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亭鎮人民政府

丈亭鎮人民政府

丈亭鎮人民政府是國家的基層政權組織,是鎮級國家權力機構的執行機關和行政機關。鎮政府的鎮長和副鎮長,由鎮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產生,實行鎮長負責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丈亭鎮人民政府
  • 屬性:國家基層政權組織
丈亭鎮人民政府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調查研究並擬訂適合本鎮實際的具體政策措施。
二、組織制訂全鎮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搞好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和產業布局,制訂並組織實施全鎮社會主義現代化新農村建設的規劃和措施。
三、按照《公司法》,指導企業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積極引導和發展個體私營等各種方式的非公有制經濟。
四、完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工作,鞏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農業生產和農村多種經營。
五、抓好全鎮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訂全鎮計畫生育、九年制義務教育、衛生計畫等各項目標任務指標的分解落實。七、編制鎮級財政預決算計畫,做好經費的劃撥和核算工作,並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社會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及農村合作基金會工作。
八、認真貫徹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組織、協調、指導、維護全鎮的社會穩定工作。
九、負責做好全鎮黨的建設、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及指導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
十、負責全鎮機關幹部和村、企事業單位幹部的管理、監督及年度考核主作;督促制訂後備幹部的培養計畫和黨員的發展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做好新兵徵集、現役軍人家庭優撫、退伍軍人安置、社會救災救濟、農民養老保險和推行殯葬改革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工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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