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氏春秋傳

簡稱《左傳》,又名《春秋左氏》,是配合《春秋》的編年史。《左傳》後人將它配合《春秋》作為解經之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左氏春秋傳
  • 外文名:Tradition of Zuo
  • 性質: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
  • 作者: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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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左傳》是《春秋左氏傳》的簡稱,又名《春秋左氏》,是配合《春秋》的編年史。《左傳》後人將它配合《春秋》作為解經之書,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
它與《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合稱“春秋三傳”。《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左傳》的作者,司馬遷和班固都說是左丘明,現在一般人認為是戰國初年之人所作。
《左傳》原名《左氏春秋傳》,又稱《春秋左氏傳》,或者稱《左氏春秋》,是一部史學名著和文學名著,是我國現存第一部敘事詳細的編年體史書(最早的編年體史書為《春秋》,最大的編年體史書為《資治通鑑》,所以《左傳》只能說是最早的詳細的編年體史書)。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為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迄於魯悼公十四年(前453年),以《春秋》為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西漢時稱之為《左氏春秋》,東漢以後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
《左傳》對後世的影響也首先體現在歷史學方面。它不僅發展了《春秋》的編年體,並引錄保存了當時流行的一部分套用文,給後世套用寫作的發展提供了借鑑。僅據宋人陳騤在《文則》中列舉,就有命、誓、盟、禱、諫、讓、書、對等八種之多,實際還遠不止此。(節選自《套用寫作》學術月刊1986年第6期《我國古代套用寫作的產生和發展》)

作品作者

左傳為左丘明的作品。其記事年代大體與《春秋》相當,只是後面多十七年。與《春秋》的大綱形式不同,《左傳》
其內容記述了這一時期列國的政治、軍事、外交等方面的重大事件和有關言論,以及天道、鬼神、占卜、占夢之事等;作者認為可以借鑑和勸戒的都進行記載。
《左傳》的作者,至今都是未解之謎。西漢史學家司馬遷、班固等人都認為《左傳》是左丘明所寫。司馬遷《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說:“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唐朝的趙匡首先懷疑《左傳》不是左丘明所作。此後,有許多學者也持懷疑態度。葉夢得認為作者為戰國時人;鄭樵《六經奧論》認為是戰國時的楚人;朱熹認為是楚左史倚相之後;項安世認為是魏人所作;程端學認為是偽書。清朝的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中卻仍然認為是左丘明所著。清末康有為斷言它是西漢末劉歆偽造。但在劉歆以前《左傳》已被許多人抄撮或徵引過,故康氏之說也難成立。今人童書業則認為是吳起所作,趙光賢認為是戰國時魯國人左氏所作。當代學者多認為是戰國初年人所作。據楊伯峻考證,大約作於公元前403~前386年之間。

作品思想

《左傳》有鮮明的政治與道德傾向。其觀念較接近於儒家,強調等級秩序與宗法倫理,重視長幼尊卑之別,同時也表現出“民本”思想。可以看出這是春秋戰國時代一種重要的思想進步。 作者要求擔負有領導國家責任的統治者,不可逞一己之私慾,而要從整個統治集團和他們所擁有的國家的長遠利益考慮問題,這些地方都反映出儒家的政治理想。《左傳》雖不是文學著作,但從廣義上看,仍可說是中國第一部大規模的敘事性作品。比較以前任何一種著作,它的敘事能力表現出驚人的發展。許多頭緒紛雜、變化多端的歷史大事件,都能處理得有條不紊,繁而不亂。其中關於戰爭的描寫,尤其寫得出色。作者善於將每一戰役都放在大國爭霸的背景下展開,對於戰爭的遠因近因,各國關係的組合變化,戰前策劃,交鋒過程,戰爭影響,以簡練而不乏文采的文筆,且行文精煉、嚴密而有力。這種敘事能力,無論對後來的歷史著作還是文學著作,都是具有極重要意義的。且注重故事的生動有趣,常常以較為細緻生動的情節,表現人物的形象。《左傳》對後世的《戰國策》《史記》的寫作風格產生很大影響,形成文史結合的傳統。

