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族黃番總管

七族黃番總管,舊時,裕固族部落的大頭目。

解放前,裕固族自治縣共有十個部落、二十九個戶族,由一個大頭目統轄,下設正頭目、副頭目,總圈頭(或輔幫)和小圈頭,還有地方老者和戶族老者。大頭目的權力及其管轄範圍,自明、清以來都是由朝廷封授的,稱為“七族黃番總管”。大頭目世襲,有權裁決各部落的大小事務。各部落的正頭目也世襲,故有“天下頭目都姓安”的說法。副頭目有的世襲,也有“選舉”產生的。正、副頭目都是部落的直接統治者,總攬部落大權。總圈頭或輔幫則是由部落頭目指定的,是幫助頭目處理日常行政事務的總管,任期一至三年。正、副頭目和總圈頭都有權處理部落內部的偷盜、打架、草場糾紛和家庭不和等問題。小圈頭是為頭目跑腿辦事的差役,還要給頭目端茶、敬煙、牽馬和餵馬。地方老者只管理本地區的若干個戶族,有調解糾紛和催交本片戶族的“茶馬”(向上級交納馬匹等稅收)等權利,任期一年。戶族老者即戶族長,每一戶族一人,管理本戶族內部事務,交納本戶族的“茶馬”等。多由德高望重、辦事公道的老人擔任,也是任期一年,也可連選連任和隨時改選。解放前,牧民見頭目必須稱其為“老爺”,並俯首下跪或下馬佇立問候:牧民去見頭目,不準穿短衣、吸菸和高聲講話。每年正月初一,各戶都要給頭目拜年、送禮、獻哈達和請頭目吃飯。頭目家有婚喪等事,牧民要送財物。牧民分家,要給頭目送羊、馬或駱駝。這種部落、戶族的社會組織,到1958年以後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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