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改革

三夫改革

三夫改革指赫魯雪夫、勃列日涅夫、戈巴契夫的改革。改革的過程從1956年一直持續到1991年蘇聯解體。蘇共內的保守派發動了反改革的政變,因回應者寥寥無幾、又不敵葉爾欽的挑戰而告失敗。這場政變充分暴露了蘇共領導人的愚昧、無能和孤立,最終結束了蘇共的政治生命,繼而導致了蘇聯的解體和原蘇聯各共和國的獨立,而這一切,都源自於三夫改革的失敗和錯誤。

基本介紹

改革背景,赫魯雪夫改革,政治方面,農業方面,工業方面,勃列日涅夫改革,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戈巴契夫改革,思想方面,政治方面,經濟方面,軍事方面,

改革背景

長期以來,蘇聯的傳統觀點一直認 為,第一個五年計畫(1928—1932)是建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時期;第二個五年計畫(1933—1937)是建立社會主義物質基礎的完 成階段,到30年代後半期,蘇聯基本上建成社會主義社會(史達林宣布1937年蘇聯已基本建成社會主義社會);第三個五年計畫 (1938—1942)是建設發達的社會主義經)濟的開端。可以說,史達林時期形成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計畫經濟體制和片面發重工業的經濟結構(史達林模式 ,是發達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基礎和。史達林的這一模式的基本戰略決策是,把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要求放在第二位,只給予低標準的滿足,以便最大限度地集中人力物力資源把國家高速建成社會主義強國。當然,不可否認,史達林時 期的經濟體制和經濟結構。在社會主義建設的初期,史達林模式對於鞏固社會主義革命的成果,防禦帝國主義的侵略,曾起過積極的作用。 但當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制度已經得到鞏固和加強,社會主義經濟已經取得了一定發展之後,仍繼續沿襲這種體制,顯然是戰略上的失策[2]
到50年代,問題暴露了出來。雖然工業發展很快,從1913年到 1950年增加了12倍,但是農業卻徘徊不前,只提高了40%。人民生 活水平提高不快。某些方面還有所降低。史達林模式的弊端日益暴露;農業集體化的弊端日益暴露;國民經濟發展比例失調,影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1953年全蘇人均糧食產量僅為432公斤。低於1913年的540公斤。城市中,副食供應不 足,多數消費品質量低劣。農村情況更差。有的農莊的工分只有 幾戈比[2] 。面對這一現實,赫魯雪夫執政後對蘇聯的經濟體制進行了一些改革,試圖突破史達林模式的舊框框。他首先從農業入手,採取了三次重大改革措施:一是提高農副產品的收購價格,取消農副產品的義務交售制;二是大規模開墾荒地,擴大播種面積,種植玉米,增加糧食產量;三是取消農業機器拖拉機站,把農業機器賣給集體農莊。1961年10月,在蘇共召開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會上通過了新的《蘇共綱領》。“二十二大”決議和蘇共新綱領提出了以擴大企業許可權、加強經濟刺激、充分利用商品貨幣關係和各種經濟槓桿以及加強經濟核算為中心的比較完整的改革思想和方向。《綱領》強調指出:“為了動員內部潛力,更有效地利用基本建設投資生產基金和財政資金,必須在國家計畫任務的基礎上,擴大企業的業務獨立性和主動性。提高企業在採用先進技術和更充分地利用生產能力方面的作用和興趣”;“根據商品貨幣關係在社會主義時期所特有的新內容,對商品貨幣關係充分加以利用”;“經濟領導將依靠對高生產指標的物質刺激和精神刺激,對勞動的物質刺激和精神刺激是爭取共產主義鬥爭中的偉大的創造力量。”《綱領》提出的上述三項原則,標誌著蘇聯的經濟改革進入了一個向縱深發展的新階段,“利別爾曼建議”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應運而生的。赫魯雪夫在1961年10月18日蘇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會上所做的報告中談到蘇聯共產黨的新綱領,並宣布蘇聯將在20年內“基本建成共產主義社會”,這反映了赫魯雪夫在決策重大問題時的主觀盲動性。

