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物價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定三亞市物價局(副處級),為主管全市價格工作的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物價局
  • 外文名:無
  • 時間:2009
  • 地區:海南省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旅遊景區(點)渡船價格管理。
2、負責城市自來水價格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價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據上級制訂的價格改革規劃、計畫,制定本市的實施細則;研究擬定本市價格改革方案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分析、監測、預警和監控;負責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提出年度價格水平調控目標;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運作和管理。
(三)按照國家和省頒布的價格收費管理目錄,研究制訂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列入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組織、協調和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中介服務收費,負責實行涉農收費(價格)公示。
(四)承擔全市市場價格的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市場價格的調查,制止價格壟斷、哄抬物價、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綜合管理價格投訴舉報,查處和糾正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和違規行為,協調處理價格、收費矛盾糾紛;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環境。
(五)組織開展價格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評估、價格鑑證、價格認證、價格信息服務和價格信用建設等工作。
(六)指導、監督行業協會和市有關部門的價格、收費工作;組織建立和指導價格協會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內設3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制定和督促檢查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紀檢監察、黨群工作;負責局電子政務、信息綜合、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執行;受理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申報審批事項;負責物價系統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受理物價行政審批事項;按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二)價格管理科
編制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分析、預測價格形勢,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預期目標和加強價格調控、市場監管的政策建議與措施;依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工農產品、居民生活必需品強制性、公益性、公用事業性價格;協調指導市場價格監測、預警、監控和價格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價格矛盾和糾紛;負責價格綜合、價格宣傳、價格法制等相關工作;協調價格信息服務和價格信用建設工作;承辦重大的價格改革和價格調研等工作。
(三)收費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收費(服務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收費改革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收費(服務價格)改革建議;依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公益性、公用事業服務、經營服務、民辦中國小校教育、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以及旅遊價格;負責對政府管理的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中介服務、教育、物業服務收費以及旅遊價格的監管,規範放開商品和收費(服務價格)的價格行為;協調處理有關收費(服務價格)的矛盾和糾紛;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的收費、服務價格工作。

人員編制

市物價局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處級),副局長2名(正科級);正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行政審批辦公室領導職數,不含副局長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市物價檢查所、市價格成本調查隊。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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