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縣司法局
- 職責:指導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
- 作用:編制司法行政工作規劃
- 所屬:三門縣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隊伍建設,現任領導,辦工地址,
主要職責
(二)制定全縣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
(三)指導、監督全縣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做好法律服務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市場。
(四)指導、監督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五)管理基層司法所和司法員;指導人民調解、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協調全縣“148”法律服務工作。
(七)組織、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各類法律服務人員業務教育培訓;配合做好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平審工作;協助有關政法院校做好招生、政審工作。
(十)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處罰、應訴和國家陪償案件的辦理工作。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綜合性檔案及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文秘、機要、統計、檔案、信息、文印、保衛、計畫生育、財務和物資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
負責人:張玉寶
<二>政工科職責: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司法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協助抓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做好黨支部、工會、共青團工作。
負責人:鄭前文
<三>基層科職責:指導全縣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工作和人民調解、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指導人民調解組織的建立、整頓和調解人員的業務培訓;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承辦三門縣民間糾紛調處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人:邵聖滿
<四>宣教科職責:制訂全縣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在職司法幹部、法律服務人員的業務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協助有關政法院校做好招生、政審工作;承擔縣普法教育辦公室和依法治縣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盧勁林
<五>法律服務管理科職責:負責全縣律師、公證機構的建立、變更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設立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登記和執業證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查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違紀和違法違規行為。
負責人:倪素琴
<六>法律援助中心職責: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承辦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組織、協調、管理全縣“148”法律服務工作,承擔“148”協調指揮中心日常事務。
負責人:劉創縣
<七>公證處 職責:依法履行國家公證機關職能,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辦理涉外、國內公證案件。
負責人:邱先進
<八>海游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梅光臘
<九>高梘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王勤乾
<十> 亭旁司法所 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祁高德
<十一>沙柳司法所 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葉余府
<十二>橫渡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朱廣輝
<十三> 健跳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黃雲峰
<十四>沿赤司法所 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李才福
<十五> 花橋司法所 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葉紅兵
<十六> 泗淋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陳麗莉
<十七>小雄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林英傑
<十八> 六敖司法所 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楊鋒
<十九> 里浦司法所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張敏
<二十> 珠岙司法所 職責:協助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處理民間糾紛和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章明琪
隊伍建設
一、領導班子建設
(一)三門縣司法局領導班子於2012年5月進行換屆,自換屆後班子成員由原來的3名 增加到目前的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女性一名,占總數的20%),黨組成員1名,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5人(4名有法學本科學歷,占總數的80%);在5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年齡全部在41周歲以上(其中41、44、46、49、52歲的各占一位)。