赫魯雪夫改革

政治方面

主要是平反冤假錯案;破除對史達林的個人迷信,強調集體領導原則。蘇共二十大秘密報告 史達林逝世後,政治上,大量冤假錯案造成的不穩定因素開始抬頭;各加盟共和國由於 史達林時期的體製造成的民族離心傾向日益嚴重;各階層對個人迷信造成的壓抑氣氛日益不 滿;經濟上,部門管理造成的專業狹窄、分散,協作不靈的問題更加突出;人民生活改善很 慢的狀況已經成為嚴重的問題;過分偏重發展重工業造成的國民經濟畸型結構,使得人民生 活必需品十分緊缺。因此,改革史達林時期的體制是勢所必然,符合蘇聯人民的心愿。赫魯 曉夫時期的政治改革,便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 (二) 赫魯雪夫時期的政治改革是從1954年開始的,歷經十年。從總體上說,魯赫曉夫時期的 政治改革主要有兩大特點:一是在基本上不動中央集權體制的基礎上,擴大地方許可權;二是 以有利於促進生產的原則改組黨和政府機構[3]

農業方面

  • 體制改革
赫魯雪夫在執政期間,對蘇聯經濟進行了廣泛的改革和調整。長期以來,蘇聯只注意重工業的增長,忽視農業的發展,甚至掩飾農業方面的嚴重問題。蘇聯曾宣布1952年的穀物產量達到13,000萬噸。馬林科夫在黨的十九大上宣稱:“農業問題永遠徹底解決了。”實際上,這一年只生產了9000多萬噸糧食,1953年又降為8250萬噸。蘇聯1953年的人均糧食和肉類的產量只有432公斤和30公斤,比革命前1913年的540公斤和31.4公斤還要低。農業的落後既影響了人民生活的改善,也妨礙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赫魯雪夫的經濟改革正是從農業開始的。1953年9月,他在黨中央全會上作了《關於進一步發展蘇聯農業赫魯雪夫 的措施》的報告,指出農業的基本問題在於違背物質刺激原則。根據赫魯雪夫的報告,蘇聯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減輕農民的負擔,取消不必要的國家干預,刺激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首先,提高農產品的收購價格。過去,集體農莊每年要向國家義務交售一定數量的農產品,其價格低於成本。1958年6月,政府取消這種義務交售制,把它改為農產品採購制。從1952年到1964年期間,國家收購各種穀物的平均價格指數提高了7.48倍,收購畜產品的價格指數提高了15.69倍。農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其次,改變計畫體制。1955年以前,國家下達的生產計畫指標多達280項,詳盡規定各種農作物的播種面積、播種時間、技術措施、收割期限、產量等等,限制了廣大農莊幹部和莊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1955年起,國家放寬對農牧業的生產管理,只下達國家收購各類農畜產品的數量指標,農莊有權自行安排生產。但是,這項決定沒有得到認真貫徹,國家仍不時干預農莊的生產安排。第三,鼓勵莊員發展副業經濟。國家允許莊員擁有自留地和飼養一定數量的牲畜。1946年後,政府為督促莊員把主要精力用於集體生產,不斷增加自留地的農業稅額,並規定產量愈高稅額愈多。農民不堪重稅,紛紛砍掉自家果樹,殺掉餵養的牛豬。副業生產日漸縮小。