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建設,加大文旅消費市場振興扶持,切實為企業紓困,紮實穩住經濟,浙江省溫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溫州市財政局於2022年6月6日印發了《“惠游幸福溫州”文旅消費補助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游幸福溫州”文旅消費補助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6日
- 發布單位:溫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溫州市財政局
辦法通知,辦法全文,
辦法通知
各縣(市、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財政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和浙江省經濟穩進提質攻堅行動推進會的要求,以及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減負穩增長的若干意見》(溫政發〔2022〕1 號)精神,為推進溫州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建設,加大文旅消費市場振興扶持,切實為企業紓困,紮實穩住經濟,按照“全面頂格、能出盡出、精準高效”的要求,經研究,特制定《“惠游幸福溫州”文旅消費補助實施辦法》,現予印發,請結合各地實際貫徹執行。
溫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溫州市財政局
2022年6月6日
辦法全文
- “惠游幸福溫州”文旅消費補助實施辦法
為推進溫州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建設,創新旅遊產品,切實為企業紓困,充分發揮旅遊綜合帶動效應,紮實穩住經濟。現將“惠游幸福溫州”文旅消費補助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一、開展市內“惠游幸福溫州”本地游消費補助
鼓勵旅行社組團開展本地游,創新開發百條以上本地旅遊線路產品,強化旅遊產品品質,要求突出旅遊線路的主題性、可玩性、趣味性,提升遊客的旅遊體驗感;動員全市導遊開展“導遊帶你惠游溫州”活動;組織發動全市旅遊人宣傳推廣本地游,帶動身邊人游溫州。
1.對象和範圍
(1)註冊地在市區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通過組團的方式,組織已在本市範圍內居住14天以上的遊客,全程在溫州市域範圍內進行兩天一夜以上旅遊消費活動;
(2)註冊地在各縣(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旅行社,通過組團的方式,組織已在本市範圍內居住14天以上的遊客,全程在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洞頭區範圍內進行兩天一夜以上旅遊消費活動。
2.本地游消費補助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旅行社,可申請本地游50元/人的消費補助:
(1)旅行社一次性組織10人(含)以上,出發地和目的地均全程在本市市域範圍內旅遊的團隊;
(2)以每月10日為截止日,月周期內累計組織本地游遊客人數在100人(含)以上;不足100人的不予補助;
(3)團隊在酒店、民宿住宿一夜(含)以上,並遊覽兩個(含)以上A 級收費景區、文旅夜遊項目,住宿和景區門票實際收費合計在150元/人以上的;
(4)旅行社組織工會療休養團隊不享受此優惠補助。
二、開展市外大型來溫旅遊團隊消費補助
1.對象和範圍
旅行社一次性組織100人以上,出發地在溫州市域外,全程在溫州市域範圍內開展旅遊活動的團隊。大型團隊須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共同發起申請,團隊完成後按要求提供完整台賬。
2.補助條件和標準
(1)對旅行社一次性組織的市外大型汽車團隊來溫州旅遊,在溫州住宿兩夜(含)以上,遊覽兩個A級景區,每人的門票實際收費80元(含)以上,三個正餐以上的。對組織100 人(含)以上的汽車團給予0.5萬元的補助(本補助每家地接社限報兩次);對組織200人(含)以上的汽車團給予1萬元的補助。對大型汽車旅遊團隊住宿四晚以上的,給予100人(含)以上團隊1萬、200人(含)以上團隊2萬元的補助。
(2)對旅行社一次性組織市外大型動車(含高鐵)團隊來溫州旅遊,進出站均為溫州市域動車站,在溫州住宿兩夜以上,並遊覽兩個A級景區,每人門票實際收費 80元以上,三個正餐以上的。對組織100人以上的動車團給予1萬元補助(本補助每家地接社限報兩次);對組織200人以上動車團給予2萬元補助。大型動車旅遊團隊住宿四晚以上的,給予100人以上團隊2萬、200人以上團隊4萬元的補助。
三、鼓勵文旅企業讓利促銷並規範經營
鼓勵全市文旅企業做好品質服務的基礎上,開展各類促銷活動,配合旅行社做好活動推進,禁止本次消費補助活動期間盲目漲價,影響活動開展。同時,接待本地游消費補助活動團隊的景區、酒店、餐飲以及交通企業,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
四、申請補助材料和要求
1.本地游消費補助申報須提供的材料:住宿發票和景區門票,旅遊意外險保單(含名單),派團單(含旅遊車車牌號及相關證件)。申報旅行社提供的材料通過第三方機構審定後,申報單位登錄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進行獎補兌現申報。補助資金經審計、公示無異議後逐月發放。
2.市外大型來溫旅遊團隊補助申報程式和要求:按照《關於印發溫州市 2022 年大型來溫旅遊團隊行銷補助申請實施細則的通知》(溫文辦〔2022〕8 號)規定執行。
3.各縣(市、區)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溫州市旅行社行業協會要協助市文廣旅局做好補助資金的預申報工作。
4.申請補助企業、機構或個人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如弄虛作假將承擔取消補助資格等責任。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次補貼政策與市財政其他補貼政策不交叉,從高享受其中一項政策補貼。
5.補助金額總額度為500萬(含專項審計費用)。
6.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0日。