(二)近年來,三門縣司法局以“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樹一流作風、創一流業績”為總體目標,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搶抓機遇、紮實苦幹、開拓創新、爭先進位,全縣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步入良性循環發展軌道。局黨組強化學習,著眼能力,班子建設不斷加強。一是理論教育先導,打牢思想根基。局黨組始終把政治理論學習作為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叩門磚,強化“三定一活”制度,進一步增強了班子成員的黨性觀念,提高了駕馭全局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強道德修養,發揮人格感召力。強化公僕意識,自覺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強化自省意識,牢固樹立“人民滿意沒有終點”思想信念;強化服務意識,找準司法行政工作服務大局的結合點和著力點;強化權責意識,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做到政治立場不動搖,理想信念不淡化,黨性原則不喪失。三是貫徹民主集中制,促進班子團結和諧。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負責相結合,積極倡導民主,提倡“合理碰撞”,提意見直言不諱,擺問題開誠布公,不搞“一言堂”,不結疙瘩、不積怨,無決策失誤的現象發生,贏得了上級組織和全局幹警的信賴。四是重素質培養,切實履行承諾。特別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交流輪崗等方面我們一直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嚴格選拔監管機制,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實實在在地把那些有能力有才能的幹部推選到領導崗位上來,幾年來,黨組成員中先後有4人得到提拔重用,4名幹部提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任用。
(三)目前,我局領導班子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一是領導班子年齡結構老化。二是班子成員專業素質整體欠強。
二、隊伍建設
(一)三門縣司法局現有編制54名。實有工作人員50名,其中35歲以下的有27人,36歲至50歲的有17人,50歲以上的有6人,各占總人數的54%、34%、12% ;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的有45人,占總人數的90% (其中有法律專業文憑的38人);大專以下文化程度的有5人,占總人數的1% ;其中有中共黨員26人,占總人數的52% 。
(二)長期以來,我局嚴格選拔、培養、任用幹部,認真落實幹部管理制度,幹部培養和管理工作得到了進一步的規範,實行凡進必考、公開擇優錄用制度,並要求報考司法局的新進人員全部是法律本科學制以上學歷,實現了幹部隊伍的年輕化、專業化,從而,幹警隊伍也在不斷壯大,人員總體素質得到了提高,同時,也極大地緩解了以往司法行政隊伍人員嚴重不足的尷尬局面。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上,我們按照“敬業、向上、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宗旨,抓班子塑龍頭,抓重點強素質,抓規範樹形象,多措並舉,做到知識育人、素質強人、制度管人、真情暖人。健全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出台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推進黨風政風警風行風建設,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積極開展“大討論、大培訓、大練兵”及各類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教育引導廣大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始終堅持“三個至上”,做到“四個在心中”。進一步加強考核考勤,創新完善各種制度,實現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執法零差錯、違法違紀零人員,逐步建成了一支作風優秀、工作務實、令行禁止的嚴謹隊伍。
(三)在新形勢下我縣司法行政隊伍存在的問題:一是缺乏高素質法律專業人才。從表面上看,在司法行政隊伍中法學本科學歷的人占的比例不小,但事實上,其中有好多幹部的學歷是在工作中參加自學考試、電大學習、函授教育或黨校教育取得的,半路出家,學的知識不系統,不細緻,運用到工作中都顯示出明顯的不足,嚴重影響了各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所以,真正能夠適應司法行政業務發展需要,具有高水準的法律專業人才並不多,總體業務素質與工作需要存在較大差距,基層工作開展有一定的難度。二是少數幹警缺乏責任、進取意識,動力不足。部分幹警認為司法行政部門做的是一些看不見的工作,職能軟化,沒有公、檢、法的職能強硬,總是埋怨司法行政部門在政法系統中地位低、職能軟,缺乏一種以有為爭有位的精神狀態和爭創一流業績的工作幹勁,對待工作存在應付了事的現象。三是幹警培訓不足,知識更新相對滯後。近年來,雖然都在組織一些培訓工作,但因師資力量制約、幹警參訓熱情不高、職能部門組織不力等原因,培訓工作存在人均培訓時間不足、思想業務和專業培訓偏少、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強等問題。尤其是系統內缺少既熟悉業務、又善於講課的兼職老師,不能滿足培訓班開設更多專業課的需要。四是司法所專項編制偏少,隊伍不夠穩定。按照規範化司法所建設標準,司法所一般應有4名以上工作人員(其中2名是政法專項編制),目前我縣能達到此要求的司法所卻不多,另又因我縣是沿海經濟發展地區,矛盾糾紛多、外來人員日漸增多,司法所任務較繁重。
三、對策及建議
一要配強配好領導班子。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任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完善對班子的合理配備,為那些優秀年輕幹部的成長進步提供更多的平台。二要加強對幹警的素質和能力的培養。強化教育和培訓工作,適時調整知識結構,為他們充電。同時,要結合本單位和部門實際,抓好有針對性的教育,以增強廣大幹警對司法行政的認同感,以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三要落實從優待警的有關措施。應重點解決事關司法行政工作發展大局的突出問題,如司法所長和相關科室的職級問題,對於那些幹警有要求,我們自己能解決的問題,則要及時果斷予以解決。四要繼續充實基層司法行政力量。在繼續向上爭取增加司法所專項編制的同時,用好現有司法所專項編制,加強對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五要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要學習借鑑,取長補短,不斷建立健全完備的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我局的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公開平等的人才選拔和流動機制,政務、事務公開和監督機制,重大事項決策機制,思想政治工作預警機制,通過對制度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既給人以動力,也給人以壓力。
現任領導
局長:葉信峰
辦工地址
三門縣海游鎮海遊街1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