赫魯雪夫上台後,立即改變收稅辦法,由按產量改為按自留地面積計算稅額。同時,降低自留地的稅額,免除私人果樹、奶牛的實物稅。1954年6月,廢除自留地的義務交售制。1958年1月,取消副業的義務交售制。在政府的鼓勵下,副業經濟迅速發展。蘇聯2000萬農戶中原來大約有四分之一農戶不養奶牛。到1959年,幾乎每個農戶都養了奶牛。此外,城鎮居民還養了350萬頭奶牛。全國牛奶產量明顯增加。幾年內,羊的頭數增長了一倍,豬和家禽的數量也大大增加。果園又興旺起來。私人農產品的銷售價格從1954年起開始下降,農貿市場日趨繁榮。
為了擴大穀物生產,赫魯雪夫提出開墾荒地的辦法。1954年2月,黨中央全會在聽取了赫魯雪夫的報告之後通過決議,決定在哈薩克斯坦西伯利亞大規模開墾生荒地和熟荒地。從1954年到1958年的五年期間,政府為開荒投資67億盧布,動員數十萬志願者到東部地區安家落戶,共開墾出4000萬公頃的土地,大約是全蘇耕地的五分之一。墾荒運動在初期取得了明顯成果。1958年,蘇聯農業豐收,墾荒區共收穫穀物5850萬噸,占當年全蘇糧食總產量的40%以上。然而,特大豐收也帶來許多新問題。由於缺乏足夠的卡車、人力和糧倉,由於道路坎坷不平,未能在冬季到來之前把荒地的莊稼全部收割完畢,還有大量糧食在運輸途中、在儲存過程中損失掉。60年代初,由於墾殖方法不當,墾荒區風沙侵蝕日益嚴重,幾十萬公頃新開墾的土地被破壞。赫魯雪夫時期,沒能把墾荒的成果真正鞏固下來[4] 。1958年2月,黨中央全會根據赫魯雪夫的報告,通過了《關於進一步發展集體農莊制度和改組機器拖拉機站的決議》,決定將拖拉機等農業機器賣給集體農莊,並將機器拖拉機站改組為機器修配站。這項決定受到農民歡迎,它有利於消除“在同一塊土地上有兩個社會主義企業——集體農莊和機器拖拉機站進行經營”的情況。但是,赫賣給集體農莊的拖拉機 魯曉夫要求過急。到1959年1月,80%的集體農莊買下了農業機器,全國8000個機器拖拉機站撤銷了7655個。剩下的20%農莊都是負債累累的貧困集體,根本買不起任何機器。然而,中央委員會指示,這些農莊就是貸款也必須買農業機器,以防止他們滋長“依賴別人的思想”。農莊買下機器後,按法令規定可以在三年至五年內分期償付買拖拉機站設備的款項。但在一些富裕農莊的帶動下,在赫魯雪夫的讚賞下,幾乎所有的農莊都在一年內償清了欠款。這種匆忙的做法使一項正確的改革產生許多不良後果。首先,集體農莊由於要花費大筆錢財購買機械設備,不得不取消或推遲許多計畫內的項目,甚至挪用其他方面的資金,打亂了農莊的正常發展進程。其次,改革後新購買的農業機器大多得不到正常的保管和維修。農莊把有限的資金都用於購買機器,無力修建存放農機的庫房。國家原來預計建立大約四千個機器修配站來幫助農莊維修農業機器。但是,這些修配站一直沒能很好建立起來。1961年,政府決定機械在農莊就地修配。大約有一萬個大型農莊建立起自己的修配廠。而其他的三四萬個農莊沒有修配廠,只能敷衍了事地進行一些維修。第三,農莊沒有足夠數量的、經過正規訓練而能有效使用農業機器的技術員。過去在機器拖拉機站工作的技術員不願從國家工作人員變為農莊莊員,他們當中的駕駛員有一半離開了農業崗位。結果,農莊購買了大批機器,卻不能充分利用它。
  • 農莊改革