作品內容

《左傳》是記錄春秋時期社會狀況的重要典籍。取材範圍包括了王室檔案,魯史策書,諸侯國史等。記事基本以《春秋》魯十二公為次序,內容包括諸侯國之間的聘問、會盟、征伐、婚喪、篡弒等,對後世史學文學都有重要影響。主要記錄了周王室的衰微,諸侯爭霸的歷史,對各類禮儀規範、典章制度、社會風俗、民族關係、道德觀念、天文地理、曆法時令、古代文獻、神話傳說、歌謠言語均有記述和評論。晉范寧評"春秋三傳"的特色說:“《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指多敘鬼神之事)。《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
《左傳》是研究先秦歷史和春秋時期歷史的重要文獻,它代表了先秦史學的最高成就,對後世的史學產生了很大影響,特別是對確立編年體史書的地位起了很大作用。它補充並豐富了《春秋》的內容,不但記魯國一國的史實,而且還兼記各國歷史;不但記政治大事,還廣泛涉及社會各個領域的“小事”;一改《春秋》流水賬式的記史方法,代之以有系統、有組織的史書編纂方法;不但記春秋時史實,而且引征了許多古代史實。這就大大提高了《左傳》的史料價值。
由於《左傳》具有強烈的儒家思想傾向,強調等級秩序與宗法倫理,重視長幼尊卑之別,同時也表現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歷史資料。《左傳》本不是儒家經典,但自從它立於學官,後來又附在《春秋》之後,就逐漸被儒者當成經典。《左傳》受到學界重視是在魏晉時期,先後有鄭玄、杜預為其作註解,以後成為研究《春秋》的重要典籍。《左傳》在史學中的地位被評論為繼《尚書》、《春秋》之後,開《史記》、《漢書》之先河的重要典籍。
《左傳》不僅是歷史著作,也是一部非常優秀的文學著作。它表現在:長於記述戰爭,故有人稱之為“相砍書”;又善於刻畫人物,重視記錄辭令。

作品評價

《左傳》代表了先秦史學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先秦歷史和春秋時期歷史的重要文獻,對後世的史學產生了很大影響,特別是對確立編年體史書的地位起了很大作用。而且由於它具有強烈的儒家思想傾向,強調等級秩序與宗法倫理,重視長幼尊卑之別,同時也表現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歷史資料。
《左傳》主要記錄了周王室的衰微,諸侯爭霸的歷史,對各類禮儀規範、典章制度、社會風俗、民族關係、道德觀念、天文地理、曆法時令、古代文獻、神話傳說、歌謠言語均有記述和評論。晉范甯評《春秋》三傳的特色說:“《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指多敘鬼神之事)。《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
《左傳》不僅是歷史著作,也是一部非常優秀的文學著作,長於記述戰爭,故有人稱之為“相砍書”(相斫書)[1],又善於刻畫人物,重視記錄辭令。
《左傳》受到學界重視是在魏晉時期,先後有服虔、杜預為其作註解,以後成為研究《春秋》的重要典籍。
《左傳》在史學中的地位被評論為繼《尚書》、《春秋》之後,開《史記》、《漢書》之先河的重要典籍。

作品體例

按照魯國十二公的順序,記錄了當事各方面的歷史,共18萬字。
1.隱公11年(公元前722年——前712年)
2.桓公18年(公元前711年——前694年)
3.莊公32年(公元前693年——前662年)
4.閔公2年(公元前661年——前660年)
5.僖公33年(公元前659年——前627年)
6.文公18年(公元前626年——前609年)
7.宣公18年(公元前608年——前591年)
8.成公18年(公元前590年——前573年)
9.襄公31年(公元前572年——前542年)
10.昭公32年(公元前541年——前510年)
11.定公15年(公元前509年——前495年)
12.哀公27年(公元前494年——前468年)
13.書末附悼公4年及智伯滅亡

