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三原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工程建設、城鄉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城市綜合開發業、燃氣等相關的公用事業、牆體材料革新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全縣建設行政地方性立法項目建議,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政策措施;編制有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歸口管理行業的計畫、統計、信息工作。
(二)負責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負責監督指導《縣城總體規劃》的具體實施,組織編制縣城規劃區範圍內各種單項專業規劃、各個小區的詳細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章建設行為。
(三)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監督檢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質量和施工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工程招標投標代理諮詢、工程造價和工程質量檢驗測試單位的資質認定、初審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指導全縣城區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排澇)、燃氣、熱力、市政設施、等行業管理;協助有關部門指導縣城規劃區節水的開發和利用;主管全縣風景名勝區和縣城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化工作。
(五)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推進小城鎮綜合改革。
(六)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依法管理房政、房權產籍、房屋拆遷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轉讓、租賃、抵押評估以及危房鑑定、白蟻鑑定、房屋維修物業等的管理;指導城鄉規劃區內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
(七)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負責全縣建設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局管行業的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合作交流、技術創新和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九)制訂全縣建築系統人才教育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建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管理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和職業技術鑑定工作。
(十一)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契約和外事工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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