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的精神》(選譯本),孟德斯鳩著,鐘書峰譯,光明日報出版社2012年出版。
它界定了法律的定義,提出了三權分立制和君主立憲學說,是孟德斯鳩最重要的、影響最大的著作;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張法治、實行分權的理論,對世界範圍的資產階級革命產生了很大影響,也對當下中國的法制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基本介紹
著作目錄,作者簡介,譯者簡介,
著作目錄
重譯經典,傳播法意/徐昕
原著說明
原著前言
第一編
第一章 法之概論
第二章 論直接源於政體性質的法律
第三章 論三種政體的原則
第五章 論應當根據政體原則制定法律
第六章 論政體原則與刑民法繁簡、審判形式和刑罰的關係
第八章 論三種政體原則的腐化
第二編
第十一章 論政體與確立政治自由之法的關係
第十二章 論公民與確立政治自由之法的關係
第十三章 論自由與徵稅及國庫收入多寡的關係
第三編
第二十六章 論法與其調整對象的關係
第四編
第二十七章 論羅馬繼承法的起源與演變
第二十八章 論法國市民法的起源與沿革
第二十九章 論立法方式
作者簡介
孟德斯鳩(C.L.Montesquieu 1689~1755),出生於法國波爾多附近的一個貴族世家。法國啟蒙時期的思想家、社會學家,也是西方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人。著述不多,但其影響卻相當廣泛。代表作《論法的精神》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