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beggar)是指以乞討為生的人,也叫“叫花子”或作“要飯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乞丐
- 外文名:beggar
- 別名:叫花子、要飯的
- 分類:原生型乞討者和職業型乞討者
歷史沿革,春秋,宋代,清代,民國,史料記載,從事行業,人員組成,主要危害,組成分類,原生型,職業型,社會評價,應對措施,政府救助,法律規範,中國事件,
歷史沿革
春秋
春秋時期,楚國人伍子胥因父親被誣“謀反”,全家人被楚平王殺害,獨有自己外出打獵逃過大難。伍子胥走投無路,欲過昭關到吳國去,此時昭關張貼伍子胥像,懸賞緝拿。伍子胥又急又愁,一夜之間鬚髮全白了,面目全非,結果混過了關口,來到吳國都城蘇州,這時已身無分文,只好吹奏隨身攜帶的長簫,藉以乞討過活。
乞討中,恰遇吳國公子姬光,見伍子胥相貌不凡,口才出眾,就領進宮中委以重任。姬光繼位後,是為吳王闔閭,伍子胥帶領吳兵打敗楚國,鞭屍楚平王報了大仇。
後來,蘇州一帶的花子,因伍子胥在這裡要過飯,就尊稱伍子胥為乞丐頭。
宋代
“乞丐”一詞用來廣泛稱呼討飯之人是從宋代開始的,如《太平廣記》中引《王氏見聞》的一句話,就將乞丐與馬醫、酒保、傭作及人販子之流相提並論。又如《朱子語類》中也記載了當時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市場上以紙鈔代替鑄幣流通之後,有的人早晨還是富商,傍晚就成了一無所有的討飯乞丐。
清代
清代的友石子有《京都新竹枝詞》寫社會的貧富不均,有錢人把錢財萬貫化成灰燼,而路旁的乞丐空腹在啼飢號寒,這種景象在舊北京的街頭巷尾隨處可見。錢財萬貫奉菩提,火化成灰尚信迷;盍乞一文略施捨,路旁飢婦抱兒啼。乞丐,亦稱“乞兒”、“乞棍”、“乞婆”、“花子”、“叫花子”,是以乞討求食為生的一個特殊群體,這一行可以說自古有之。
到了清代時,對乞丐的管理實現了制度化,同時也承認了乞丐的職業化。將乞丐編入地方保甲組織,選立丐頭為管束之人,查造丐戶牌冊。
各縣有管理乞丐的丐頭,丐頭也是乞丐,但他是官方指定的保甲長。人選由棲止地段的民戶保長推薦,也可由管轄地段的衙役指定.乞丐的保甲冊牌名為“丐頭循環冊”,列有丐頭姓名及管理乞丐人數、年齡、籍貫、體貌特徵和棲身之所。冊上還註明各坊乞丐只許在哪些範圍內行乞,不許硬索強討,並不得走出指定行乞範圍,到別處滋事。另外冊上還規定對乞丐的“考核辦法”,有無為匪為盜者,丐頭必須責令稽查,隨時向政府管理人員稟報,如果某丐有不法行為,立即提丐頭責問。對於外來新丐,各坊不得容留,丐頭必須報官,官方發口糧送回原籍。丐頭循環冊還須每月月終送縣倒換。對於少壯乞丐,問明籍貫,報官送回原籍,強迫他們勞動就業。另外,專門設立棲流所,安置老幼殘病的乞丐,嚴格禁止散處,以免出現大量倒斃街頭的慘景。
為了消除無業游民,晚清政府一方面採取傳統賑撫政策,發放“恩賞米石”,收養老弱病殘,設立粥廠,收留災荒與戰爭性無業游民;另一方面,政府採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在“振興實業”的口號下推廣“工藝局”,“收養貧民,教以工藝”,為乞丐流民創造自食其力的條件。
民國
進入民國,丐幫中還出現過自發的“乞丐互助會”組織,群丐選出會長,多次到商會請願,要求商會通知各商家把施捨零錢數目增加一倍。商會表示無法推行,但會遵守承諾按時發放足額的施捨,並提出可以介紹“乞丐團”的成員去粥廠喝粥。
史料記載
中國古代乞丐的歷史,幾乎與文明社會同時開始。雖然乞丐是社會最底層的貧民,不為歷代的統治階級所重視,很少被載入正史之中,但是在文人墨客的私家筆記或野史中,卻留下了許多關於乞丐的記載。從這些分散的但又寶貴的記載當中,人們可以看到一幅幅紛紜複雜、色彩斑斕的乞丐畫面,上至帝王、文人才子,下迄平民百姓、騙子盜賊,都可在這些行乞的畫面中找到,不由得發人深思。
