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釋義》是2020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釋義
  • 作者:黃薇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0年7月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4550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為了配合民法典的學習、宣傳和實施,幫助讀者及時準確理解民法典的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參與立法工作的同志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釋義”系列圖書。本套書分為7冊,包括總則編釋義、物權編釋義、契約編釋義、人格權編釋義、婚姻家庭編釋義、繼承編釋義、侵權責任編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釋義》按照釋義編寫體例,採用逐條解讀的方式,通過提煉條文主旨、梳理立法意見、介紹立法經驗、例舉示範案例等形式,深刻闡釋民法典全部內容,力求全面、準確反映立法原意。

作者簡介

黃薇,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曾參與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強制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圖書目錄

第四編人格權
章一般規定
第九百八十九條【人格權編的調整範圍】條文主旨為編者所加,僅供參考。下同。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類型】
第九百九十一條【人格權受法律保護】
第九百九十二條【人格權禁止性規定】
第九百九十三條【人格標識許可使用】
第九百九十四條【死者人格利益保護】
第九百九十五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第九百九十六條【責任競合情形下精神損害賠償】
第九百九十七條【人格權行為禁令】
第九百九十八條【認定人格侵權責任應考慮的主要因素】
第九百九十九條【人格權的合理使用】
千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承擔】
千零一條【身份權的法律適用】
第二章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千零二條【生命權】
千零三條【身體權】
千零四條【健康權】
千零五條【法定救助義務】
千零六條【人體捐獻】
千零七條【禁止人體買賣】
千零八條【人體臨床試驗】
千零九條【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科研活動】
千零一十條【性騷擾】
千零一十一條【侵害行動自由和非法搜查身體】
第三章姓名權和名稱權
千零一十二條【姓名權】
千零一十三條【名稱權】
千零一十四條【姓名權或名稱權不得被非法侵害】
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選取姓氏】
千零一十六條【決定、變更姓名、名稱或轉讓名稱的法定程式及法律效力】
千零一十七條【筆名、藝名等的保護】
第四章肖像權
千零一十八條【肖像權及肖像】
千零一十九條【肖像權消極權能】
千零二十條【肖像權的合理使用】
千零二十一條【肖像許可使用契約解釋規則】
千零二十二條【肖像許可使用契約解除權】
千零二十三條【姓名許可和聲音保護的參照適用】
第五章名譽權和榮譽權
千零二十四條【名譽權及名譽】
千零二十五條【實施新聞報導、輿論監督等行為與保護名譽權關係】
千零二十六條【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因素】
千零二十七條【文藝作品侵害名譽權】
千零二十八條【媒體報導內容失實侵害名譽權的補救】
千零二十九條【信用評價】
千零三十條【處理信用信息應遵循的規則】
千零三十一條【榮譽權】
第六章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千零三十二條【隱私權及隱私】
千零三十三條【隱私權侵害行為】
千零三十四條【個人信息】
千零三十五條【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和條件】
千零三十六條【處理個人信息免責事由】
千零三十七條【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
千零三十八條【信息處理者的信息安全保護義務】
千零三十九條【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錄)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
說明(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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