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皇鄭主”體制

黎皇鄭主越南語: Hoàng Lê Chúa Trịnh),越南後黎朝後期的政治體制,黎皇只是虛有其位的國家元首,一切國家權力由鄭主掌握,皇帝無權過問朝政。這種一帝又復一主的二元體制一直延續到黎朝滅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黎皇鄭主”體制
  • 外文名:Hoàng Lê Chúa Trịnh
  • 性質越南後黎朝後期的政治體制
  • 類別:政治
鄭主代代世襲把持著朝政,也不敢貿然廢黜黎皇建立新朝。原因是黎朝皇室在越南的影響力非同一般。黎太祖黎利率領越南人民擺脫了北方明朝的統治,建立了獨立的大越國黎朝,打破了越南人近千年來對北方天朝的畏懼心理,人民對黎朝太祖的偉業依然念念不忘。
1527年,後黎朝權臣安興王莫登庸玩弄中國式篡位的把戲,強迫黎恭皇禪位,建立莫朝。當時任黎朝右衛殿前將軍的阮淦,率族人逃入哀牢,招兵買馬圖謀復興黎朝,在哀牢尋獲黎昭宗的幼子並擁立為帝,是為黎莊宗。阮淦受封“尚父太師、興國公”,執掌流亡朝廷內外政事。1545年,阮淦在行營中被莫軍降將投毒害死,黎朝朝廷的實權落入阮淦的女婿鄭檢手中。鄭檢挾天子以令諸侯,自封為受封為“都將、節制各處水步諸營、兼總內外平章軍國重事、太師、諒國公”,凡事均可便宜裁決,然後上奏。黎朝朝廷實際上是鄭家的囊中之物。
鄭檢的後人世襲專權,獨斷政治,鄭主多次廢立幾代皇帝。將莫朝趕出越北後,鄭王迎奉黎帝進入升龍,黎朝得以中興。鄭王以中興黎朝的再造功臣自居驕橫跋扈更甚於以往,虛化了黎朝皇帝設定的六部,其職能由鄭主府內“六番”行使,直屬鄭主,設定參從陪從、府僚官等機構,國家大事須由鄭府決議。到第四代鄭主鄭柞時,這種“不奪國亦如奪國、不稱帝勝似稱帝”的體制被進一步深化,鄭王直接在御座左側與黎帝並排而坐,甚至連入朝趨拜、上奏具名等臣下禮節都一併豁免。
鄭氏家族掌握黎朝朝政1545——1787) 共242年 ,歷十三代領袖,最終被西山朝阮惠所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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