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管理

一般管理是指分級管理的一種,亦稱普通管理,我國勞動改造機關對普通刑事犯實行的介於從嚴管理與從寬管理之間的中等程度的管理。一般管理的對象,是普通刑事犯中,刑期中等,沒有現實危險性或危險性較小的罪犯。

一般管理的基本要求是:(1)罪犯關押點和勞動現場都有武裝力量看押;(2)執行統一制定的監規紀律制度;(3)由管教幹部對罪犯的生活、學習、勞動進行直接管理;(4)可以在武裝看押或幹部帶領下從事一些監外勞動;(5)允許他們在規定範圍內活動。目前我國多數的勞動改造機關,是實行一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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