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價核算原則

三等價核算原則是國民經濟運行過程中國民生產、國民收入、國民支出三者之間的總量平衡關係的等價統計原則。具體地講,就是一國常住機構單位所生產的全部增加值總量,與經過初次分配、再分配後的國民可支配收入總量相等,它們又與最終使用在消費和積累上的國民最終支出總量相等。

三等價原則是確定國民經濟生產、收入分配、消費和積累核算一致性的重要原則。從國民經濟核算賬戶體系來看,三等價原則體現為前後賬戶之間統計核算的聯繫和統計口徑範圍的統一。這對國民經濟核算中的分類也有重要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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