為了促進農業的發展,赫魯雪夫強調要擴大對集體農莊的幫助。國家派出2萬名有大學文化水平的幹部去當農莊主席,並向農村輸送了12萬名農機師、農藝師和拖拉機手。國家大力發展農機工業,使農村擁有的機械數量成赫魯雪夫墓 倍增加。1953年,農村共有74萬台拖拉機,1964年增長到154萬台,穀物收割機從32萬台增至51萬台,卡車從42萬輛增至95萬輛。政府還從資金方面幫助農莊,免去農莊歷年欠國家的債款,同時不斷擴大國家對農莊的長期貸款數額,1953年為5.8億盧布,1964年增為12.5億盧布 。赫魯雪夫在改革調整農業過程中,辦了不少欠考慮、主觀盲動的事。他看到美國種玉米對發展畜牧業收益甚大,就不顧蘇聯的條件如何,強行擴大玉米的種植面積。1953年,全蘇的玉米播種面積只有350萬公頃,赫魯雪夫卻要求到1960年擴大為2800萬公頃,八年中要增加七倍。這項規定導致災難性後果。玉米是乾熱氣候作物,而蘇聯很多地區日照量不夠,玉米經常結不了穗。莊員消極抗拒。播種玉米最多的一年是1956年,其面積達到930萬公頃。赫魯雪夫下台後,一些有種玉米傳統的地區也拒絕種玉米。1965年,全國的玉米播種面積只有320萬公頃,低於1953年的水平。赫魯雪夫擴大玉米種植面積的計畫徹底破產。
  • 盲目改革
1957年5月,赫魯雪夫突然提出,蘇聯的人均牛奶和黃油的產量將在1958年趕上美國,人均肉類產量將在赫魯雪夫與毛澤東 1960~1961年趕上美國。這是一個頗欠考慮的口號。在牛奶和黃油產量方面,蘇美相差不多。但在肉類產量方面,蘇聯有很大的差距。1957年,蘇聯的肉類產量只有570萬噸,而美國是1600萬噸;人均肉類產量,蘇聯是36公斤,美國是97公斤。要達到赫魯雪夫提出的目標,就要使蘇聯的肉類產量在三四年內增加近兩倍。這對於缺乏飼料和大型畜牧設備的蘇聯來說,是很難辦到的。1958年的畜牧業發展情況很不理想,它的產量只增加了5%,而不是赫魯雪夫要求的60%~70%。但是,這並沒有使赫魯雪夫頭腦清醒過來。他不斷對地方施加壓力,要求各州採取果斷措施,提高肉類產量。在這種情況下,梁贊州委第一書記拉季奧諾夫在個人野心的驅使下,大膽保證梁贊州在1959年一年內,將使肉類產量增加一倍,出售給國家的肉類數量增加二倍。赫魯雪夫沒有分析這一保證是否有現實可能性,就大加讚賞,號召其他各州向梁贊州學習。1959年底,拉季奧諾夫以種種弄虛作假的手段宣告“勝利完成”指標,並因此獲得列寧勳章社會主義勞動英雄稱號。但是,沒過多久,騙局就被揭穿。拉季奧諾夫自殺身亡。梁贊州試驗的破產說明赫魯雪夫的趕超計畫是不現實的[4]
  • 相關評價
儘管赫魯雪夫的農業政策有很多失誤,但他的改革與調整還是取得了積極成果。蘇聯農業克服了長期停滯不蘇聯 前的狀態,取得了較快的進展。從1950年到1960年期間,農業人口減少了1100多萬,但農業產量明顯增加。1951~1955年期間,糧食的年平均產量為3850萬噸,1961~1965年期間,年平均產量達到1.303億噸,增長近50%。在同一時期,肉類的年平均產量由570萬噸變為930萬噸,增加60%以上;奶類年平均產量由3790萬噸變為6470萬噸,增加70%以上。農莊莊員的生活大大改善。1955年的平均月收入為25盧布,1965年達到51.3盧布。農業雖有較大進步,但農業落後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蘇聯農業是粗放經營,勞動生產率很低。由於受氣候影響,產量波動很大。1962年,穀物產量達到1.402億噸,但第二年就陡降為1.075億噸,減少3270萬噸。其次,赫魯雪夫的農業改革在初期效果比較明顯。1953~1958年期間,農業產量的年平均增長率達到6.8%。而後期出現不少問題,效果明顯減弱。1958~1964年期間,農業產量的年平均增長率只有1.7% 。

