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臂之距
- 外文名:Arm's Length Priciple
- 提出者:英國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所謂“一臂之距”原指人在佇列中與其前後左右的夥伴保持相同距離。該原則最先用在經濟領域,針對的是一些具有隸屬關係的經濟組織,如母公司與子公司、廠商和經銷商等。根據這個原則,這些組織在策劃和實施各自的行銷規劃、處理利益糾紛乃至納稅義務上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一方不能取代或支配另一方。
“一臂之距”原則被運用到文化政策上則是要求國家對文化採取一種分權式的行政管理體制。從對文化的集中管理到分權管理,這是“一臂之距”原則的基本要義。英國的中央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新聞和體育部,只管制定文化政策和財政撥款,沒有直接管轄的文化藝術團體和文化事業機構,具體管理事務交由中介非政府公共文化機構,即各類藝術委員會負責執行,如英格蘭藝術委員會、工藝美術委員會、博物館和美術館委員會等由專家組成的機構,對藝術團體進行評估和撥款。各類中介非政府公共文化機構通過具體分配撥款的形式,負責資助和聯繫全國各個文化領域的文化藝術團體、機構和個人,形成全社會文化事業管理的網路體系。
“一臂之距”原則被運用到文化政策上則是要求國家對文化採取一種分權式的行政管理體制。從對文化的集中管理到分權管理,這是“一臂之距”原則的基本要義。英國的中央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新聞和體育部,只管制定文化政策和財政撥款,沒有直接管轄的文化藝術團體和文化事業機構,具體管理事務交由中介非政府公共文化機構,即各類藝術委員會負責執行,如英格蘭藝術委員會、工藝美術委員會、博物館和美術館委員會等由專家組成的機構,對藝術團體進行評估和撥款。各類中介非政府公共文化機構通過具體分配撥款的形式,負責資助和聯繫全國各個文化領域的文化藝術團體、機構和個人,形成全社會文化事業管理的網路體系。
“一臂之距”原則的好處
實行“一臂之距”原則的好處有三點:一是減少了政府機構的行政事務,保證了政府工作的高效運作;二是政府機構不直接與文藝團體發生關係,有利於檢查監督,避免產生腐敗。三是非政府公共文化機構獨立於政府之外,是非政府、超黨派的獨立中介組織。這類組織成員多由藝術方面和文化產業方面的中立專家組成,獨立履行職能,避免過多受政府行政干預,從而使文化發展儘可能保持其延續性。
“一臂之距”文化管理原則的啟示
一、“一臂之距”原則可以充分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實現“管辦分離”的目標
二、“一臂之距”原則有利於實現文化藝術創作自由,從根本上實現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三、“一臂之距”原則能有效防止文化領域的“權力尋租”,避免權力腐敗
二、“一臂之距”原則有利於實現文化藝術創作自由,從根本上實現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三、“一臂之距”原則能有效防止文化領域的“權力尋租”,避免權力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