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林業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定三亞市林業局,為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林業局
  • 職責: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增加的職責:除省屬國營林場以外林木採伐許可
  •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省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除省屬國營林場以外林木採伐許可。
2、負責省內木材運輸證核發。
3、負責在特定生態區域內推廣套用主要農作物、林木品種的審定。
4、負責征占用林地審批。防護林林地、特種用途林林地3.5公頃以下,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和其他林地13.5公頃以下。

主要職責

(一)、法律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工作的規章制度、發展規劃、計畫。
(二)組織開展本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本市林業生態建設的有關工作。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沙化和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本市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三亞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
(四)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管理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本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管理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保護區的森林資源和生態公益林。
(五)組織、指導和監督本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本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系列或培植以及經營利用;負責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森林公園的申報和管理。
(六)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監督林區林場及保護區社會管理;指導退耕還林和林業山區綜合開發;指導全市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七)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市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產業和花卉產業政策及發展規劃,開展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八)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承辦三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林業行政執法,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
(九)負責市級林業資金的監督管理。提出省級、市級財政對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協助對林業資金的審計稽查;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林業信息統計。
(十)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實施本市林業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檢查、指導各區鎮林業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內設 5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財務管理職責按有關規定執行;組織開展全市林業幹部培訓和林業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
(二)營林與花卉科(三亞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擬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造林綠化和海防林建設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荒沙化和水土流失工作;指導退耕還林和林業山區綜合開發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
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發展,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產業和花卉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林業發展項目、林業工程項目規劃的編制和申報;指導建立並組織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省、市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建議;監督管理林業資金的使用,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協助對林業資金審計稽查;負責林業國有資產管理和信息統計;指導林業及生態建設科技工作,指導林業科學研究及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實施林業、花卉科技交流和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和普及。
(三)林政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以及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農村林業發展和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監督本系統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指導林業行政執法,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林地糾紛處理工作;指導林權管理,承擔林地徵用、占用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評估、審核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林權流轉及管理,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宣傳國家的林業方針、政策,承擔本系統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各區鎮林業工作;清理林業行政審批事項,制定並組織實施林業行政許可審批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
負責受理林業行政審批事項;按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四)資源與保護科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發布相關信息;調查、規劃、設計各類陸生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並協調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各林區林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森林資源和生態公益林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各類林業行政案件查處工作;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林區林場及保護區管理。
組織開展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的宣傳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查處非法捕殺、經營國家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的違法行為;依法保護、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恢復、管理全市紅樹林和陸生野生植物;依法管理屬於國家和省級保護種類陸生野生動植物的馴養、繁殖、栽培、經營、流通工作。
(五)三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全市森林火情監控,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宣傳護林防火工作;承擔三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其他具體工作。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三亞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另核定防火瞭望員財政預算管理工勤人員事業編制4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三亞市森林公安局。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迎賓路370號
三亞市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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