工業方面

蘇聯工業絕大部分由國家集中管理。1936年,中央直屬企業的產值占全部工業產值的90%。從一個小別針到巨型發電機的生產都要受國家計畫委員會控制,受政府有關部、局的領導。赫魯雪夫上台後,發現中央很難把全國20多萬個企業都集中管理好,力圖改變這種高度集中管理體制。他陸續把1.5萬個中央直屬企業下放到加盟共和國管理,同時擴大了加盟共和國的管理許可權。1957年2月,赫魯雪夫在黨中央全會上作了《關於進一步改進工業和建築業的管理組織》的報告,要求把工業和建築業的日常領導工作從中央轉到地方。經過一個多月的全國討論後,最高蘇維埃於5月決定撤銷25箇中央部和113個加盟共和國的部,只留下航空、無線電、造船、化學、中型機械等幾個中央部。最高蘇維埃還決定將全國劃分為105個經濟行政區,各區設國民經濟委員會,原屬中央和加盟共和國各部管理的企業一律交給所在地區的國民經濟委員會管理。赫魯雪夫認為,放鬆中央控制會推動生產發展。但是,執行的結果,這方面的效果並不明顯。因為這次改革只不過把部門管理體制改為經濟行政區管理體制,即由“條條”管理體制改為“塊塊”管理體制。它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國家管理企業的行政辦法,沒有擴大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故難以調動地方的積極性。不僅如此,這次改革由於準備不足,由於沒有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做法,還引出了一系列問題。中央統一管理被削弱後,各地滋生了嚴重的本位主義,彼此矛盾重重,互相扯皮。這種情況對專業化大企業打擊最大。過去它們只同上級一個主管部門打交道就可以組織好本企業的生產,現在則需要同分屬於不同經濟委員會的眾多企業打交道,而且往往一個委員會就可以打亂整個企業的生產活動。專業化大工廠不得不生產過去可以很容易從其他州買到的零件。赫魯雪夫看到這點,逐漸又把權力收回到中央。他先是合併地區國民經濟委員會,1960年由105個調整為100個,1962年又減為47個,最後又成立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但是仍然不能解決問題,於是又出現了各類工業部門的全國性委員會。它在很多方面實際上重新發揮著以往的部的作用。這些委員會的主任以部級幹部的身份參加蘇聯部長會議。結果,到1963年時,管理工業的機構不僅沒有像原來構想的那樣有所精簡,反而擴大了二三倍。工業和建築業管理組織的改革沒有取得積極成果。赫魯雪夫在實行簡政分權的做法失敗後,開始尋求新的改革方案。1962年9月9日,哈爾科夫經濟學院教授利別爾曼在《真理報》發表了《計畫、利潤、獎金》的文章。他建議用利潤獎金等經濟手段而不用行政手段來推動企業的生產發展。國家下達給企業的生產計畫只限於各種產品的數量和交貨期限兩個指標,其餘完全由企業自行制定。利別爾曼還主張把贏利率作為衡量企業好壞和規定獎金多少的標準。利別爾曼的改革方案得到赫魯雪夫的支持,並開始在烏克蘭的一些工廠試行。赫魯雪夫的工業改革雖然不算成功,但是在他執政時期蘇聯工業還是有了明顯的進展。第六個五年計畫(1956~1960年)和七年計畫(1959~1965年)都取得成績。從1951年到1965年期間,蘇聯工業的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0.7%。蘇聯的工業產量成倍增加。1953年到1964年間,鋼的產量從3810萬噸增長為8500萬噸,煤從3.2億噸增為5.5億噸,石油從5280萬噸增為2.23億噸,電力從1340億度增為4590億度。工人的生活得到改善,平均月工資從1955年的76.2盧布上升到1965年的104.2盧布。