乞丐在中國上古文字中,最早是以單音詞出現的。“乞”在金文字中的意思是乞求、求討,同時又可用為反義,指給予。“丐”又作“句”(gài丐),在甲骨卜辭中多作祭祀用詞,指向神靈乞求,如“崇雨,句於河”,即雨大成災,乞靈於河神。丐也可作給予之義。”乞丐二字合成為一詞使用,是從漢代開始,而且其本義仍然保留了乞求和給予這兩種意思。因此在宋代以前,乞丐二字尚未用來稱呼討取飯食的人。
那么,在宋代以前,對討飯之人是如何稱呼呢?據《孟子》、《呂氏春秋》、《列子》、《後漢書》、《桂苑叢談》等書記載,有“乞人”、“丐”、“丐人”、“乞索兒”等等稱呼。這些稱謂在宋代以後仍然繼續使用,大多一直延續到清末。
從事行業
乞丐,即貧困乞物於人者。丐亦乞也。無量壽經下曰:“乞丐孤獨。”
過去乞討稱作“化”,乞丐的方式基本以說唱為主。所以在藝術流派上是叫“化”舊時,乞丐大街小巷到處都是,當時把乞丐叫做“花子”,北京土話也叫“打閒的”。這路人相當複雜,有成群結隊的,也有獨挑的。
這些乞丐整天流竄街頭,遇到店鋪開業或者有人家辦喜事,手拿“哈拉把”(牛肩胛骨做成的響器)的“花子”便蜂擁而至。有喜念歌的,有唱太平歌詞的,有數來寶的,辦事人不堪其擾,於是就找“看街人”代為設法阻攔,本家拿出剩菜剩飯和錢,打發這幫花子。
舊時,賣大臉的,也叫,叫花子,耍骨頭的,在中原地區實指乞丐幫。他們在廟會或在節日裡成群結隊乞討。有的打竹板數來寶,有的用牲畜的扇子骨,邊敲邊唱,讓人施捨,往往不給錢(食物)就不走。有唱詞“你不給,我不怕,唱到來年五月夏;你不給,我不走,唱到來年九月九!”他們有組織,有首領、有規矩、多以先到為大(二十幾歲給十幾歲的叫大哥),居窯洞破廟,一般不偷不搶,取寺廟祭祀剩餘食物,有的給人看屍守靈。多喜飲酒划拳。其《花子歌》云:“八月里暖,九月里溫,十月里有個小陽春,到了十一月里冷幾天,一到臘月就打春”。有時,有小孩子跟在後面嘲笑道:“蘆葦抽穗,花子落淚”。深刻展現了乞丐們饑寒交迫真實寫照。
人員組成
乞丐的群體結構十分複雜,其中確實有因為肢體殘障,失去了勞動能力;或是家庭破敗、貧病交加、完全失去生活依靠的人;或是孤苦棄兒,鰥寡無依,只得靠人施捨賴以為生者。此外,還有許多遊手好閒的無賴流痞,他們好吃懶做,充雜其間,成為惰民一族;更有些流氓痞棍、逃犯流賊混雜在內。還有奇怪的現象,一些農村中的農民,在冬閒無事之時,全村成幫結夥地外出乞討,賴以增加收入,竟也成了傳統慣例。若逢旱澇年景,乞者更眾。
主要危害
乞丐現象給社會帶來諸多混亂和問題,是社會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歷朝對乞丐都有收容救助的制度,宋朝時就曾禁止在嚴冬乞討,以避免乞丐凍斃街頭,而在彼時由官府提供乞丐的吃住。明代對這一問題尤為重視,政府把他們整編起來,由地方團頭管理,並嚴格地限定了乞丐的聚處及活動範圍。
任何人都有尊嚴,乞丐作為一個人,都有著自己的尊嚴,這是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也不能抹殺的,就像對待犯罪的人,對於乞丐更多的採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來減少社會的犯罪率,爭取把犯罪的人重新引回正途。
組成分類
乞討者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原生型乞討者和職業型乞討者。
原生型
主要是因為一些不可抗力(天災、流行疾病、戰爭等)所導致的基本生存條件的喪失而走上乞討之路,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這一類型的乞討者主要是為了滿足自身基本的生存需要,即吃飽穿暖,不至於被餓死凍死。一旦基本的生存需要能夠得到滿足,他們一般就會放棄乞討走向新的生存方式。
職業型
主要指在不依靠乞討就能滿足其生存需要的條件下而選擇乞討作為其追求利益、滿足生活需要的一種生活方式。這一類型的乞討者如果放棄乞討照樣可以生存下來,但他們不再把乞討僅僅作為生存方式,而是作為生活方式。即他們將乞討當作維持長期穩定基本生活的一種方式,追求物質利益和生活目標的一種手段。
職業型乞討者又可以分為兩類:
個體職業乞討者
