
4.外匯登記的變化
5.個人以自有外匯參與股權激勵
6.變更登記與註銷登記
(三)境外上市中的股權激勵問題
1.上市前7號文對境外上市企業的影響
2.上市後7號文對境外上市企業的影響
六、股權的特別約定
(一)境外上市公司中關於“同股不同權”的約定
(二)一致行動人
第二節配偶一方基於“股東”身份的訴訟救濟
一、股東知情權訴訟
(一)股東知情權訴訟的法律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
2.股份有限公司知情權
(二)股東知情權訴訟的爭議問題
1.股東知情權的主體
2.股東知情權的範圍
3.股東知情權訴訟的前置程式
4.股東知情權的委託
5.股東知情權的行使
(三)股東知情權訴訟在離婚案件中的運用
二、股東代表訴訟
(一)股東代表訴訟的法律特徵
1.股東代表訴訟具有代表性
2.股東代表訴訟的原告要“適格”
3.股東代表訴訟原告權利有限制
4.股東代表訴訟有前置程式
5.股東代表訴訟的利益歸屬是公司
6.股東代表訴訟需有明確的範圍
(二)股東代表訴訟的法律程式
1.董監高侵害公司權益時股東代表公司提起訴訟的程式
2.其他人侵害公司權益時股東提起訴訟的程式
(三)股東代表訴訟的法律問題
1.股東代表訴訟的管轄問題
2.股東代表訴訟的案由問題
(四)股東代表訴訟在離婚案件中的運用
三、公司證照返還訴訟
(一)公司證照、印鑑概述
1.公司證照
2.公司印鑑
(二)公司證照返還訴訟的法律規定
1.《物權法》第三十四條
2.《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
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五十條
(三)公司證照返還訴訟在離婚案件中的運用
第四章配偶名下股權轉讓的效力
第一節股權轉讓法律適用及司法實踐
一、配偶單方轉讓公司股權效力認定
(一)關於股權轉讓效力的相關法律規定
1.《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2.《契約法》關於股權轉讓協定效力的認定
3.《證券法》關於股票轉讓的法律規定
4.《婚姻法》關於共同財產轉讓的規定
(二)法院對於配偶單方轉讓股權效力的司法實踐
1.“相對有效”的判決
2.“相對無效”的判決
二、配偶單方轉讓股權案的特點
(一)訴爭股權標的額相對較大
(二)持股配偶男性居多
(三)轉讓時夫妻關係已惡化
(四)受讓方與轉讓方關係“親密”
(五)股權轉讓價款較低或無對價
三、律師處理糾紛時應把握的要點
(一)把握公司的歷史及財務報表情況
(二)把握受讓人與轉讓人的關係
(三)把握股權受讓方合理對價的支付
(四)把握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
2.《民通意見》的相關規定
3.《物權法》的相關規定
4.《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5.《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的相關規定
6.《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相關規定
7.《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8.《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