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變科技[002112]

所屬板塊,經營範圍,主營變壓器行業,定向增發-收購揚動電氣,行業機遇,擴大產能,技術創新優勢,產品研發,股東回報規劃,

所屬板塊

預虧預減板塊,證金持股板塊,國企改革板塊,浙江板塊,輸配電氣板塊,智慧型電網板塊,長江三角板塊。

經營範圍

變壓器電機電抗器,低壓成套電器設備、輸變電設備的生產、銷售、維修和保養,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製造,工程安裝,技術諮詢,自有房屋租賃,經營進出口業務(範圍詳見外經貿部門批文)。境內、境外輸變電工程的總承包和分包,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及相關諮詢。公司為國家生產電力變壓器的重點企業、浙江省骨幹企業,主營變壓器、電機、化工產品製造、工程安裝、技術諮詢等業務,主導產品包括110kV大型變壓器、35kV及以下中小型油浸低損耗電力變壓器等11類產品1600多個規格品種。

主營變壓器行業

公司是生產系列變壓器的專業廠商,主要產品有220KV及以下油浸型變壓器,樹脂絕緣和H級浸漬乾式變壓器,防腐型石化專用變壓器,組合式變電站,地埋式變壓器,風電場組合式變壓器,非晶合金變壓器,單相自保護變壓器,電纜分支箱,環網櫃,開關櫃,特種變壓器等12大類1600多個規格品種,具有年產1800萬千伏安變壓器的生產能力。

定向增發-收購揚動電氣

2012年4月,公司擬以7.60元/股的價格向程俊明、唐亮星、趙恆龍、方藝華、邰立群、鄭崢嶸、王玉楹七名自然人發行2,791.97萬股股份購買其合計持有的揚動電氣100%的股權;同時擬以6.84元/股的價格向不超過十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034.06萬股股票募集配套資金。本次購買的揚動電氣資產預估值為21,219.00萬元,揚動電氣是目前國內領先的非晶合金變壓器生產銷售企業,主要產品有SBH15-M系列非晶合金鐵芯密封式三相油浸配電變壓器、S11-M型密封式三相油浸配電變壓器、非晶合金鐵芯及其他配套件。目前,揚動電氣非晶合金變壓器年產能約為10000台,鐵芯年產能約為8000噸,隨著揚動電氣全資子公司南京揚動陸續開始投產,公司非晶合金變壓器及非晶合金鐵芯的產能將進一步加大。根據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揚動電氣2010年、2011年分別實現銷售收入14087.68萬元、21574.26萬元,淨利潤1679.72萬元、2476.33萬元。本次交易完成後,揚動電氣非晶合金變壓器業務、以及相關資產將全部注入公司,有助於豐富公司產品線,增強公司核心競爭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行業機遇

根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力工業“十二五”規劃研究報告》規劃基準方案,“十二五”期間,全國電力工業投資將達到5.3萬億元,比“十一五”增長68%,其中電網投資2.55萬億元。清潔能源發電,跨區電網建設及農村電網改造將進一步帶動電力投資增長。同時,國家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等各項舉措,給公司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國家能源和資源走出去戰略給公司帶來發展契機,周邊國家及部分國際市場對高端輸變電產品的需求仍然非常旺盛,為公司進一步實施國際化戰略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擴大產能

公司以募集資金27704萬元投資年產1000萬kVA電力變壓器及箱式變電站固定資產投資,預計年增銷售收入87080萬元。(截至09年末累計投入金額20,537.7萬元,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09年6月1日,09年實現效益11,822.23萬元。2010年年報未披露進展)

技術創新優勢

公司先後與瀋陽變壓器研究所,清華大學,浙江大學電氣工程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和院校建立了長期科研項目合作關係。主營產品S11-M.R型三相卷鐵心配電變壓器,S11-M全密封配電變壓器被列入“國家級火炬計畫項目”,SC(B)10型三相樹脂絕緣乾式變壓器被列入“國家級火炬計畫重點項目”。ZFS-Z.F-1000/35風力發電用組合式變壓器變壓器通過省級新產品鑑定,SZ11-50000/110電力變壓器通過國家級鑑定。

產品研發

2011年公司計畫重點做好500kv主變研發試製和第三方試驗準備工作,完成240MVA/220kv主變和220kv鐵道牽引變產品掛網運行,10kv城市軌道牽引變上半年完成短路外試,完成10kv 1E級K3類核級乾變《核電站IE級K3類乾式變壓器研製生產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鑑定,完成10kv非晶乾變的第三方試驗,S11型10kv乾變和S13型10kv油變(包括平面和立體兩種形式),完成試製和第三方試驗及產品型號註冊,完成110kv智慧型變電站變壓器研發產品的試製,持續做好35kv風電產品的改進和提高。

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股東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潤。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在公司盈利且現金能夠滿足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連續三年內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相適應,公司可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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