個體職業乞丐者主要指以乞討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單獨的自由乞討者,他們一般具有一定的勞動能力,能夠照顧自身的飲食起居,因而他們選擇乞討更多的是選擇一種生活方式。當前,這一類型的職業乞丐主要來源於貧困農村地區,在人數上呈不斷增加的趨勢。那么,個體職業乞討者產生的原因是什麼呢?一般來說,個體職業乞討者具有一定的勞動能力,在生活上能夠自理,他們從整體上來說即使不乞討也能謀求到適當的職業維持生計。他們之所以選擇乞討為生,基於調查分析,筆者認為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1)這部分人從總體上來說在身體素質、受教育程度及職業技能的水平上都相對較低,在勞動力競爭市場上獲取的工資水平較低,處於被淘汰的邊緣;
(2)這部分人主要源自農村貧困地區,由於這些地區依然處於小農經濟,缺乏機械化耕作技術,因此農業體力勞動繁重,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貧困;
(3)部分人員具有好逸惡勞的傾向。
基於上述原因,一部分勞動技能低下、身體素質較低的農民伴隨著打工潮走向城市,然而,在城市勞動力市場上很難獲得較好的收入,一部分人便選擇以乞討為生。當他們在乞討中發現乞討所獲得的利益遠比種田更合算時,選擇乞討為生就是必然的理性選擇了。在利益主導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當更多的此類人群發現這一有利可圖的狀況後,就會逐漸放棄原有價值倫理的束縛,加入職業乞丐群落。因此,職業乞丐的增加是轉型社會中價值迷失、市場理性計算的必然結果。
組織化職業乞丐
從乞丐加入組織的形式來看,組織化職業乞丐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
①一些農村貧困地區的殘疾人、兒童和孤寡老人等由於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而自願被乞丐經營者組織起來,並與其家人簽訂相應的協定,乞丐經營者成為其乞討生活的代理人。這些生活不能自理的乞丐一般情況下不會脫離組織,成為組織化職業乞丐的主體。
②一些雖然生活上能夠自理的乞丐,由於缺乏城市乞討的經驗和技巧,為了適應城市乞討生活並習得乞討經驗而自願加入乞丐經營者的組織。但這些乞丐一旦獲得了生存適應能力和乞討技巧後就會脫離組織,走上自由乞討之路(即1.2.1 個體型乞討者)。
③一些乞丐經營者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採用強制性的手段把一些乞丐拉入組織內,這些組織因而具有了黑社會的犯罪性質。在當前的調查資料中,這種黑社會性質的幫派組織只是極少數。
社會評價
路人對乞討者的心態各異,大致歸納出有以下事實情況:
1、許多人認為如果沒有他們的幫助乞丐就會餓死(也就是說以為乞丐是出於生存需要進行乞討,而事實上他們是出於生活需要);
2、出於同情心,多數人看到老人或者兒童總會不忍心不給;
3、多數人認同給予乞丐食物的幫助方式,但一般不會特意為乞丐買食物,只會視情況給予身邊的食物;
4、部分人不願給予乞丐任何形式的幫助,害怕受騙,認為沒有必要對職業乞丐有憐憫之心,或認為這應該是政府的責任。
應對措施
對流浪乞討人員抱以同情之心的同時,要多個心眼仔細分辨,可以幫助乞討者聯繫救助站、慈善機構、給其一些食物充飢,或向公安110舉報。
具體有以下建議:
(1)如果發現組織化職業乞丐,應該報警。
(2)更加提倡以食物及其他必需品代替金錢來施捨。
(3)對於有勞動力的青年人,一般情況下不建議進行施捨。當今的中國城市,仍有相當的低端職業缺口。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的三季度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供求情況顯示,需求大於供給缺口最大的10個職業為推銷、展銷人員,簡單體力勞動人員,營業人員,餐廳服務員、廚工,治安保衛人員,清潔工,飯店服務人員,電信業務人員、話務員,部門經理和保管人員,均為低端職業。