勃列日涅夫改革

第一階段

在第一階段,勃列日涅夫主要做了三件事:調整赫魯雪夫時期的政策;積極營造與鞏固權力;探索改革與全面推行新經濟體制。赫魯雪夫下台時,蘇聯社會經濟已經處於混亂狀態。勃列日涅夫上台後,首要實行的政策就是,在不使蘇聯社會發生大的波動、人心穩定的前提下,儘快地對赫魯雪夫時期的一些具體政策進行調整和糾偏。他上台後,蘇聯報刊上對赫魯雪夫不點名的批判還在繼續進行。1964年10月17日《真理報》發表題為《蘇共不可動搖的列寧主義總路線》一文指出:“列寧式的黨反對主觀主義和在共產主義建設中採取放任自流的態度。裙帶關係,草率的結論,魯莽冒失的、脫離實際的決定和行動,吹牛皮說大話,根本不顧科學和實際經驗已經研究出來的結論,凡此種種都和列寧式的黨格格不入。共產主義建設是個生氣勃勃的創造性的事業,它不能容忍官府衙門的工作方法,不能容忍個人單獨作出決議,不能容忍無視民眾實際經驗的態度。”後來,“唯意志論”和“主觀主義”成為蘇聯報刊用來批判赫魯雪夫的代名詞。政策的調整與修改突出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重新恢復按地區生產特徵建立統一的黨組織與領導機關,取消赫魯雪夫時期以生產原則為基礎分別成立的工業黨組織與農業黨組織。考慮到赫魯雪夫執政後期,黨的集體領導原則遭到嚴重破壞,勃列日涅夫上台後,也像赫魯雪夫上台初期一樣,強調要恢復被史達林破壞了的集體領導原則。這也是史達林逝世後,蘇聯第二次認真地試圖實行集體領導。勃列日涅夫執政初期比較謹慎。在一段時期內,他與部長會議主席柯西金和最高蘇維埃主席波德戈爾內三人,形成了被稱之為三駕馬車的集體領導架構,還通過決議,規定蘇共中央第一書記和蘇聯部長會議主席職務“永遠分離,不得兼任”。另外,他還試圖改變黨的作風,強調民主與法治。這主要是針對赫魯雪夫時期“唯意志論”、草率決定重大問題等弊端提出來的。勃列日涅夫在剛上台歡迎太空人大會上的講話中說:“我們的制度保障勞動人民享有廣泛權利和政治自由。黨和國家將警惕地捍衛這些權利和自由,恪守社會主義法制。”[2] 這三個方面的調整,涉及政治領域一些重要問題,對以後開展經濟改革也是十分重要的條件。儘管勃列日涅夫能力比較弱,但在蘇聯那種高度集權統治下培養出來的領導人,都懂得如何保持自己的個人領導權,勃列日涅夫也不例外。十分了解他的(在二戰期間與其共事的)阿爾祖馬尼揚是這樣描述當時新上任的這位第一書記的:“這個人在權力鬥爭和安插幹部方面是不用別人去教他的”。[3] 經過一番策劃,勃列日涅夫把在他看來對他構成威脅的人物一一排擠出了最高領導圈。當勃列日涅夫地位日益鞏固,三架馬車的構架也逐步解體,集體領導更不復存在。在高度集權的體制下,黨內缺乏民主,集體領導很難實現,最高領導凌駕於政治局之上的局面也很難解決。與此同時,一批保守的、主張廢除蘇共二十大、二十二大有關反史達林個人崇拜的決議的人如契爾年科、吉洪諾夫、謝洛科夫等,紛紛進入最高權力圈。隨著改革的推行,主張改革和反對改革之間的鬥爭也隨之展開。在調整赫魯雪夫時期的政策與鞏固自己權利的同時,勃列日涅夫上面對國內經濟的種種問題,也看到東歐各國都在推行經濟體制改革,所以在執政的第一個階段,他對經濟體制的改革是持積極支持態度的。赫魯雪夫執政後期留下了嚴重的農業問題,在全面推行新經濟體制前,他不得不先抓農業改革。針對農業中存在的問題,自蘇共中央全會後,勃列日涅夫在農業方面採取了相關政策與改革措施:實行固定收購和超計畫交售獎勵的制度,凡是農莊、農場超過固定收購計畫指標後交售給國家的農產品,國家按比收購價格高出50%的價格收購。為了提高物質刺激在促進農業生產中的作用,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從1965年到1979年,農產品共提價7次。蘇聯在不斷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過程中,實行了穩定零售價格的政策。