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有兩種一致—競爭條款。一種是“不一致就解除”條款,供應商與顧客間簽訂契約規定供應商將與競爭對手的價格一致,若不一致就解除消費者購買的義務,消費者就可以尋找更優惠的供應商。另一種“不解除”條款使得供應商對消費者的承諾以契約的形式保存下來,但是沒有解除的條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致-競爭條款
- 種數:兩種
- 實質:將顧客作為監督人
- 好處:容易察覺價格偏離行為
實質
一致-競爭條款實質上是將顧客作為監督人,這種機制使得顧客有激勵去監督和報告競爭對手的價格。這樣價格偏離行為的察覺就容易多了,並且競爭對手率先降價的激勵也沒有了,因為這樣他將失去所有的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