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宗思想的主要依據,指十一部論書。其中,《瑜伽師地論》是本論,稱為‘一本’;而敘述支分義理的《百法明門論》、《五蘊論》等十書則是支論,稱為‘十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本十支
- 作品出處:瑜伽師地論
- 一本:《瑜伽師地論》
- 十支:《百法明門論》
【一本十支】
依次如下︰
(1)一本︰《瑜伽師地論》,論明瑜伽師所行十七地,為法相宗一切義理及觀行之依據。論有五分。第一本地分,以十七地闡明境、行、果,多談法相義;第二攝抉擇分,抉擇本地分中深隱要義,多談唯識;餘三分附庸而已。
(2)十支︰
{1}《百法明門論》,又名《略陳名數論》。略錄本地分中名數,以一切法無我為宗。即將《瑜伽論》本地分中所有名數,略為百法;百法之中,又以識攝余法,唯識獨尊,屬唯識義。
{2}《五蘊論》,又名《粗釋體義論》。略攝本地分中境事,以無我唯法為宗。即以五蘊攝事,諸法平等,為法相入門之書。
{3}《顯揚聖教論》,又名《總苞眾議論》。系無著節略《瑜伽論》精義而成者,總攝法相、唯識二門義。又論中廣成空與無性,闡發現觀瑜伽,為法相宗止觀的根本典籍。
{4}《攝大乘論》,又名《廣苞大義論》。以境、行、果三,攝大乘學盡。境中,建立賴耶為所知依,三自相為所知相,簡明賅備,無與倫比,然不被凡小,屬唯識義。
{5}《阿毗達磨雜集論》,又名《分別名數論》。總括《瑜伽論》一切法門,詮《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詳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法相;以蘊、處、界攝識,識與余法平等排列;大、小齊被,屬法相義。
{6}《辯中邊論》,又名《離僻彰中論》。為有宗談中道之代表論籍。此論談中道,以明體用之非無,亦遮亦表。又,本書法相賅備,始末井然,大小兼備,為法相學之根據。
{7}《二十唯識論》,又名《摧破邪山論》。書中設七難,並一一解答,以成唯識,以唯識無境為宗。
{8}《三十唯識論》,又名《高建法幢論》。系將《解深密經》、《攝大乘論》等所說唯識說的大綱,加以歸納、編輯成三十頌,並加入以往尚未言及的變異、心所二說。要言之,即以三十頌說明唯識之相、性、五行位。
{9}《大乘莊嚴論》,又名《莊嚴體義論》。總括瑜伽菩薩一地法門,獨被大乘,屬唯識義。
{10}《分別瑜伽論》,又名《攝散歸觀論》。無漢譯本。就《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觀之,亦以止觀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