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恆河沙

佛教術語,涅槃經卷六說:眾生從熙連河沙乃至八恆河沙那么多諸佛如來所發菩提心,聞法之功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恆河沙
  • 分類:佛教術語
  • 出自:《大般涅槃經》
  • 支流:熙連河
史書記載,注釋,

史書記載

《大般涅槃經》中,佛告迦葉菩薩:善男子,若有眾生於熙連河沙等諸佛所發菩提心,乃能於是惡世受持如是經典,不生誹謗。
善男子,若有能於一恆河沙等諸佛世尊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愛樂是典,不能為人分別廣說。
善男子,若有眾生於二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正解信樂,受持讀誦,亦不能為他人廣說。
若有眾生於三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雖為他說,未解深義。
若有眾生於四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為他廣說十六分中一分之義。雖復演說,亦不具足。
若有眾生於五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廣為人說十六分中八分之義。
若有眾生於六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為他廣說十六分中十二分義。
若有眾生於七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為他廣說十六分中十四分義。
若有眾生於八恆河沙等佛所發菩提心,然後乃能於惡世中不謗是法,受持讀誦,書寫經卷,亦勸他人令得書寫;自能聽受,復勸他人令得聽受;讀誦通利,擁護堅持;憐愍世間諸眾生故,供養是經,亦勸他人令其供養;恭敬尊重,讀誦禮拜,亦復如是。具足能解,盡其義味,所謂如來常住不變,畢竟安樂。廣說眾生悉有佛性,善知如來所有法藏。供養如是諸佛等已,建立如是無上正法受持擁護。

注釋

熙連河是印度恆河的一條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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