這樣做有利於社會穩定,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某些農產品收購價格超過了零售價格水平,出現了倒掛,如近郊農民拿著大麻袋到城市大量購買麵包用於餵豬;二是財政補貼不斷增加。完全經濟核算制的農場,可以把大部分利潤留為自己支配,而不是上繳預算。1964年7月15日蘇聯最高蘇維埃還通過了《集體農莊成員優撫金和補助金法》。該法律指出:蘇聯現已有可能在集體農莊中設立養老金、殘廢優撫金、喪失贍養人員優撫金以及女莊員的妊娠生育補助金,實行更穩定的社會保障制度。法律規定的優撫金和補助金,用農莊和國家的資金來支付,不得從農莊莊員收入中作任何扣除。幾經變更後,農莊的社會保證與保險(放心保)基金,1/3來自農莊,2/3來自國家預算撥款。1965年到1982年,按法律規定領取優撫金(主要是養老金)的農莊莊員人數由800萬人增加到1080萬人。從1973年開始到勃列日涅夫逝世,農業投資在整個國民經濟的基建投資總額中一直占27%左右。如果把與發展農業直接有關的化肥、農藥、農機、混合飼料、微生物工業部門的投資計算在內,農業投資占整個國民經濟投資總額的30%以上。蘇聯對農業投資的數額,在當時世界各大國中居首位。[4] 勃列日涅夫在對赫魯雪夫後期已醞釀的經濟改革進行繼續試驗與對農業改革的基礎上,決定在工業部門推行新經濟體制。他執政第一階段一直強調,改革要遵循以下三項基本原則進行:擴大企業經營管理的自主權,提高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管理經濟由行政方法與經濟方法相結合,逐步轉向以經濟方法為主,加強經濟槓桿作用;貫徹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利益結合的原則。這三條,既是實行新經濟體制的原則,也是改革要達到的目標。圍繞這些改革目標,首先,重新建立了部門管理體制。經過改組後,蘇聯工業管理體制大體上又恢復到1957年赫魯雪夫大改組以前的狀況,力圖“把集中的部門管理同共和國和地方的廣泛的經營主動性結合起來”。1965年改組後到1970年,加盟共和國(包括地方)所屬工業產值與聯盟所屬工業產值基本各占50%左右。其次,在加強企業經營獨立性與經濟刺激方面實行改革,改革計畫體制。在傳統的計畫經濟體制下,國家主要靠下達大量指令性指標來控制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喪失了獨立性。1965年改革時,國家給企業下達的指標,由赫魯雪夫時期的八類二十多項減為六類九項。長期以來,由於企業利潤基本上全部上繳,基本建設投資主要靠國家財政的無償撥款。勃列日涅夫時期進行經濟改革時,強調基建投資的資金來源與企業經營活動結果之間要掛鈎,相當一部分利潤應留給企業。這樣,基建投資的資金來源除了國家財政撥款外,相當一部分是企業自有資金和銀行長期貸款。應該說,對長期實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計畫經濟體制在改革起步階段的蘇聯來說,勃列日涅夫推行改革的三項原則與目標,具有合理性與必要性,在勃列日涅夫執政的第八個五年計畫時期(1966年-1970年),經濟狀況也要好於赫魯雪夫執政後期的第七個五年計畫時期。俄羅斯學者菲利波夫對第八個五年計畫的評價是,它是“作為史達林時代以來最成功的一個五年計畫載入蘇聯歷史的”。“儘管猶豫不決和保守主義不允許改革者的計畫得以徹底地實施”,但“新辦法開始在絕大部分工業企業實行,並波及運輸業和其他一些國民經濟部門”,因此,“到1960年代末期,還是取得了一些成就”。[3] 但這個時期的改革並沒有使傳統的體制發生根本的變化,以至於後來,改革實際上停了下來。