文學色彩

《左傳》雖是歷史著作,但與《尚書》《春秋》的有所不同,它“情韻並美,文彩照耀”,是先秦時期最具文學色彩的歷史散文。
第一,文學性的剪裁和歷史時間的故事情節化。
第二,刻畫人物性格神形畢現,有立體感。
第三,生動的場面描寫和傳神的細節描寫。
第四,擅長敘寫外交辭令,理富文美。
《左傳》的後人注釋
春秋左傳正義》,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
《春秋左傳詁》,清洪亮吉撰。
春秋左氏傳舊註疏證》,清劉文淇等撰。
《春秋左傳注》,楊伯峻撰。

外交辭令

記載了很多文采斐然的辭令,這些辭令的共同特點是委婉巧妙,典雅從容,在彬彬有禮的外表下包藏著鋒芒。即使是敵國交戰,在兵戎相見之際,也不失溫文爾雅之態。例如齊晉鞌之戰前夕齊侯與晉人的一段對話中,齊侯的態度極為強硬,晉國也不示弱,但雙方的辭令卻又委婉謙恭,盡力表現出文雅安詳的風度,使人難以相信這是面臨一場你死我活的戰鬥。在論辯方式上,《左傳》中的辭令又往往援引典章,依禮而論,用道義的力量使人折服,也有些辭令直率有力,以鞭辟入理的分析見長。《左傳》雖以細密婉曲著稱,但又不尚鋪陳,不事誇張,無論記事記言,都能言簡意賅,韻味悠深。

