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2014年2月19日由國務院發布的檔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文字號:國令第648號
《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2014年2月19日由國務院發布的檔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3年5月31日國務院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總 理:李克強 2013年7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8號)總理:李克強...
一、對14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二、廢止《產品質量監督試行辦法》(1985年3月7日國務院批准 1985年3月15日國家標準局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屬檔案...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國務院於2017年3月1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76號公布的決定。決定對3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對3部行政法規予以廢止。該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決定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2014年2月19日由國務院發布的檔案,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48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總理 ...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國務院對現行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國務院決定:一、修改5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 (一)將《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修改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3年1月18日簽發的命令。第638號令《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所做的決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 《國務院關於廢止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26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總 理李克強 2020年3月27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國務院對...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決定》已經2023年12月18日國務院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總理李強 2024年1月13日 修改內容 一、在《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條例》中增加一條,作為第二條:“...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為為了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發揮好地方政府貼近基層的優勢而頒布的決定。已經2013年12月4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檔案全文 國務院決定廢止的行政法規目錄(49件)國務院決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規目錄(43件)註:2008年第6號《國務院公報》刊登的《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6號)作廢,以此件為準。
條例廢止 2022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752號國務院令決定 廢止該行政法規。2022年4月7日,新華社受權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決定對《信訪條例》(2005年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1號公布)予以...
《護士條例》經2008年1月23日國務院第206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08年1月31日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2020年3月27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17號 《護士條例》...
國務院令第560號 《全民健身條例》已經2009年8月19日國務院第7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總 理 溫家寶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修正 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
現發布《殘疾人教育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李鵬 1994年8月23日 全文 殘疾人教育條例 (1994年8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1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一次修訂。2016年2月6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第二次修訂;2018年3月19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2004年5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7號公布 根據2013年7月1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2021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2013)》(主席令第5號)和《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
內容介紹 《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法規專輯》內容包括: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等。《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29日國務院第1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年6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檔案全文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制度,確認企業法人資格,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取締非法經營,維護社會...
2011年1月8日,根據《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2023年3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廢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銀髮〔1988〕288號文印發)等11件規章。修訂信息 2011年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
根據2016年2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20年1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2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修訂信息 2020年12月11日...
2003年9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0號公布,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20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2023年,國務院又決定對《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8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總理 李克強 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對《個體工商戶條例》作出修改:(一)第九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
2012年11月9日,根據國務院令第62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2016年2月6日,根據國務院令第66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2019年3月2日,根據國務院令第709號《國務院關於修改...
1994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56號發布,根據2005年12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4年2月19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自...
1985年2月8日,由國務院《國發〔1985〕19號》檔案發布。2011年1月8日,根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2021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3年1月6日發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總計22條。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2017年8月23日,國務院發布第6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
根據2013年7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2月6日發布的國務院令第66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細則內容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