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政協”會議

“舊政協”會議

1945年8月25日,中國共產黨就抗戰勝利後的時局發表了《中共中央對於目前時局的宣言》,號召“立即召開各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物的會議,商討抗戰結束後的各重要問題”,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成立民主的聯合政府。國民黨政府迫於輿論壓力邀請毛澤東赴重慶談判。1945年8月28日,毛澤東等人飛赴重慶同國民黨談判,國共兩黨經過反覆商議簽定了《雙十協定》,確定召開政治協商會議。

1946年1月10日—31日,政協會議在重慶召開。參加者有國民黨代表8人,共產黨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黨代表5人,無黨派人士9人,共38人。這次政治協商會議經過激烈的鬥爭,終於通過了和平建國綱領、關於軍事問題的協定、關於國民大會的協定、關於憲草問題的協定、關於改組政府的協定等五項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舊政協”會議
  • 時間:1946年1月10日—31日
  • 地點:重慶
  • 協定:五項
會議起因,會議時間,會議內容,新政協會議,

會議起因

1945年8月25日,中國共產黨就抗戰勝利後的時局發表了《中共中央對於目前時局的宣言》,號召“立即召開各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物的會議,商討抗戰結束後的各重要問題”,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成立民主的聯合政府。重慶國民政府迫於輿論壓力邀請毛澤東赴重慶談判。1945年8月28日,毛澤東等人飛赴重慶同國民黨談判,國共兩黨經過反覆商議簽定了《雙十協定》,確定召開政治協商會議。

會議時間

1946年1月10日—31日,政協會議在重慶召開。參加者有國民黨代表8人,共產黨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黨代表5人,無黨派人士9人,共38人。這次政治協商會議經過激烈的鬥爭,終於通過了和平建國綱領、關於軍事問題的協定、關於國民大會的協定、關於憲草問題的協定、關於改組政府的協定等五項協定。

會議內容

按照政協決議,真正的國民大會應當是在全面停戰的和平條件下,由改組後的民主聯合政府召開。但是,蔣介石違反政治協商會議的決議,於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單方面召開了“國民大會”,遂使政協解體。

新政協會議

1949年,在新中國成立前夕準備召開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人士共同參加的、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開始時為了區別於1946年召開的“舊政協”,故定名為“新政協”,後接受周恩來的建議,在政協召開之前將“新政治協商會議”改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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