(4)對於老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病人,建議大家在保持同情心的同時,也要有具體判斷,這樣才能真正的幫助這些人。必要時,可以選擇打110求助,如果乞討者願意的話,警察會將其送去救助機構。
(5)遇到特殊情況(如稱家人患病需錢等),還需主觀的判斷,注意要提防騙術。
政府救助
經過我們對近百名路人的採訪(開學後會對全校發放調查問卷),我們發現大多數人對上海有救助站的情況並不了解(事實上在我做這個社會考察之前對救助站也了解甚少)。這也就是(在路人心態一節中提到的)為什麼多數人會認為沒有他們的幫助乞丐們就會餓死。
作用
它可以解決十天的溫飽問題、住宿問題以及回戶籍所在地的火車票(不可退票),被救助人員離開時可拿到一桶速食麵和一瓶礦泉水。雖然經過我們的走訪調查我們發現救助站存在一定腐敗現象,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救助站完全有能力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滿足其生存需要。
2012年8月21日6:33東方早報微博:“徐匯救助站供受助人員休息的房間裡有液晶電視機和棋牌,活動房裡有一個跑步機,兒童房的床上鋪著藍色的被褥,放著絨毛玩具,大人睡的房間裡放著電扇。值班室則有放著碗筷的消毒櫃和淨水機,還備有小朋友愛吃的餅乾和充飢的泡麵。”
然而,大部分乞討者不願接受救助: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負責人告訴東方早報記者,被送往各救助管理站的流浪乞討人員,絕大多數都會拒絕救助。
該負責人透露,由於接受救助必須完全出於自願,因此每一個被送到救助管理站的成年人在登記了一些基本情況後,都會自己決定是願意接受救助,還是放棄救助。如果願意接受救助,則必須由本人簽字同意。
“但是,大多數乞討人員都會選擇放棄。”該負責人無奈道,在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們接觸到的乞討人員中,不乏會透露實情者,他們中已有相當一部分人將乞討看做了一種“職業”,而在救助管理站中接受救助也無疑意味著這段時間沒有“收入”了,也正是因此,大多數乞討者都不願意留在救助管理站。
面對這樣的情況,工作人員能夠採取的辦法便只有勸說,但事實上,因為工作人員勸說而放棄乞討的很少。“有的乞討人員我們已經見過好幾次了,只能勸他們在公共場所乞討不好、應當找一份正當的工作等等,但他們不會聽,也不同意接受救助。”
我們採訪過的一位城管同志就曾告訴我們,他們遇到乞丐時說的第一句話必須是“你需要救助嗎?”,然而,幾乎所有的乞丐的回答都是“不需要”。
法律規範
中國作為締約國之一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締約各國的公民有自由謀生的權利,2003年3月17日,廣東發生的孫志剛事件(送到收容所後被打死了),使《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被《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取代了,使《收容遣送條例》壽終正寢。對於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有了“自願、無償、依法”三大原則。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只有“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以其他滋擾他人方式乞討的”及“脅迫、誘騙或利用他人乞討的”方可處以治安拘留、罰款。記者從警方獲悉,根據法律規定,對於大多數職業乞討者他們只能將他們留置至22時或送入救助站,但他們到達救助站後往往不接受救助,第二天又可以出現在捷運車廂行乞。此外,法律規定有未成年人需照顧的違法嫌疑人不得拘留,70歲以上老人免於治安處罰,乞討者便把孩子和老人當成“護身符”,也讓真正的弱勢群體無法得到應有的幫助。