第二階段

勃列日涅夫執政的頭幾年,改革取得了一些進展,社會經濟情況較好。但也是在這一時期,隨著其領導地位的日趨穩固,他的一些親信逐步進入各級領導崗位。勃列日涅夫從執政初期的謹慎到越來越自信並發展到自以為是,其中,不少阿諛奉承者起了作用,周圍的保守力量對他影響日益增加。依賴於舊體制獲得與保持既得利益的官僚權勢階層反對改革的影響力日益增強,而作為本質上持保守、怕承擔責任及從來不想對傳統體制進行根本改革的勃列日涅夫,對改革的態度也開始消極起來,後來實際上取消了改革。1971年的蘇聯共產黨二十四大後,就不準用“改革”一詞了,改用“完善”一詞,認為蘇聯對原有的體制不需要改革。俄羅斯很多學者認為,這一改變是蘇聯向“停滯”過渡的標誌。如果說,赫魯雪夫時期的改革主要在“條條”與“塊塊”之間兜圈子,那么勃列日涅夫時期的改革,則是在減少還是增加幾個指令性指標之間扭來扭去,一直邁不出大步。改革停滯在工業領域突出表現為原來確定的改革三項目標均未能實現。首先,企業自主權問題未能取得實質性解決。經過改革,企業自主權有了一定程度的擴大,但並未得到實際解決,企業的地位並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據蘇聯調查,大多數經理認為,改革的主要問題是企業許可權太小,企業條例中規定的一些許可權也經常遭到上級機關的侵犯。這一直是蘇聯改革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之一。蘇聯著名學者A·阿甘別基揚發表的一次調查報告中說:“被調查的1064名大企業經理中,有80%認為,各級機關仍然像以前一樣,侵犯企業權力;90%認為,企業權力太小,如面臨一整排軍官們指揮的士兵,當其中一個軍官下達"前進"的命令時,另一個軍官卻高喊"臥倒"!……”從計畫制度來看,儘管減少了下達給企業的指令性指標,但一些主要指標仍由國家控制。減少下達指令性指標只是量的變化,並沒有使計畫制度發生質的變化。改革以來,企業的法律地位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未得到解決,企業仍要面對幾十個“婆婆”,各個上級機關不時地發出各種指示或某些禁令,但對企業執行種種指示所需的資金和條件卻不加過問。在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下,極大地限制了企業經營自主權和主動性。其次,經濟方法在經濟領導中的作用十分有限。經過18年的改革,並沒有改變按老一套行政指令下達計畫任務的做法。各種經濟槓桿的作用常常被忽視,加上蘇聯長期存在隨意給企業下達指標的做法,使得計畫難以符合市場需要等客觀條件。蘇聯對經濟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一般也是通過一些強制性的條例、法令等行政措施解決。因此,造成了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中各種指示和規章數以千計,無數繁瑣的規定使人難以弄清。第三,國家、企業和個人三者利益仍處於矛盾狀態。從企業和職工的關係來看,由於長期以來沒有真正解決獎金與企業的最終成果掛鈎問題,在獎金方面存在很多矛盾,日益出現了平均主義的傾向,獎金慢慢成為固定的附加工資。另外,一些企業領導人經常利用職權和非法手段撈取獎金。這些都使得獎金難以起到調整企業和職工利益關係的作用。從國家與企業的關係來看,由於行政方法領導經濟仍然盛行,造成行政領導常常不顧社會與企業之間存在的矛盾,強制企業違背自己的切身利益去從事行政領導認為社會需要的各種經濟活動。其結果是,企業活動在經濟上的動機消失了,更多的是行政槓桿起作用。從農業領域來講,勃列日涅夫一上台首先進行的就是相關改革,但原來高度集中的統制農業的思想與體制並沒有大的變化。長期以來蘇聯農業生產力水平與生產關係不相適應的問題仍未能改變。生產資料越公越先進、生產規模越大越優越的思想,在勃列日涅夫執政時期仍占統治地位,實行的政策是加速集體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過渡。在管理體制方面,特別在農業計畫制度方面,雖然在農業改革時明確規定國家只下達主要農產品的採購量,但實際上,農莊、農場並未擺脫上級機關的瑣碎監督。農莊、農場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只是一句空話。另外,農業勞動者實際上還是無權參與生產與經營活動。儘管勃列日涅夫上台後,曾批評由於農業勞動者無管理權,農莊理事會流於形式,影響生產者的積極性,但這個問題一直到勃列日涅夫1982年逝世時也未發生實質性變化。阿爾巴托夫對勃列日涅夫時期的體制改革所作的總體評價是:“到這個時期,我國社會在史達林專制的艱難年代中保存下來的向前發展的潛力看來已經耗盡。蘇共二十大所激發的,而在隨後的歲月中被保守主義的滅火隊竭力加以撲滅的那股新的熱情也已逐漸泯滅。1964年上台的領導人甚至不想去使國內政策恢復活力。經濟方面的改革也是短命的,很快被我國歷史上最盛行的無所不在的行政命令和官僚主義的管理作風和管理方法所代替。”

戈巴契夫改革

思想方面

指導思想多元化,實質上是指蘇聯共產黨不再把馬克思列寧主義作為黨的指導思想,不再把共產主義作為蘇聯共產黨的奮鬥目標。否定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指導,用別的思想或主義作指導。新思潮和人道的民主的社會主義,是戈巴契夫上台之後推行的一套理論。

政治方面

政治上推行多黨制和議會政治是戈巴契夫全盤西化的政治改革的主要內容。以所謂多黨製取代共產黨的領導,以議會制度取代蘇維埃制度。因為無產階級不能代表所有人的權益,如果實行多黨制,無疑意味著承認無產階級的分裂。其結果同樣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瓦解。

經濟方面

蘇聯經濟改革的最主要的特點,就是和改革開放一樣推行私有化,要從根本上改變當時蘇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當然,在改革的頭幾年,並沒有明確提出推行私有化。但隨著改革政策的失誤,經濟危機的加深,蘇聯領導人不僅沒有正確地總結教訓,反而把經濟搞不好的原因,除歸咎於無產階級專政的上層建築外,還歸咎於社會主義公有制。因而逐漸形成了這樣的經濟改革思路,其基本出發點是:認為現在國家集中的資產過多,人民同國有制關係疏遠,職工沒有主人翁感和積極性,因而造成了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所以要實行國有資產分散化和國營企業私有化,走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混合經濟”的道路。

軍事方面

軍隊“非黨化”和“非政治化”是戈巴契夫推行全盤西化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俄羅斯民主和反政變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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