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子論

三因子論,是指社會現象由有機的、心理的和無機的三個因子構成的社會學理論。比利時蘇爾維提出。認為在這三個因子中,無機因子所占的位子最為重要。

主要觀點是:(1)個體行動均受物理化學“能”的支配,“能”可以轉變為社會能;(2)人類社會是能量轉變的現象,受能量機械法則,尤其是以最少努力實現最大能量的法則的支配;(3)可以從能量角度考察和解釋生產、消費和分配等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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