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華嚴教義命題,亦稱“一即十,十即一”、“一即多,多即一”。指一與一切、一與十、一與多可以相互等同,相互轉化,用以說明“法界緣起”中現象之間的相即關係。

據《華嚴經·初發心菩薩功德品》:“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說明作為千差萬別的現象“一切”存在於作為真如本體的“一”中,現象儘管千差萬別,其本體則毫無差別,從現象中可知本體,從本體中可知現象,如嘗一滴海水就可知所有海水之味。智儼將此說視為本宗理論的特點。據《華嚴十玄門》:“明一乘緣起自體法界者,不同大乘、二乘緣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此宗不爾,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也。”《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四從兩個方面論證:(1)就現象之“異體”關係言,“一”與“十”是相對而言的,“一”是“十”的基數,“十”由十個“一”組成,無“一”即無“十”,“今既得成十,明知一即十也”。用同樣道理,亦可證成“十即一”。(2)就現象之“同體”關係言,十中每個一的“自體”,亦即是第一個“一”,由此而言,“十”之自體“性空”(無獨立自性),故謂“十即是一”。同樣道理,將“十”作為“自體”看,“一”是構成“十”的因素,自體亦是“性空”,故稱“一即是十”。由此說明整體與部分、一般與個別,都是“相即”的關係。華嚴宗運用此種認識方法於佛教理論和實踐;或把佛教全部義理和實踐作為一個整體而稱為“一”,其各個分支和法門則稱為“多”、“十”、“一切”;或有時把派生萬有之“一心”稱為“一”,所派生的萬有則稱為“多”、“十”、“一切”。在對於一切現象的認識方面,提出“一塵一切塵”、“一法一切法”、“一界一切界”、“一國土一切國土”、“一相一切相”、“一色一切色”、“一毛孔一切毛孔”、“一人一切人”等等;在對於修行的認識方面,提出“一斷一切斷”、“一行一切行”、“一位一切位”、“一障一切障”、“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一入一切入”、“一智一切智”、“一門一切門”等,在具體含義上稍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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