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是在2008.04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
- 發布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
- 類別:解讀
- 發布日期:2008.04
-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是在2008.04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解讀檔案。
《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是在2008.04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解讀檔案。 2007年11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知發管字【2...
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為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維權需求提供公益援助,是智慧財產權保護“全鏈條”的重要環節。2020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結合智慧財產權工作面臨...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設立的中國(杭州)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以下...
內容解讀 《方案》緊扣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要求,從總則、設立原則、設立條件、工作職責、申請設立和驗收程式、備案程式、運行...
省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及有條件的分(市州)中心積極開展侵權判定諮詢工作,利用專家資源,為地方知識產權局專利糾紛案件的專利侵權判定諮詢。各分中心及相關市州適時向省中心推薦需要出具專利侵權判定諮詢意見的專利...
中國(江蘇)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淮安分中心是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而組建的社會公益性服務機構。分中心將在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和中國(江蘇)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的指導下,充分利用省內多家知識...
(一)夯實工作基礎 1. 強化檢查考核評估和滿意度調查。制定實施2022—2023年貫徹落實《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畫。推動開展各層級各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檢查考核,有效發揮檢查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壓實工作責任。做好智慧財產權...
2022年6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2021年全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進展報告》。內容解讀 服務力量方面,報告介紹,我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向基層全面延伸。各地不斷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維權援助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等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構的...
鼓勵新聞媒體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公益宣傳。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對在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七條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提供知識...
52. 推進區塊鏈、知識付費、音視頻領域著作權監管模式創新,建立相關領域規模化確權、授權、維權機制。(持續推進)53. 出台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規範,鼓勵支持志願者參與智慧財產權保護治理。(持續推進)三、深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 ...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重大意義,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堅持自我保護和公權保護相結合、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相協調,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公眾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明顯增強,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制度,完善維權援助工作體系,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維權事務諮詢、糾紛解決方案等公共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部門應當完善海外智慧財產權...
3.關於地方頒發的專利行政執法證件的認定 六、政策檔案 海關總署、中國專利局關於發布《關於實施專利權海關保護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署監〔1997〕202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關於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知...
(一)自覺遵守本章程有關規定,嚴格按照《中國(江蘇)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維權援助暫行辦法》開展工作;(二)按照“公正、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三)接受中心管理監督,並及時向中心反饋維權援助工作開展情況...
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 四、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 若干意見 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的 指導意見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修改《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