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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站址和總平面第一節站址第二節總平面第三章站前廣場第四章客運碼頭第五章站房設計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二節候船用房第三節售票用房第四節行包用房第五節站務用房和其他用房第六節國際客運用房第七節附屬建築和服務配套設施第六章防火和疏散第七章建築設備第一節給水排水第二節採暖通風第三節電氣附錄一設計旅客聚集量的計算附錄二本規範用詞說明附加說明
內容
2.2.5 客運站的站前廣場、站房和客運碼頭應配套設定。站前廣場、站房和客運碼頭應布置在沿江或沿海城市道路的同一側。
4.0.3 客、車滾裝船碼頭應設定安全、方便的旅客和車輛上、下船設施。在碼頭附近,應設定乘船車輛的專用停車場。停車場的停車規模,不應小於同時發船所載車輛數的一倍。
5.1.4 站房應設定保障旅客安全和方便的上下船廊道,且應設定方便殘疾人使用的相應設施。
5.6.3 出境和入境用房的布置,必須避免聯檢前的旅客及行包與聯檢後的旅客及行包接觸混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