所以,光是政府部門採取行政手段,往往是治標不治本,還需要社會各界的聯動配合。有關人士呼籲,市民對流浪乞討人員抱以同情之心的同時,要多個心眼仔細分辨。
中國事件
中國乞丐讓世界動容
2008年5月17日,在內蒙古通遼市向陽商業街內,由科爾沁區第三工商所和向陽商業街共同發起的為四川地震災區人民獻愛心捐款活動正在進行中。就在這個時候,大家目擊了感人的一幕:一名年邁的乞丐將乞討來的錢放進捐款箱內。
成都9成乞丐吃“專業飯”
活躍在成都街頭的流浪乞討者中,9成是“職業乞丐”。成都市民政局公布相關調查數據,提醒市民擦亮眼睛,謹防愛心被愚弄。記者連日暗訪發現,很多職業乞丐靠可憐的外表博得人們同情,達到成功行乞的目的,他們收入不菲,薪水超過白領。
女乞丐討到上百元
成都市草堂街辦工作人員介紹,一環路西二段靠近省醫院停車場的人行街道上有名女乞丐很“敬業”,無論日曬雨淋、寒冬酷暑,幾乎每天早上到晚上都在此地乞討。記者在現場看到,女乞丐二十出頭,脊柱嚴重扭曲變形,右小腿上綁著石膏。由於女乞丐身材矮小,乍一看還以為她是一個未成年人。她坐在人行道中間,端著一個黃色的鐵碗,嘴裡不停嘮叨……當街上人流稀少時,女乞丐做出驚人之舉,只見她費力地挪動半米,背靠人行道的灌木叢,竟當街解手。
不過,女乞丐可憐的外表還是博得了不少過往市民的同情,不到一個小時,10多位市民陸續把錢丟在她的鐵碗裡。見鐵碗裡的錢裝滿了,她警惕地張望了一下,然後迅速地打開胸前的包,把錢全部倒入包內。中午12時40分許,一位6旬太婆推車路過時,竟掏出了一張百元大鈔,放進女乞丐的碗中。其實,太婆穿著一般,腳踏車也很破舊。
有人操縱殘疾女行乞
“哎,又一個老人的愛心被矇騙了。”一旁做生意的張先生介紹,女乞丐在這裡討錢已3年多了,她身體殘疾,可能患有侏儒症。每天早晚,都有人來接送女乞丐,中午還有人給她送飯。附近一位女老闆還和女孩有過攀談,“她說著一口國語。”女老闆說,殘疾女孩向來十分警惕,問她啥子都說“好”,“不過她有一次無意中透露,她一天收入至少400元,可是天知道,其中有多少能落到她自己手中呢!”女老闆認為,女孩可能被人操縱。
經過草堂街辦調查了解,殘疾女孩是安徽人,他們對她進行過多次勸導,表示可以給她提供幫助,她卻一直念叨著自己哪裡也不去。根據現有的政策,對於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政府實行救助的前提必須是對方自願,由於殘疾女孩堅持不進救助站,街道辦事處最後也拿她沒辦法。
杭州街頭驚現乞丐用支付寶和微信掃碼乞討。
27號早上8點多,杭州東站派出所民警在東站候車室發現一名使用二維碼作為乞討工具的女子,在站里巡邏的便衣民警發現後將其帶到派出所,隨後民警繳獲了女子手上的兩張卡片,其中一張上面寫著:請大家獻愛心,捐上幾元錢。而另一張卡片則是兩個付款二維碼,在掃碼後跳出一個個人賬戶的轉賬頁面。
民警介紹,這些人一般通過購買餘杭、紹興這類短途車票進入東站,被抓獲後一般會視情節輕重,以行政拘留、行政處罰、教育放行三種方式對其進行處理,民警還表示,因為東站客流量大,這些乞討人員也比較警覺,他們查處起來有一定的難度,據悉在事發後,東站派出所已經在開展針對這類乞討人員的專項整治行動。
市民政局:愛心施捨時 請多個心眼
“成都的流浪乞討人員90%以上都是職業乞丐。”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市民政局副局長邱偉果斷地說,對於這些乞丐,相關部門“非常頭痛”。市民政局日前曾經專門組織工作人員上街進行勸導和救助,在人流量較大的醫院和車站附近,被問及的流浪乞討人員無一表示願意到救助站去。
據悉,作為一項公民的基本權利,對於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有“自願、無償、依法”三大原則,所以光是政府部門採取行政手段,往往是治標不治本,還需要社會各界的聯動配合。邱偉副局長呼籲,市民對流浪乞討人員抱以同情之心的同時,要多個心眼仔細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