作品全文

隱公
(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於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隱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
(經一·三)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
(經一·四)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經一·五)九月,及宋人盟於宿。
(經一·六)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經一·七)公子益師卒。
(傳一·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傳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於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
(傳一·三)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四)初,鄭武公娶於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傳一·四)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於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於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傳一·四)遂置姜氏於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傳一·五)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緩,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贈死不及屍,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禮也。
(傳一·六)八月,紀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
(傳一·七)有蜚。不為災,亦不書。
(傳一·八)惠公之季年,敗宋師於黃。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於宿,始通也。
(傳一·九)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傳一·十)衛侯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
(傳一·十一)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於翼。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十二)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
(傳一·十三)十二月,祭伯來,非王命也。
(傳一·十四)眾父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
隱公(經二·一)二年
春,公會戎於潛。
(經二·二)夏,五月,莒人入向。
(經二·三)無駭帥師入極。
(經二·四)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於唐。
(經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經二·六)冬,十月,伯姬歸於紀。
(經二·七)紀子帛、莒子盟於密。
(經二·八)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經二·九)鄭人伐衛。
(傳二·一)二年,春,公會戎於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
(傳二·二)莒子娶於向,向姜不安莒而歸。夏,莒人入向,以姜氏還。
(傳二·三)司空無駭入極,費庈父勝之。
(傳二·四)戎請盟。秋,盟於唐,復修戎好也。
(傳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傳二·六)冬,紀子帛、莒子盟於密,魯故也。
(傳二·七)鄭人伐衛,討公孫滑之亂也。
隱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經三·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經三·三)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經三·四)秋,武氏子來求賻。
(經三·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經三·六)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
(經三·七)癸未,葬宋穆公。
(傳三·一)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傳三·二)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祔於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傳三·三)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苹、蘩、薀、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苹》,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傳三·四)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傳三·五)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鹹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傳三·六)冬,齊、鄭盟於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於濟。
(傳三·七)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隱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經四·二)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
(經四·三)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經四·四)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五)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六)九月,衛人殺州吁於濮。
(經四·七)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四·一)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傳四·二)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於清。
(傳四·三)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慾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夫州吁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傳四·四)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翬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傳四·五)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如陳。。石碏使告於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蒞於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於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蒞殺石厚於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傳四·六)衛人逆公子晉於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書曰「衛人立晉」,眾也。
隱公(經五·一)五年
春,公矢魚於棠。
(經五·二)夏,四月,葬衛桓公。
(經五·三)秋,衛師入郕。
(經五·四)九月,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
(經五·五)邾人、鄭人伐宋。(經五·六)螟。
(經五·七)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經五·八)宋人伐鄭,圍長葛。
隱公(傳五·一)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搜、夏苗、秋獼、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阜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於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傳五·二)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隨。
(傳五·三)夏,葬衛桓公。衛亂,是以緩。
(傳五·四)四月,鄭人侵衛牧,以報東門之役,衛人以燕師伐鄭,鄭祭足、原繁、泄駕以三軍軍其前,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人。六月,鄭二公子以制人敗燕師於北制。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傳五·五)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於翼。
(傳五·六)衛之亂也,郕人侵衛,故衛師入郕。
(傳五·七)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羽,始用六佾也。
(傳五·八)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鄭人以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問於使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傳五·九)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傳五·十)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隱公(經六·一)六年
春,鄭人來渝平。
(經六·二)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於艾。
(經六·三)秋,七月。(經六·四)冬,宋人取長葛。
隱公(傳六·一)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也。
(傳六·二)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於隨,納諸鄂,晉人謂之鄂侯。
(傳六·三)夏,盟於艾,始平於齊也。
(傳六·四)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往歲,鄭伯請成於陳,陳侯不許。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遂不許。君子曰:「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從自及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周任有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
(傳六·五)秋,宋人取長葛。
(傳六·六)冬,京師來告飢,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
(傳六·七)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隱公(經七·一)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歸於紀。
(經七·二)滕侯卒。
(經七·三)夏,城中丘。
(經七·四)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經七·五)秋,公伐邾。
(經七·六)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於楚丘以歸。
隱公(傳七·一)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傳七·二)夏,城中丘。書不時也。
(傳七·三)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
(傳七·四)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於宿。公伐邾,為宋討也。
(傳七·五)初,戎朝於周,發幣於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於楚丘以歸。
(傳七·六)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傳七·七)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婚。
隱公(經八·一)八年
春,宋公、衛侯遇於垂。
(經八·二)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庚寅,我入祊。
(經八·三)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經八·四)辛亥,宿男卒。
(經八·五)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
(經八·六)八月,葬蔡宣公。
(經八·七)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於浮來。(經八·八)螟。
(經八·九)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隱公(傳八·一)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於犬丘。
(傳八·二)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傳八·三)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於周。
(傳八·四)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於鄭。陳針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針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
(傳八·五)齊人卒平宋、衛於鄭。秋,會於溫,盟於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傳八·六)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
(傳八·七)公及莒人盟於浮來,以成紀好也。
(傳八·八)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傳八·九)無駭卒,羽父請謚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謚,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為展氏。
隱公(經九·一)九年
春,天子使南季來聘。
(經九·二)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經九·三)挾卒。
(經九·四)夏,城郎。
(經九·五)秋,七月。
(經九·六)冬,公會齊侯於防。
隱公(傳九·一)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傳九·二)夏,城郎。書不時也。
(傳九·三)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傳九·四)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
(傳九·五)冬,公會齊侯於防,謀伐宋也。
(傳九·六)北戎侵鄭。鄭伯御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擊之,盡殪。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隱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
(經十·二)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經十·三)六月壬戌,公敗宋師於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經十·四)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經十·五)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隱公(傳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於中丘。癸丑,盟於鄧,為師期。
(傳十·二)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傳十·三)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於老桃。壬戌,公敗宋師於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於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於我。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
(傳十·四)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衛既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傳十·五)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傳十·六)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隱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來朝。
(經十一·二)夏,公會鄭伯於時來。
(經十一·三)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經十一·四)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隱公(傳十一·一)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為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於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願以滕君為請。」薛侯許之,乃長滕侯。
(傳十一·二)夏,公會鄭伯於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隱公(傳十一·三)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傳十一·三)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婚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隱公(傳十一·四)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隱公(傳十一·五)王取鄔、劉、蔿、邘之田於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六)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於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七)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於策。
隱公(傳十一·八)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於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於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锺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锺巫,齊於社圃,館於寪氏。壬辰,羽父使賊弒公於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有死者。不書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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