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常見物理現象)

火焰(常見物理現象)

火焰指火的灼熱發光的氣化部分。火焰是一種狀態或現象,燃燒著的可燃氣體,發光,發熱,閃爍而向上升。

燃燒既是化學現象,也是一種物理現象

火焰可以給人帶來許多益處,但使用不慎也可產生危害。產生火焰的三個條件是有可燃物,有氧化劑,溫度達到著火點。

火焰並非都是高溫等離子態,在低溫下也可以產生火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焰
  • 外文名:Flame
  • 拉丁文:flamma
  • 套用學科:能源,化學,物理
  • 中文讀音:huǒ yàn 
基本含義,本質分析,延伸,

基本含義

火焰是一種狀態或現象,燃燒著的可燃氣體,發光,發熱,閃爍而向上升。可燃液體或固體須先變成氣體,才能燃燒而生成火焰。主要由於可燃氣體被空氣或單純的氧氣氧化而發光發熱。部分物質燃燒並非一定需要氧氣,如活潑的金屬鎂可以在二氧化碳和氮氣中燃燒。
火焰組成一般分為三個部分:
  1. 內層: 深藍色火焰,因供氧不足,燃燒不完全,溫度最低,有還原作用,稱焰心還原焰
  2. 中層: 深紅或淺黃色火焰,明亮。溫度比內層高,稱內焰
  3. 外層: 無色,因供氧充足,燃燒完全,溫度最高,有氧化作用,稱外焰氧化焰
或分為焰心、內焰和外焰,火焰的溫度由內向外依次增高。
焰心:中心的黑暗部分及藍色部分,由能燃燒而還未燃燒的氣體所組成。
內焰:包圍焰心的最明亮部分,是氣體未完全燃燒的部分。含著碳粒子,被燒熱發出強光,並有還原作用,也稱還原焰。
外焰最外層淺黃或透明的區域,叫做反應區。是氣體完全燃燒的部分。含著過量而強熱的空氣,有氧化作用,也稱氧化焰。
火焰

本質分析

火焰的本質是放熱反應中反應區周邊空氣分子加熱而高速運動,從而發光的現象。
化學反應中當反應物總能量大於生成物總能量時,一部分能量以熱能形式向外擴散,稱為放熱反應。向外釋放的熱能在反應區周圍積聚,加熱周邊的空氣,使周邊空氣分子做高速運動,運動速度越快,溫度越高。火焰按照距反應區距離由近至遠分為:
1、焰心,粒子運動速度低,光譜集中在紅外區,溫度低。
2、內焰,粒子運動速度中等,光譜集中在可見光部分,亮度最高,溫度較高。
3、外焰,粒子運動速度最快,光譜集中在紫外區,溫度最高,亮度較高。
反應區向外釋放的能量從焰心至外焰逐漸升高,然後急劇下降,使火焰有較清晰的輪廓,火焰與周圍空氣的邊界處即反應能量驟減處。
火焰中心(或起始平面)到火焰外焰邊界的範圍內是氣態可燃物或者是汽化了的可燃物,它們正在和助燃物發生劇烈或比較劇烈的氧化反應。在氣態分子結合的過程中釋放出不同頻率的能量波,因而在介質中發出不同顏色的光。
火焰是能量的梯度場。伴隨燃燒的過程,其殘留物可以反射可見光,與能量密度無關。
火焰可以理解成混合了氣體的固體小顆粒,因為是混合體,單純的說成固體或者氣體都不合理的。因為固體小顆粒跟空氣中的氧氣起反應(受到高溫或者其它的影響),所以可以以光的方式釋放能量。
火是物質分子分裂後重組到低能分子中分離、碰撞、結合時釋放的能量。
火焰內部其實就是不停被激發而遊動的氣態分子。它們正在尋找“夥伴”進行反應並放出光和能量,而所放出的光,讓我們看到了火焰。

延伸

蠟燭的淚狀火焰是熱量造成空氣流上升所致。空氣流在蠟燭火焰周圍平穩流動,並將它聚攏成一點。
本生燈的火焰形狀是由空氣流和燃氣流共同控制的。如果本生燈在點燃之前,燃氣沒有同空氣混合,燈的火焰就會是紊亂的,看上去像一條黃色的帶子在微風中舞動。如果空氣事先同燃氣混合,那么火焰的溫度要高得多,形狀也規則得多,是帶點藍色的圓錐形。
無論何種方式,火焰的形狀同重力有關,尤其是這樣一個事實:熱空氣的密度比冷空氣低,因此會向上升。在失重狀態下,這種“對流”的效應就不再發揮作用了,火焰的形狀更像球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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